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室友们的日常生活_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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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浪暗自叹息,自己是性别男,也爱好男,不,爱好难。

  心里正不是滋味,一个女生突然很大声地说:“唉,我认识你!”

  万福河心里窃喜,终于有个识货的认得他了,于是做出淡定的样子,看是哪位天使大姐。那女生虽然相貌平平,还有点小胖,不过齐刘海还挺可爱的,看起来福气。

  他谦虚地说:“我这个人很低调的……”

  那女生就没容他空,继续喊出来:“你不就是上次做兼职当充气娃娃挣钱的那个人!我看过你摘下过头套!还有戴着头套用眼眶窟窿喝酒!”

  充气娃娃,充气娃娃……两个班的所有干部都转过头来审视他有没有啊!前后左右都是人啊!她还浑然不知他忍受着众人的目光啊!

  大姐啊,人套着大玩偶的衣服那个不叫充气娃娃啊,不叫啊……你这样还叫人家怎么找对象啊!万福河脸青红皂白地说不清楚啊!

  出师不利,万福河虽然先下手了,可是并没有为强,无端低人一头,并把这种劣势保持到了最后。

  然而,这并不是高潮。

  终于到了聚会当天,地点是校内某个小餐厅的礼堂,还曾经有人在此举办过婚礼,空间阔绰,饭菜可口实惠,是个不错的地方。

  聚会当天场面十分热闹,两班都准备充分,带了若干节目,还有若干游戏环节。

  其中一个是互动猜词。

  规则是从两班各派选手组成男女搭档小组,每组两名成员各有分工,一位负责猜的背对屏幕站着,另一位面对屏幕负责演的,不能用语言,这能用肢体动作。在这个环节中出了大风头的是苟邑

  这个游戏是要讲究配合和默契的,误会什么的也会产生良好的笑果,场面热烈,参加者踊跃。

  苟邑按捺不住爱凑热闹的心了,于是冲上去非要搅一腿不可。

  他面对着女生和屏幕,是负责演的那个。

  前面出现的“猫”啊、“狗”啊、哭泣啊、愤怒啊、什么的还比较好演,俩人过关斩将也猜出不少项目,赢得了阵阵好评,直到屏幕上出现一个词组,彻底难道了苟邑。

  那个词赫然是——“自宫”。

  苟邑暗想这是谁出的题?!自宫!自宫不就是割JJ么?!这不是欺负人么!……亏得是自己负责演的,还有个JJ可以割,要是轮到女生那边可怎么办!

  他觉得这个词要表现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难度在于他想破头也没想出来如何既体现主题又动作文雅。

  台下的观众见他一脸为难抓耳挠腮的半天不动,就纷纷催促他快点,提醒他时间紧迫,要为后面的题节省时间什么的,不会就过好了。

  然而苟邑是个认真的人,觉得这么简单的题目过的话就太可惜了。时间紧任务重,他豁出去了!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毅然决然地右手成刀劈状,朝着裆部一阵狂砍!

  所有人都惊呆了,妹纸也猜不来了。

  苟邑见无效,疑心自己做的不够形象,于是又耐心地再次演绎了一遍。

  他做了一个扒下想象中的小裤裤的动作,然后手虚握着一个想象中的柱状物,脸上表情狰狞而坚毅,手起刀落地咔嚓一下给切掉,然后装作血流成河体力不支的样子,捂着伤处踉跄几步啥的。

  众人终于反应过来,哄笑做一团了。可是偏那妹纸不知道是真笨还是假笨,红着脸,眨着无无辜的眼睛就是说不出来。

  苟邑急了,频频挺胯切送,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加大了动作的幅度和频率,主持人笑得在瘫在地上站不起来,无法阻止什么的。

  妹纸捂住了脸,摇头说:“我猜不出来啊!”

  苟邑生气了,吼出来,“白痴啊!是自宫啊!”

  一只手搭在苟邑的肩膀他,他回头,竟然是很少出手的萧月见。

  萧月见指指屏幕说:“你看错了。”

  苟邑惊恐地望去,揉揉眼,咦?!怎么上面的字变了模样,赫然写的是——白宫!

  换苟邑捂脸,娇羞地说:“好羞耻!”

  联谊餐会到了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分小组进行了,仍旧是男女搭配着玩。

  万福河这组玩的是参加的是大冒险,并且这一轮他不幸和另一位女生被罚。

  爱起哄的人在他们面前摆了两瓶啤酒,然后众人起劲地大喊:“干了它!干了它!干了它!”

  万福河自诩是个随缘从份好脾气的人,这个时候也略感到尴尬,并且随着起哄声的高涨而越发地不自在起来。

  他想,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们大城市的人聚会就玩这个?难道是欺负我是农村出来的,所以格外刁难?就想看我在这种状况下会如何反应?干?还是不干?这是个问题——答案当然是不能干啊!要不然那成了什么了!

  他看了眼对面的女生,笑嘻嘻的。

  他又有点心惊,觉得自己果真不够大方,看人家女生就是开得起玩笑的。相比较之下,自己确实扭捏了……是了,这个时候是不能指望女生解围的,就要看男生的表现和反应了。

  既要符合欢乐的气氛,不扫了大家的兴,又要抱住自己和女孩的颜面,让大家都下得了台。

  要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化解这场尴尬。

  他憋红了脸,半晌不懂,最后有点无奈地对起哄的人宣布说:“还是、别干了……我、我今天没带套……”

  这组人顿时嘎一下灭了,集体失声。

  37、萌之物语1

  胖萌家是在一个二线城市,不少同学都考到他大学所在的城市,同乡会同学会什么的举办起来很方便。

  然而他大一的时候却几乎从来没有参加过,因为有一次人家来找他,他去了,一个人坐在那里闷头吃,把几乎一半的食物风卷残云地给吃了。背地里大家都埋怨他是个不懂事的吃货,也不懂个时间地点什么的。

  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个也不能怪他,当时他家里父母离异,他本人因为情绪和压力的关系得了暴食症,每天食量惊人,又断了经济来源,连吃饱都成了问题,靠着2寝的室友喂养着,经常觉得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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