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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豹子大人_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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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疯了吗?”见亨利喃喃不语,其中一个黑衣人用手肘顶了顶那个之前被夺走斧头的年轻男子,“他怎麽一直不断地喃喃自语?”在场的所有人都一脸疑惑。

  年轻男子蹙紧了眉首,他甩甩手,未做应答。

  说亨利此时像个疯子,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摇摇欲坠的布偶,游移於断崖的边缘,该断不断,随时在奔溃的界限之中失去自己,难过的情绪萦绕在他那清淡的眼底,却无泪,不只无泪,连半点难过的表情都没有,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他的哀伤,因而又沈默下来,并未惊扰。

  吼……吼……

  此时,一阵花豹的低吼传来……作家的话: 我又迟更新==

  38 失踪的血腥

  亨利一身血,有著战场上战败俘兵的颓然,也有著犹如角斗场上残忍屠夫的血腥气息,连那一头柔顺的金发都沾上了粘稠的鲜血而导致它们扁扁地塌在亨利的额头上,有一点狼狈,有一些无法言说的情绪零碎漂浮在空气中,以一点点伤心、一点点残酷、一点点无情、一点点绝望拼凑起来,却依然残缺。

  戈卿被亨利当时那奇异的神情所震慑,怔忡著待在原地,不知要前进还是要退後,浓郁的腥气飘荡在空气中,他惊异地看著伊登从原先的挣扎到垂死之前绝望一笑,然後用尽全身的力气取出悬挂在颈间、被藏妥在衬衫里胸前的吊坠,艰难地放在嘴边细吻,然後就这样含著莫名的笑意死去。

  亨利连看都不看伊登,他趋前把戈卿抱起,紧紧地拥在胸前,“我还以为我失去你了,我……失去你了……”亨利苍白的双唇不停地张合,重复著同一句话语。

  戈卿用额头顶了顶他的肩膀,无言地安慰著他,双眉却是蹙得死紧的,亨利身上的血腥气息让他几近喘不过气来,他心中的天使,本不该染上这污浊的味道,他本该干净无暇地待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幸福快乐地长大。

  是他吗?为什麽明明他最爱他,却害他至此?

  戈卿懊悔地把头颅轻轻地靠在亨利身上,疲惫地闭上几日几夜都没睡上好觉的眼睛,起起伏伏之间迷迷蒙蒙地睡著了,差不多睡著时他记得鼻间尚流转著血液浓郁的味道,但清醒时,铁锈的气息褪去,扑鼻而来的是淡淡的薰衣草香,唯一不变的是,他依然靠在亨利身上,他的小笨熊坐在水床上,靠著床头,拿著他送给他的泰迪熊发呆著,戈卿用自己的鼻尖碰碰他,把鼻尖的湿气沾上他的身体。

  亨利发觉戈卿醒来,伸出手摸摸他的头,在昏黄的床头灯照射之下,戈卿隐约瞧见亨利的脸颊泛起嫣红,腮骨处还透出淡淡的青紫,眼角旁还有几划由细至粗的痕迹,一看就知道是耳光带来的伤痕,下手的人也不用猜,肯定是他爸。

  戈卿心疼死了,他抬起前腿,抵在亨利的胸前,探出舌头轻轻地舔弄亨利颊边的伤口,他力度很轻,试图减缓亨利的疼痛,不过亨利只是对他勾嘴,以手肘推开他,低声说道,“乖,别弄,我不疼……”

  戈卿原本灵动的琥珀色双眸瞬间黯淡,亨利瞧不清情绪的眼睛里顷刻间流动著莫名的波光,他放下手中的泰迪熊,双手撑著戈卿的胳膊,将他举起直到和他平视的位置,用额头顶住戈卿的,然後舒然地放开,“怎麽可能呢?怎麽可能?”亨利自嘲地笑,“你只是有著和戈卿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睛而已,我……我却……”

  在听见自己的名字时,戈卿悴然一惊,连抬眸瞧亨利都不敢,只是低垂著头,假装在舔著自己的爪子,但耳力异常灵敏的耳朵却顺遂地扑捉到了亨利犹如低吟般的叹气,“你知道吗?你跟戈卿哥哥好像,一样的眼睛,总是含著闲适的恬静,总是不厌其烦地默默陪伴在我的身边,当我失去了戈卿哥哥,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我遇见了你,我把你当做他送给我来陪伴著我的礼物。”

  亨利顿了顿,嘴角扯了一个悲苦哀恸的角度,“戈卿曾经这麽希望我快乐地长大,永远都善良、存有好心,我也一直都是这样,但最後……我发现我错了,生在一池烂泥土,就不要妄想一身清白,我不能……也无法达成他的愿望了,我在追忆里渐渐地失去了自己,同时也失去了他。”亨利颓然地深呼吸,把愣在当场的戈卿放在床上,纤细的小手轻抚著戈卿身上的毛发。

  陪著亨利在床上待了一会儿,知道墙上壁锺的时针指向一的时候,他忽地站起,随意地披上了一件御寒的外套,拿了床上的泰迪熊後就向外走去,戈卿毫不犹豫地在亨利关上房门前窜出,悄悄地跟在他後头。

  亨利赤著脚走到庄园旁边的玫瑰花园,那是前一代主人留下的玫瑰园,鲜豔的玫瑰簇拥著古老的岁月,在岁月无声中彼此争夺著生存和美豔,尖锐的刺交错著生长,几近杂乱,亨利很快地就发现戈卿的存在,毕竟猫科动物的肉噗不比人类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会隐隐发出类似塑料摩擦的声响,但亨利也没说什麽,只是蹲下身把戈卿抱起,避免戈卿的身体被旁边的玫瑰植物刺伤。

  戈卿不清楚亨利现在要去哪里,他现在和他之前送给亨利的泰迪熊一样窝在亨利的怀中,泰迪熊乌黑的双眸里反射出此时戈卿疑惑的神情,走到玫瑰园里一片空旷的土地,那里的玫瑰在不久前枯萎了,被花王拔掉之後就没有再种植新的一棵下去,亨利把戈卿和泰迪熊放在一边,拿起一旁花王弃置的铲子,在那平坦松软的泥土上挖出一个小坑。

  当戈卿不解地看著亨利沈默地做著这一切时,亨利最後一个动作让戈卿忍不住冲上前去对亨利低吼,他……他竟然把他最喜欢的泰迪熊扔在那个小坑里,亨利摸摸他的头,低声说道,“乖蠢蠢,让我把泰迪熊深深地埋在泥土下,这样就再也不会想念,再也不会……痛不欲生。”他这句话并不是说给戈卿听,因为更像是正在说给自己听。

  戈卿眼睁睁地看著亨利把泰迪熊埋藏在泥土之下,颓然地摇动著尾巴,心里冒出五味杂陈的感觉,说不出是悲是苦,只知道很难受,也很心疼。

  可是再难受,再心疼,他重生为花豹的秘密他将会掩藏一辈子,直到他的肉身腐烂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但他在此刻才领悟到一件事,他爱上了小笨熊,无论是干净,是污浊,是聪明,是愚笨,他只知道就算是因为被世俗玷污而显得脏兮兮的亨利,他也深深爱著。

  他知道这种感情要不得,毕竟亨利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所以这隐蔽的感情,也将会随著他的肉身烂去。作家的话: 好累好累……要期中考了好累……

  复习完生物才有时间更新,让亲们久等真的很抱歉

  39 失踪的血腥

  七年後。

  一个七年,到底可以改变什麽?

  一个少年,一段隐秘的感情,一个人物的诞生,一个帮派的壮大,世界上少了一个有憧憬的善良少年,却多出一个风流倜傥的年轻男子,他总是一身灰衣,那双褐色的眸子多情又无情,玩女人是爱好,杀人是副爱好,他总是像只豹,骄傲的游移在平凡的人们视线中间,但那抹高调背後,却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意。

  这个男子可以毫不留情地杀人,低调而利落,从不把生命当做一回事,包括自己的和他人的,有人说他无心,喜欢含著笑将他人置之死地,那抹寒冽背後却有著更深更厚重的故事,此去经年足以轻描淡写,但无需再提。

  眼睁睁地看著眼前的男子一天一天地长大,原本瘦弱平凡的身体因为这几年的锻炼而逐渐健壮起来,戈卿趴坐在柔软的豹纹沙发上,懒洋洋地看著眼前身著暗灰色浴袍的男人,腰间的细腰带松松垮垮地拴著他两只手掌就能环住的细腰,一只手掐著烟屁股,靠在阳台上不知正在想什麽。

  忽然,电话响起,亨利懒散地拿起手机一瞧,原本平静的眉宇之间染上可怖的阴霾,“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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