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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骨仙风[大唐]_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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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旧是玉清玄坛,虽然当今隋朝崇尚佛教,可杨广为王远知或者说道门,建这座宫观还是很有心的,除开应有的大气,精细处也有秀雅,正和道家刚柔相济的理念。遍植着梧桐的院子,廊外便是一方池塘。飞檐下洛风卓然而立,微垂的眼帘遮住了眼眸,唯有手中的拂尘轻轻随风飘动。

  王远知在刘爱道的陪同下正向着洛风所处的院子走来。虽说两人是至交好友,但相差数十岁的年纪终究有别。王远知已是当之无愧的人瑞了,在他面前,哪怕是皇帝也要矮着身子说话。而刘爱道因为遇上王远知时年纪已然不小,又非同派系的人,便只如平辈一般,一直以来与王远知亦师亦友。

  离院门前那扇拱门尚远,洛风便已听到,手中一摆拂尘,迎出去上前告罪道:“洛风惭愧,竟劳动长辈亲来,实在不该!”

  哪怕再怎么不在乎礼数的人,嘴上说没关系的时候,有人能照旧礼数周全,心里也是熨帖的。王远知就很开心,语气轻柔的问着洛风在这里住的习不习惯好不好之类的话。

  在一番亲切对答之后,洛风很自然的提出了离开,在此住了数日,所得甚多,也是要离开了。

  将四个娃拜托了刘爱道照顾,嘱咐顾怀和苏乾成带好弟弟妹妹,手中捏着一张纸,离开了洛阳城。

  早在上个月,想到陪葬这件事的时候,洛风就已经去了一趟骊山,踏遍了骊山之地。很显然,为难了众多摸金校尉和考古学家的秦陵不是那么好弄的。但是这不是历史,而是借用历史形成的一个奇葩世界,所以一切皆有可能。洛风秉承着这个思想很认真的感应了一下,果然发现了端倪。

  感谢《长生诀》让洛风成功的从一名练气士成功蜕变成了一名——高级练气士!嗯!纯阳宫的心法从来都是直接吞吐先天之气,问题是这个技术还不完善,所以有些费时。但是这一点问题在真正高端的长生诀面前都不是个事!想想也知道能让两个十多岁都没开始练气的人一跃变成高手的功法肯定是犀利无比的,那还是因为寇仲和徐子陵看不懂瞎练的,更何况洛风他看懂了。

  于是功力深厚的洛道长平心静气趺坐于地,感受着天地间的一切。身后十步位置上有一株枫树,叶子青碧,粗壮的枝干上有三只鸣蝉,其中一只“吱——”一声正在将口器扎入树皮。旁边的一根树杈上有一张大网,其中趴着一只颜色斑斓如指腹大小的蜘蛛,一动不动的看着就要撞上网的蜻蜓,可那只蜻蜓似乎发现了什么,在一番徘徊之后从蛛网上面擦过,但其后跟着的一只蝴蝶却一头撞入了蛛网……

  而此时,干燥的地面下是湿润的土层,有一只硕大的老鼠正在奋力刨着一个洞,在它身后已经有了弯弯曲曲很长的一条鼠道了。再往下三尺是一大片蚂蚁窝,其中有密密麻麻涌动的蚁兵在涌动。

  掠过这些富有趣味的事物,将感知分散扩展,延伸到勘定的一处地域,果然除开地面上生灵稀少,地下也是生机寡薄,有浓郁的铅汞之气在其中凝固,将那一一大片广阔地域变得沉重无比,就连感知也变得窒塞起来。

  确定了地头的洛风并未久留,想想也知道光凭自己这样是打不开秦陵的,回城之后就果断带着一溜小孩子去了洛阳,然后问到了他急需的东西,便是他前面手上拿着的那张纸上所写的。

  那是一个地址,记着当今世上机关术最好的人现居之所。秦始皇陵是第一个皇帝的陵墓,也是有史以来最壮大的陵墓,要想打开它进入里面,根本不是此刻洛风能做到的。除开进去,进去之后会遇到何等危险,从史册中就可窥见一二。而这样的问题当然是要找专业的来啊!于是洛风就要赶往那处,请得那人帮忙。

  从洛阳一路往南,途径南阳,洛阳一路疾行,仅用了半月时间便到了竟陵。在竟陵郡西南方,长江的两道支流漳水和沮水,界划出大片呈三角形的沃原,两河潺湲流过,灌溉两岸良田,最后汇入大江。

  长江流域向来土地肥沃,在后世更是有“江南熟,天下足”。而在江南开发不力的时候,江北便凸现出来。

  这一块地方地势平坦,在湿润的气候下,生长着茂盛的牧草。飞马牧场,便是这一大片地域的名字。

  洛风一踏入江北地界,便遇上了一队人马。策骑的大汉一式灰色劲装,襟头绣着一匹背生双翼的飞马,共有十二人,其它十多匹都是无鞍的野马,给绳子串连起来。

  飞马牧场作为江北的大户,其标志便是一匹飞马,这在洛阳时洛风便已从道门的信息灵通之人口中得知。洛风还在想要不要上前打招呼搭个顺风马,那领头之人便已看到了他,并且一拉缰绳便往洛风方向过来。

  带头骑士是个中年壮汉,眇了一目,脸容古拙,独目仍是炯炯有神,此刻离洛风两丈许远,便挥手示意了一下,跃下了马背,看向洛风。其后跟着的十一个大汉也都翻身下马,齐齐看向对面的道士。

  洛风原本就显嫩,再加上年纪本就不大,虽是身量已足,依旧是少年的面容,可这一队骑士没有一个敢小瞧。因为,虽是明明白白看到了洛风,但是移开眼睛,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感觉到他,就如同,洛风所站之处,根本没有人!

  没有声音,没有气味,就连那常年野生在外的马儿都像是没感觉到人一般要去咬洛风脚下的青草,直到触及到洛风的下摆,才惊觉的跳开。

  洛风静静地看着那几匹野马的动作,忽然就想起来了子规。因为赶路的原因,一直就没把它放出来,想来也是闷坏了吧?伸出手去摸了摸面前一匹枣红马的头,那马儿似是吃了一惊,想要躲开,可被洛风摸了一下又安静下来,竟然温顺的任由洛风抚摸。那独目之人表情更加惊讶了。

  可当他想开口说话的时候,就看到那道士露出一个无奈而宠溺的表情,道:“知道啦!这就放你出来!”而后就看到那道士身前忽然出现了一头驴,将那匹在撒娇的马挤到了一边,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头驴的眼神充满着骄傲和不屑。

  我没眼花吧?驴的眼神有这样的?

  然后他就想起了一个被他直接忽略掉的情况,那头驴是从哪里出来的呢?回头一看,果然打架都是一副惊悚的表情,瞬间确定了,自己没看错,真的是凭空出来的!淡定不能啊!唯一的一只眼睛直接就瞪圆了,直白的表情将情感显露无疑,洛风更无奈了,拍了拍子规的头低声骂道:“胡闹!”

  然后就听到了那独目大汉期期艾艾的声音:“这位……道长……敢问……仙乡何处啊?”

  果然,这样高大上的出场最能震撼人心也最能达到目的!洛风在心里给自己和子规点了个赞。

  “贫道自中原而来,正要去往飞马牧场,拜访场主,有事相求。”光明正大的把目的说出来了。

  诶?竟然是找自家场主的吗?一溜十二个人都精神了,就听得那独目大汉激动得声调扭曲道:“那可真是巧了,本人乃飞马牧场二执事柳宗道,正从塞外回来,正好可以为道长引荐一二。”

  “原来是柳执事,失敬失敬!那便有劳柳执事了!”打蛇随棍上的应承下来,顺利搭上顺风路。

  一行人都是骑着坐骑,柳宗道看到子规,虽然觉得这驴很有灵性,但是基于对自家马场的马匹速度的信任,还是很好心的想要分一匹马给洛风骑,而那匹被洛风摸过的野马也很热情的上来凑热闹,恨不得直接趴下来让洛风踩上去。

  子规顿时警惕万分,先是很不屑的对着那匹马喷了个响鼻,然后又很狗腿的蹭了蹭洛风胸前,讨好的眨巴着眼睛,就像是在说“主人看我主人看我!我是这么聪明这么萌,主人有我就够了,酷爱不要那头笨马了吧!QAQ”洛风微笑着给了它长长驴脸上一巴掌,然后翻身上驴,走也!

  于是,一路上,无论是马队骑士还是行人,都见到了一副奇景。一头青灰色的毛驴驮着一个蓝白色道袍的道士,很欢快的撵着一大票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骏马,而一队策马而行的骑士远远的落在后面,死命追着前面的马和驴……

  至于为什么不是道士骑着驴在撵马,哪有人这样的时候会倒骑着毛驴同时还看书的?不看那前后狂奔的骏马,光看那一人一驴,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在郊游呢!

  终于到了岔路口不认识路了,洛风一拍驴背,子规很乖觉的小跑几步停下,后面飞马牧场的人才追了上来。

  放慢速度跟在柳宗道边上,又转了几个弯,经过山道,来到可鸟瞰牧场的山岭时,便见到山下田畴像一块块大小不一的毯子,构成美丽的图案,让人心旷神怡。

  青、绿、黛各缀连起来的草野上,十多个大小不一的湖泊像明镜般贴缀其中,碧绿的湖水与青的牧草争相竞艳,流光溢彩,生机盎然,美得令两人屏息赞叹。

  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去,草原尽头都是山峰起伏联机,延伸无尽。

  在这仿若仙景的世外桃源中,密布着各类饲养的禽畜——白色的羊、黄或灰色的牛,各色的马儿,各自优游憩息,使整片农牧场更添色彩。

  在西北角地势较高处,建有一座宏伟的城堡,背倚陡峭如壁的万丈悬崖,前临蜿蜒如带的一道小河,使人更是叹为壮观。

  峡道出口处设有一座城楼,楼前开凿出宽三丈深五丈的坑道,横互峡口,下面满布尖刺,须靠吊桥通行,确有一夫当关,万夫难渡之势。

  第一代建这城堡的飞马牧场场主商雄,乃晋末武将,其时刘裕代晋,改国号宋,天下分裂。

  商雄为避战祸,率手下和族人南下,机绿巧合下找到这隐蔽的谷原,遂在此安居乐业,建立牧场。

  由牧场建成至隋统一天下的一百六十年间,飞马牧场经历七位场主,均由商姓一族承继,具有至高无上的威权。

  其它分别为梁、柳、陶、吴、许、骆等各族,经过百多年的繁衍,不住往周围迁出,组成附近的乡镇,至乎沮水的两座大城远安和当阳,其住民过半都源自飞马牧场。

  飞马牧场亦是这区域的经济命脉,所产优质良马,天下闻名,但由于场主奉行祖训,绝不参与江湖与朝廷间的事,作风低调,一贯以商言商。

  第一代场主商雄乃武将出身,深明拳头在近的道理,遂鼓励手下族人研习武艺,宣扬武风,是以牧场内人人骁勇擅战,无惧土匪强徒,成为了一股能保证地区安危的力量,赢得附近城镇住民的崇敬。

  以上,便是洛风在洛阳时得到的有关飞马牧场的具体信息。

  而此刻,他正穿行在飞马牧场中的回廊里。

  第四十二章 秀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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