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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惊魂路_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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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十三个。”

  这是把他们家当餐馆的节奏吗?

  邵涵无奈,只能打开冰箱继续翻食材,好在他早就准备今天给齐封做一顿丰盛的,冰箱里存货丰足。

  “知道了。”

  袁源是邵涵和齐封收养的孩子。在那次寒流和转移中,基地的幸存者大批死亡,有少部分孩子顽强的熬过迁徙抵达新基地却没了父母家人。那时候大家都食物紧张也没几个人愿意自找麻烦去领养小孩,齐封于心不忍拉着邵涵去领养了一个回家。

  这一晃,就是三年。

  午后的阳光静静的洒入厨房,厨房的窗外正对一个院子,种满各种花草,正是成长茂盛时,整个院落郁郁葱葱,碧绿宜人。

  一个接一个的门铃声,原本清净的屋内开始充满欢笑,林苏恒、魏何和他老婆挤进厨房帮忙,余青英站在厨房门口调侃,本来宽敞的厨房瞬间显得拥挤。

  齐封是最后一个回来的,看到家里突然冒出这么多人,脸色立刻黑了三分。

  “你们够了啊!事情全部丢给我就算了,两天过来蹭次饭,累着我媳妇怎么办!”

  余青英吃吃的笑:“七仔,到底谁是真媳妇?说来听听?”

  齐封月牙眼一瞪,其余人笑作一团。

  糖醋排骨、翡翠虾环、珍珠豆腐、红烧鸡翅,荷塘小炒……

  美食一样样抬上桌,色香味俱全,散落在屋内各处的人不需要招呼,呼啦啦迅速围上桌,大快朵颐。

  只有齐封哀怨的戳着筷子,小声对邵涵道:“我本来想和你过一天二人世界的。”

  邵涵微微一笑。

  “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啊。”

  “再不吃,就没你份了。”

  邵涵深知齐封软肋,一句话比任何安抚都有效。

  果然,齐封抬眼一看空了大半的菜盘,立刻不顾西装革履的精英形象,直接开抢。

  吃完饭收拾完毕,时间还早。袁源和魏何家的李敢闹着要去边缘区找朋友玩,难得的休息放松,一群人自然也不反对。

  边缘区就是智能丧尸的居住带,在基地稳定后,有少数智能丧尸的亲人难以忍受咫尺距离不能相见的思念之情,执意搬入边缘区生活。经过三年的磨合,智能丧尸和普通人类的活动地带不再泾渭分明,两者之间虽有高墙为隔,却时有交流。

  自然,史彬还没心大到可以让人类深入边缘区腹地,城门开启,两道城墙中的瓮城就成为了一个智能丧尸和人类见面交流的临时场所。

  袁源和李敢在边缘区的朋友是个七岁的女孩。女孩子面容虽是丧尸模样,却是童真未泯,三个小孩在场地中间奔跑喧闹,玩得颇为开心。

  齐封和邵涵站在高台上,感受着边缘区绿茵成片的美景。

  “我以前从没想过天会这么蓝。”齐封眯着望着蔚蓝天际,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可惜丧尸身上挥之不去的臭味弥散的空中,即便早已习惯,齐封还是打了好几个喷嚏。

  “……”邵涵伸手拍了拍齐封背脊,眼睛盯着场地中一瞬不瞬,右手垂在身后,藏在手心的是一把袖珍枪。

  “你还是不放心它们?”

  “难道你放心?”邵涵淡淡道。

  “谁知道呢,至少现在它们都挺好的。”齐封耸耸肩:“说起来林哥一直和那只叫小志的丧尸在一起,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秦思远不是收到消息去找人了吗?”

  “找得到,带不回来有什么用。”余青英撑着腰挺着个圆滚滚的肚子凑过来:“我赌老大搞不定林哥。”

  “……秦哥回来听到这话绝对打死你。”

  “打呗,一尸两命,看史彬不跟老大拼命。”余青英侧身靠在栏杆上,吐了口气:“还不是他自己活该,幼稚得要死,还故意和左哥走那么近。把人气走了吧,又后悔。这就叫no zuo no die why he try。”

  “你真觉得林哥走只是因为被气的?”齐封想起最后那次和林予枫的深谈,他才觉得他从来没有深刻的认识过林予枫。

  “他们两不是一路人。”余青英轻轻道:“林哥是个好人,烂好人。他和我们……都不是一路人。”

  “……”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你知道老大喜欢林哥多久吗?从一岁会走路开始,他今年三十五岁,大半辈子老大都守在林哥身边。我也不知道老大是真的爱林哥,还是已经习惯了这么守着一个人。但是我知道以老大的性格,不把林哥带回来他不会消停的。”

  齐封从来没主动问过秦思远和林予枫的事,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两人的从前,顿时满脸八卦:“他们以前怎么认识的?”

  “什么怎么认识,他们两家是邻居,生下来就认识了。那时候的事我也是断断续续听说的,不全。老大家是单亲,他妈离婚了大着肚子租在林哥家隔壁。两个都是男孩,又差不多大,很自然就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七岁的时候,老大他妈病重过世,林哥他父母看老大可怜,大小事都帮着照看,一直到老大十四岁。”

  “后来秦哥怎么会混到道上去?”

  “谁想混道上啊,不都是逼不得已。老大他妈留下的钱不多,林哥家兄妹三个自己也过得紧张,再怎么帮衬也不可能把老大全养下来。高中学费高花费多,老大读不起,只能辍学混社会了。”

  “小学初中的时候,那些小孩可讨厌,一天到晚嘲笑老大他妈没人要,没有爸。老大从小脾气就倔,听到一次打一次,那些小孩人数多,老大再狠也没用。林哥从小就是个乖孩子,只有遇到老大的事,只要老大打架他一定帮,每次都被揍得鼻青脸肿,回家还得继续挨父母的揍。”

  “老大到了道上,下手特狠,完全是不要命的拼。”余青英想起从前岁月,眼角泛起淡淡水光:“有三四次,我都以为老大熬不过来了,满身的伤。他花了十年拼上了二把手的位置,有次和隔壁市的争地盘,被带回局子里,在警局里重新遇到了林哥。”

  “那时候林哥工作也才两年,表现很好,年纪轻轻的破格提拔进了刑侦组。当时林哥不知道老大的地位,拼了前程不要千方百计把老大从局子里保出来,还和局子里他同事结了怨。”

  “老大身上有伤,林哥把老大带去医院包扎好又送回来,什么都没说就走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林哥,真的,意气风发,青年才俊,不像现在这样。那时候林哥的枪法在他们组里、甚至是咱们省里头,他说第二,我估计没人敢称第一。”

  “他们后来有没有联系我不知道,不过有一段时间林哥突然失踪了。老大疯了一样到处打听,后来才知道林哥被派去当卧底。然后你猜怎么着?他们卧底被发现了,去卧底的是林哥和他一个同事,林哥为了保同事腿上挨了一枪,脚筋被刀挑了,他那同事——就是为了老大的事和他结了怨的那个,找了个空隙自己跑了。”

  “他那同事明明可以马上汇报局里求援救林哥的,但是没有。要不是老大去的及时,林哥何止是一条腿,整个人都要被玩死在那伙人手里。”

  “林哥那次伤了身体,腿也废了,心也灰了,刑侦组肯定也呆不住了,被调到行政部门担任文职。他那么年轻,身手好头脑灵活,本来前途一片光明,这辈子就这么毁了。老大私下里挑了那个帮派,三番两次想找林哥那同事报复,都被林哥拦住了。林哥说,一个人刚死里逃生,不愿意回去救他、惊慌失措应对不当都是正常的。我们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告诉老大,算了。”

  “算了,一辈子就这么毁了,他一句话算了。”余青英仰头望天:“那时候他已经和老大在一起了,我们看他都像看白痴。有次半夜他一个人喝醉了,他跟我说就算老大回去收拾了那个人他的脚也好不了了,老大手上还得多沾一条罪,他同事还有父母妻儿,他出了事那一家子怎么办?怎么看,就此罢手都是最好的。”

  “齐封,你说林哥是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齐封邵涵站在一旁,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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