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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宝贝回家_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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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子楷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哄--“一声涌上头顶,这个小杂种,到他家做了坏事还气焰嚣张,真是欠教训。回头招呼妹妹,”揍他!“就拎着金属质地的晾衣竿打向苏奕寒。

顾子楷,顾子莹兄妹虽然小,但是,金属棍棒的力道毕竟不轻。再加上,小孩子下手本就没有轻重,一时间,顾家兄妹打得苏奕寒脑子发蒙,连开口说话都做不到。

顾家兄妹可不管那么多,一边叫嚷着“保证!快保证!“,一边一棍一棍往苏奕寒身上招呼。

开不了口的苏奕寒,从出生到现在,从来不知道,原来挨揍是这么疼的事。头疼,手疼,腿疼,肚子疼,浑身都疼,疼得他说不出话,连脑袋都一片空白!

渐渐地,空白的脑子里,慢慢生出一股恨意:这就是妈妈爱了一辈子的男人,这就是那个男人的家人,他们,想要我们母子死掉!

我们什么都不争,我们也没有想要抢别人的东西。妈妈从小教我要有礼貌,善待别人。要关心别人,助人为乐。可是,那一切有什么用!他们有钱有势,就可以随意要别人的命!

慢慢地,苏奕寒连恨的力气都没有了,脑子里只剩下了唯一的一个念头:妈妈,对不起!我可能见不到外公外婆了,不但没能救你,还要让你为我担心了!

没一会儿,被打倒在地的苏奕寒就不动了,浑身上下多处都渗出了血。头打破了,嘴角也挂着血迹。

顾家兄妹觉得出了气了,停下手,看到苏奕寒这个样子,也吓住了。再凶再狠,他们毕竟也还是小孩子。看到之前好好的人,在自己手里变成这样,也会害怕。

拉住哥哥的袖子,“哥哥,我们是不是把他打死啦?“顾子莹的声音有点儿颤抖。

顾子楷也害怕了,但是,他的脑子里,想得更多的是,现在要怎么处理这个被他和妹妹“打死“的苏奕寒。

不能拖回家去,也不能找警察叔叔,那样,他和妹妹会被抓起来的。怎么办呢?可不可以把这个人带出住宅区呢?

想到住宅区外面,顾子楷有主意了:“妹妹,我们先把他藏在家后面院墙外的草丛里,等到晚上天色暗下来,路上也没有什么人了,我们再把他拖出住宅区,丢到公路上。到时候,过往的车子从他身上开过去,那他就是被车子轧死的,跟我们也就没有关系了。嗯,就这样,记得别告诉妈妈和爸爸!“

“可是,离晚上还有好一会儿呢,才吃了午饭不久,不是么?要是这段时间出点儿什么意外可怎么办?“顾子莹有些担心。

“能有什么意外?没事的,看他现在这个样子,难道还能再爬起来告我们的状不成?等我们吃了晚饭,就说要出来玩。反正那时候也没什么人了,拖出去扔到公路上,就跟我们没关系了,只要你别告诉别人,记住,任何人都不能说!“顾子楷倒是很镇定。

“好。“没有主意的顾子莹点点头,同意了哥哥的办法。

小小的兄妹俩费了很大力气,把苏奕寒拖进草丛。顾子楷想到之前说的,怕苏奕寒没有真的死掉,从草丛里爬出来,于是在离开前,还拿晾衣竿对准苏奕寒的头,狠狠地再补了几下,才和妹妹丢掉手里染血的竿子,手拉手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另一男主要登场了。

亲们,留评啊,收藏啊~~(打滚中~)

第7章 命定的相遇

吃过晚饭,顾子楷和顾子莹谎称要出去玩,就出门了。何嘉茹忙着跟顾青玮翻旧账,也没怎么注意,由着他们去了。借着夜色的掩映,出身世家的两个小孩,干起了成年人都发憷的不法勾当。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顾家兄妹才把比他们小不了多少的苏奕寒拖到远离住宅区的公路上。一路上真的没人看到他们吗?当然有了。高档住宅区,住户确实没人会在这个时间出来散步什么的,可是,住宅区的保全还是不少的。只是,这区里住着的,全都是有钱有势,有头有脸的人物,随便站出来一个,都可以轻轻松松捏死那些没有身家背景的小小保全,谁会傻傻地冒出来管这些大人物的事儿呀!于是,顾家兄妹就一路安稳顺遂地,拖着没有反应的苏奕寒出了小区,到了公路上。为了确保苏奕寒能被车碾压,顾子楷还特意选在行车道的中间位置,才放下他。

最后看看自己的杰作,拍拍手,放下心来。顾子楷安慰地摸摸妹妹的头发,拉着妹妹的手,回家去了。

跟着哥哥往回走,顾子莹转头看了看躺在公路上的苏奕寒,觉得痛快,小杂种就是应该这样的下场,才不会祸害别人的家!

仿佛完成了什么壮举似的,两个小孩心安理得地回家,继续过他们安稳的日子去了。

不知道躺在医院里的苏娅岚,要是知道她心爱的儿子,被打得浑身是伤,躺了一下午草坪,还被人拖来拖去,最后只能睡在公路上等着被车碾过,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博瀚,是直接回家吗?“正行驶在公路上的一辆贴着深色膜的黑色轿车里,开车的浅金色头发,蓝色眼睛,深邃轮廓,一副外国人相貌的司机,轻声询问坐在身边,闭合眼睛休息的年轻人。一开口,居然是非常正统的中文。

看起来非常沉稳,完全没有属于少年的浅薄稚嫩。浅褐色头发,皮肤白皙,轮廓五官非常立体一看就知道有着欧美血统的年轻人,睁开眼睛,却是地道的黑色瞳孔。

“嗯,回去吧,今天我有些累了。在这边一切都要从零开始,慢慢来吧,不着急。“同样很正统的中文回答道。

话说完,扭头看向窗外。这就是祖父和父母的祖国了,从现在开始,这里,将会是属于他的舞台。

年轻人,姓沈,沈博瀚,十七岁。很年轻,不过,是个不能小看的很年轻的年轻人。从他的相貌上不难看出,他是个混血儿。没错,沈家在清朝就是一个世代经商的大家族,清末时举家随外派官员飘洋出海,定居美国。祖父巧遇当时流亡在外的西班牙皇室第二公主,两人一见倾心,很快就结了婚。虽然不是故意而为,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沈家在异国他乡扎下根,继续他们行商的职业。后来,沈家爸爸又娶了同是世家侨民出身的沈妈妈,有了沈博瀚,和弟弟沈博浩,还有一个小妹妹沈嫣芸。

沈家发展到沈博瀚这一代,擎宇财团已经横跨财经,传媒,电子,科技,娱乐,房地产等多领域。身为家族这一代长子的沈博瀚,自小就很明白自己肩上的担子,努力又上进。在别的同龄人还在为了学生时代的春春恋爱弄得要死要活的时候,他已经风风光光拿到了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自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念下去的沈博瀚,带着祖父和父亲的期待,踏上了祖国的土地,要将擎天财团的一部分发展回国内,当然,在自己家赚钱的同时,也能为了祖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很一份力量。

第一站,沈博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当初祖父举家离开的地方。

这么做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人都会对家乡有很深的依恋,虽然沈博瀚不是在国内出生长大,但是,他身上流着沈家的血,这里是沈家的故乡,当然也是他的。再者,这个城市有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不是特别繁华,但也不差。要在这样的地方发展,空间会很大,但同时不会受到相应的大环境制约,是非常理想的选择。他想,这个城市如果能发展到跟上世界水平,祖父一定会很开心吧?

“博瀚,你看,路上有人!“金发司机,也是跟着沈博瀚,从美国一起回国的人,在沈博瀚很小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沈家专门培养的助理兼贴身保全,赛尔荷顿,从方向盘上腾出一只手,指着路面惊叫。

沈博瀚从自己的脑海里回过神,波澜不惊地看着赛尔。

“赛尔,路上有人有什么奇怪?半空中有人才比较奇怪吧?“

赛尔继续死盯着路面。“不,不是,是路上,你看,前面!“

沈博瀚朝赛尔指的地方看去,小小的一团,但很明显是个人,“快,停车!“一边打开车门朝下走,还不忘一边损赛尔几句:”我说过了,你的中文,还要再学习!“

停下车,赛尔也下来,跟着沈博瀚一起走到一动不动躺在路上的人身边。借着车头大灯,才清晰的看见,是一个浑身是伤,却精致漂亮的小男孩。浅褐色的头发,和博瀚的很相似,现在却纠结在一起,沾着斑斑血痕。虽然因为年纪幼小的关系而不甚分明的轮廓,也很容易看出来,比一般国内的同龄小孩深刻很多。是外国人?还是混血儿?又是谁,对这样幼小的可爱孩子下这样的毒手?都没有警察管的吗?

博瀚很生气,才回国不久,就看见这样的丑事。而旁边的赛尔还不忘呱噪。

“哦,是个大美人!我终于看到能和你媲美的美人了,博瀚!弄不好他长大了,会比你更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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