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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涅天下_第1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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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儒眼中,泰西人是为了格物而格物,此为下道也。

名可秀并不忽视泰西物学,但她也对卫希颜道:“究天人之理是大道之上,而格物之理是大道之下。泰西之学致力于格物,华夏之学致力于致知——人之道德。前者作用于事,而后者作用于心。这就好比你说的技术与思想之关系,技术不进,则国弱民贫,但思想不进,则人无道德信仰,必陷物欲迷茫之困。”

卫希颜不由点头。

名可秀继续道:“所以‘理学’之二,必得研索道德性命之理。——国朝儒者善谈道德性命,此由王荆公而起。”

王安石为什么谈道德性命?——为矫世变俗。

王安石提出:“先王所谓道德者,性命之理而已。”

并阐释说:“先王之道德,出于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出于人心。《诗》、《书》能循而达之,非能夺其所有而予之以其所无也。经虽亡,出于人心者犹在。”

把道德纳入人心,认为人人皆有这个道德,而人人都必须遵循这个道德。《诗》、《书》只能循而达,不能夺其道德。所以经虽亡,而道德仍存于人心。由此推及,人们应该尊重道德高尚的人,即使天子也应如此——“若夫道隆而德骏者,虽天子,北面而问焉,而与之迭为宾主。”而以道德性命教化天下,则“得所以教,则虽嚣凶之民,触法而不悔者,亦将有善其心之用也”。

又说“命”,不独是个人的贵贱死生,当含“万物之兴废”,个人之命系于国家,是以国兴则命兴,国衰则命弱。——其“命”之说,成为王安石变法图强的理论依据:国不富,兵不强,民何安之?

所以王安石的变法以国家敛财为主,即使掠夺民利也在所不惜,盖因人之“命”系于国,为了国之富,暂时可夺取黎庶之利。

而司马光则反对王安石这一论说,提倡“国富民安”,国要富,但不能乱民生,而“人命大于天”,不可因国富而损黎庶之利。

新旧两党围绕变法的斗争,实际上就是儒学中的经世功利派与道德治国派从学术分歧到政治分歧的斗争。

而之后兴起的二程洛学,因未能进入朝政核心,其道德性命学说便绕过政治,专究性理致知。

二程正式提出了“天理”概念,并将天理赋予新的内涵,称天理即是“三纲五常”。这又比董仲舒的学说更进了一步,名可秀嗤道“非为天理,而是荼毒之理。”

当年董仲舒提出“天道贵阳而贱阴”,以“君、父、夫”为天之阳面,“臣、子、妻”为天之阴面,以此确立君权、父权、夫权;并又引申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置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准则。——从而为“三纲”、“五常”赋予了天道外衣。

然董仲舒的学说毕竟是间接地以阴阳来论证三纲和五常,而二程的“天理”学说则是直接将“天理”等同于“三纲五常”,“三纲五常”即“天理”。

如果说,攻击董仲舒的学说可以质疑其阴阳学说,但按二程的天理学说,质疑三纲五常即是质疑天理。——谁敢质疑天理?

“此等‘天理’若行之大道,则纲常不可撼动矣!”名可秀眉锋冷凝,说道,“二程学说多有可取处,唯‘天理者,纲常也’绝不可取!”这也是名可秀在朝堂和官方学术上“扬王抑程”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只是遏抑还不能动摇纲常之说,毕竟程氏之论有董仲舒之根基。——若是一个学说无法推翻,就只能湮灭,用新的阐释淹没它。”

名可秀眼眸深深的一笑,“所以,要有一个学派,建立新的学说。学派攻学派,方是正理。只要有争辩,就会有质疑。即使湮灭不了,搅浑水亦是好的。”

卫希颜笑着点头,“是极,是极。只有搅乱了固有的,才能将新的打进去,再慢慢扶植起来。”

名可秀扬眉一笑,接着道:“说了‘天人之理’,‘道德性命之理’,其三,就是‘理学’‘格物致知之理’了。这个‘格物致知’与程学视为核心的‘格物致知’不一样,这个‘知’,不是道德,是认知,是原理,具现为技,则用之于物,而惠于世。”

卫希颜点头,如果说理学的“天人之理”和“道理性命之理”是哲学和道德范畴,那么理学的“格物致知”就是指自然科学。

“泰西学的论证方式与墨家墨辩一派、先秦名家的‘正名实’之法类似,而儒学则讲究‘以心尽性’,二者各有所长。不过,墨辩和名家的正名实之法于格物致知有其独到处,衰落实是可惜……”

名可秀说着,眸光扫过书案上的《墨辩》、《名辩集》二书,继续说道:“如今理学既立,墨学、名学之长亦应取之。——自宋以来,大儒者莫不以老子、佛家之说印证儒理,既如此,墨、名等诸学之长未必不能取之。”

名可秀说的墨辩是墨学的一支,而名家则是先秦时期以辩论名实问题为核心的一个辩论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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