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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怀里宠_第26章

宫涟雪Ctrl+D 收藏本站

☆、第二章 军营

  一个熊一样高壮的男子一眼就看到了进来的两人,他刚脱下战甲,只穿着白色的亵衣,看起来像正要去洗澡,身材高大,比伶还高出了两头有余,是整个帐里最高的人,宽脸宽下巴,眼睛眯成一条缝,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一会儿就转到了两人面前。

  “新来的兄弟!?”下巴上面堆着一个友好的笑容,一口牙齿像整齐的玉米粒似的,他拉了拉衣服,拍着胸脯道:“俺叫赵雄!暂时担任八队第五火火长,也就是俺们营帐下的人啦!你们呢?介绍下?”

  伶暗暗打量他高壮的身材,听着他大嗓门像击鼓一样震得人耳朵嗡嗡响,暗自感叹赵“熊”这名字取得当之无愧。

  “王令。”又拿出忽悠胖子那一套,指指旁边的家伙,“家弟,王玧。”

  大熊哦了一声,倒是粗神经的没有计较他的淡漠,还热情的介绍着帐里的其它人。

  伶扫了一眼,只重点记住了其中几个人。

  一个小个子,瘦瘦的没几两肉,显得有点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脸笑嘻嘻的,但身形很灵活,叫刘富贵,大家都叫他小名“二狗”。

  还有一个壮汉光着膀子,是个光头,左眼角到左嘴角有条凌厉的疤,眼里杀气迸发,看起来像是个狠角色,叫秦亮。

  最后的沈洵,是个书生一般的年轻男子,如果忽略抹黑了脸的伶和当摆设的十三之外,怕是算的整个帐里最秀气的家伙,据说原来是小户家里的公子,后来家道中落一贫如洗,才不得不来参军,看他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怕是少不得被欺负。

  至于其他的四个人,直接被伶归为“一眼扫过去长一样”的人,都是些农民、猎户一类的人,没什么特别的,入不了伶的眼。

  营门两边是两排地铺,十三抓着伶的衣角,一小步一小步的跟在伶后面,直走到最里面,角落里才空了两个人的位置,把里面让给十三,伶铺好被褥睡在外侧。

  帐里出去了不少人到河里洗澡,军营里洗澡可比不得在自己家随便,一般是一队里五个火轮流去洗,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几个月才轮得到一次,只有将军一类的人才有独自享受在木桶里洗热水澡的待遇。

  伶婉言谢绝了几人一同去洗澡的邀请,也许是他太过冷清,几人没怎么纠缠就转移了目标,倒是十三,大家看他个子小小的,都把他当弟弟似的看待,硬是被几个人架起来,热热闹闹的出去了。

  此时帐里就只剩了伶和沈洵了,沈洵是在洗澡时间快结束时才匆匆赶去的,大概是觉得那么多人一起洗澡不习惯,到底还是书香世家的儒雅作祟……

  伶直接就不想和那些“野蛮人”一同光着咕噜在水里扑腾,他是在半夜,所有人都睡熟了之后才悠悠起身的。

  轻松的绕过巡营的士兵,他准备寻处安静的河段去好好洗洗。

  今夜无月,深邃的黑蓝天幕上星光纷繁,已是夏初,河岸边杂草丛生,四面蝉鸣,配合着“叮咚”的水声,竟生出一种别样的幽静来。

  伶背靠着一块巨大的溪石,整个人隐在石头后面,长发垂入水中,随着流水沉浮,凝肌玉露,风华若月,仿佛隐去了一空星星的光芒。

  他边洗边想象着皇甫知道他跑了之后的反应,想象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懊恼的样子,又联想到那日他脸上一串的之乎者也,不自觉的勾了勾嘴角,忽然觉得接下来那举步艰难的路途也突然变得不是那么枯燥了,虽然立场不同,但至少,现在的他,还是和他站在同一阵线的。

  回到营帐时,大熊正和令允比着谁的呼噜打的更大声,伶感受着这熟悉的军旅氛围,亲切感油然而生,他躺在褥子里,一直宁静的心里生出一丝暖意,扯了扯嘴角微微一笑,一夜无梦。

  熟悉了两天环境之后,征兵也结束了,据说皇甫已经到了澜阳,只不过呆在了总营,他只负责中期和后期的巡视,而现在还要做许多出征前的准备,暂时也没有时间下到兵营里来转悠。

  一大早,全旅100人就被聚集在校场,进行了第一次训练。

  与其说是训练,还不如说是下马威来的恰当些。

  所谓“兵贵在神速”,速度,在作战中是一个重要的决胜性因素,不仅要快,而且要有耐力,所以,今天的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训练内容——练足。

  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项目,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武装越野马拉松。

  每人在两足上绑上小沙包,身穿战甲,背长刀一把、匕首一把、弓箭一副,以大营为起点,绕过澜山,跑至200里外的澜阳县城,火为单位,以每火最后到达的一人为评分标准,先到的火可以休息吃饭,最后到十个火不仅抢不到饭吃,还要去伙房洗碗。

  众人纷纷沉下了脸色,有些人沉着眉毛一脸担忧,有的又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倒是伶揪着十三,面无表情的站在最后。

  一声令下,百名大汉撒腿狂奔,一条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土路瞬时被黑色的战甲填满,小兵们如蚂蚁般快步前行,终于,就连慢慢吊在后面,伶等人的身影也在山坡的拐角处消失。

  第七旅的旅长周怀风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他骑马立在起点处,看着那些赶投胎似的向前奔袭的小兵,伸手抚一抚下巴上一撮山羊胡,摇头道:“一帮蠢材!”

  像是为了验证周旅长的话似的,前头跑得快的马上就没了体力,负重跑最忌讳快速跑,所以还不到路程的四分之一,就有许多人坚持不住了,为了争取早日到达终点来验证他们伟大的战友情,说白了就是为了赶上吃饭,能跑的扯着跑得慢的,跑得慢的撑着跑不动的,跑不动的拖着跑躺下的,本来很快的队伍逐渐变得像蜗牛爬一般缓缓推进。

  打仗讲究速度和体力,这样的训练倒是十分必要,只是伶早已身经百战,这点距离用上轻功不过两个时辰的事,他不想引人注目,所以就选择不快不慢的过渡到了队伍的中段,悠悠走了几里,发现十三已经累得往下趴,还用求救的眼神不停的向自己挤眼睛。

  伶撇开眼不去看他,真是自作自受……这小子一大早就睡过头,任自己怎么摇都摇不醒,最后还是大熊捏他的鼻子把他给憋醒的,害的三个人都错过了早饭的时间,不得不饿着肚子上阵……

  十三扑棱的眨着眼看着他,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小肚子叽里咕噜一叫唤……伶唯有无奈叹出一口气,扯着他的领子把他拖到队伍边缘,一个闪身便进了林子:“下次早点起床。”

  说着,拖起他的后衣领往林子深处走去……

☆、第三章 练足

  大熊不时地向后转头,他的速度很快,但为了照顾队友而落在后面。

  其实第五火的平均速度是中等偏上的,特别是秦亮光头哥,别看他平时一脸肃杀的快赶上牛头马面,但一提训练就如打了鸡血一般,浑身热血沸腾,跑在最前面遥遥领先。

  其他人的速度也不慢,大都在队伍前面,就连瘦猴子二狗都跑的很快,所以,这里大熊照顾的队友特指沈洵,沈洵已经跑趴下了,身为书生的他能穿着几十斤重的铁甲跑五十里已经算是奇迹了,而现在,他老老实实的趴在大熊背上临近虚脱……

  大熊一边背着沈洵,一边跨着大步走着,一脸轻松,而许多累不住的小兵已经跪倒在路边了,有些忍受力差的一路哭爹喊娘,比打了败仗还凄惨。

  大熊走着走着,就觉着好像忽略了点什么,忽然,他一愣,四周看看,急切的在一堆盔甲中高呼一声:“喂!!王玧!王令!你们死哪去啦!?”

  沈洵迷蒙着眼抬头看看,下意识的在大熊耳边喃喃:“大概……前面吧……”

  当周怀风骑着马,准备赶超大部队先到终点去喝茶时,路过一片离起点只有二十里左右的树林,一阵带着烤鸡香味的清风从鼻尖卷过。

  早饭吃的是大馒头和咸菜,鲜香的鸡肉味勾动着周怀风胃里的馋虫,但在这个不对的时间和不对的地点,他马上意识到一件事情,为了军队训练,这一路上都已经肃清了,哪里还有猎户敢在这里烤鸡吃呢?

  所以当他策马向香味源头查探而去的时候,不出所料,果然隐约看到了两个身着北凤军装的身影。

  “喂!!前面的两兔崽子!干嘛呢!?”周怀风气的胡子都往上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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