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最佳作死搭档_第132章

宫槐@玉Ctrl+D 收藏本站

  这办公室十分简洁,并不像一般女性那样有许多的装饰,对方的桌面书架和电脑都十分整洁,几乎没有任何与工作没关联的东西。看得出来这个女人是个做事十分有规划的女强人,这样的人能坐上经理这个位置也并不奇怪。

  “其他被害人有消息了吗?”李言成站在窗口朝楼下看去。

  在办公楼楼下不远处就是尸体弃置的地方,从被害人的办公室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李言成记得当时尸体是被俯卧着放在垃圾堆里,头朝另一边脚朝着办公楼,从身形看去就像是背对着办公楼一般。

  楼下似乎在争吵什么,一堆人挤在一起,其中还有两个警察。李言成顺着人多的地方看去,安翔正试图溜上楼来。

  阿曼正在收拾工具,见李言成看着窗口发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怎么样?”

  “安翔怎么来了?”李言成看着成功趁着警察没注意而溜进来的安翔微微皱起眉头,阿曼好笑的解释道:“你和张轩之前去了别墅的事情他知道了,所以一直往警察局跑,不过你最近一直不在警察局,他就往案发现场跑。”

  “谁告诉他的。”李言成侧头看着阿曼。

  李言成曾经有对张轩说过,不要让安翔知道他回来了。

  阿曼不好意思地笑笑,道:“是我。”见李言成并没有露出不高兴的神色,他继续道:“我觉得这件事情你们需要好好谈谈,虽然我是不懂为什么你们会变成这样的关系,不过安翔人不错,你也是。”

  对于同性恋这种事情,阿曼不能坦然地说完全不介意,但是就如同他说的,安翔这个人他不讨厌,李言成他也不讨厌,张轩也是,所以他不想事情按照现在地走向发展下去。

  李言成看着阿曼,第一次没有一直与他对视,而是别开了脸。

  见李言成要走,阿曼拉住了他,“李言成,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过如果现在不这么做以后你一定会后悔的。现在国内不支持这些,是有压力,但是安翔和张轩他们都清楚这些,所以我想无论是谁他们都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就算是这样你还是打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吗?”

  李言成抬起头来看着铁灰色的天空中,与不断落下的密集的雨点。

  他答非所问,“雨越下越大,路上基本上没什么勘探价值了,把人都叫回来吧。”

  “下个月我准备向她求婚,如果顺利,我们再过一段时间就要结婚了。虽然她弟弟好像不怎么喜欢我,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阿曼道。

  他口中的她,自然是指他那个小女朋友。

  自从他那个未来小舅子上次和人打架把骨头打折断了之后,两个人之间就一直有些矛盾。

  这种情况无论是他表现得多好,大概对方家里人都会对他有成见,所以他的求婚大概不会太顺利。

  阿曼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李言成依旧没反应他才离开了办公室。因为电梯附近有警察,安翔不敢坐电梯,所以爬了五层楼的楼梯才到外贸公司门口。

  不过他还没进门就被史方明带来的警察拦在了门口,正巧出门的阿曼让警察把人放了进来,然后让安翔小心点别扰乱现场。

  安翔兴奋得套着鞋套,鸭子般跑到了李言成面前,“你怎么回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

  李言成闻言抬起头看他,许久不见安翔变化很大,染了头发还带上了耳钉,和昊磊一样有些不伦不类。

  他下意识的皱了皱眉,道:“没准备久留。”

  捕捉到李言成眼中瞬间的不喜,安翔反射性地伸手去拽了拽自己眉毛附近漂染过的头发,他讪笑了一下,“我最近和昊磊……我只是试一试这个颜色,看别人弄挺好看的。”

  这座高五层的办公楼在雨中静静的伫立着,从上往下看去,李言成扫视着在楼下张望的人群,不由得有些眩晕了。

  也许他们要抓的凶手就在那群人之中,正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兴奋。

  李言成扭过头询问其他人,“其他几个被害人身份查出来了吗?”

  张轩闻言从屋子另一头走了过来,见到‘花枝招展’的安翔是有些惊讶,不过他没理他。

  他低头看手里的资料,道:“第一名死者名叫刘丽,女性,二十七岁,外地人在G城工作。与第四个被害人相同的是她也是个白领。”

  “经调查,刘丽遇害的当晚公司加班到凌晨,她下楼为同事打包夜宵时一去不返,直到第二天早上被发现在垃圾堆公司的人才发现他遇害。同一个公司的人当时都在公司,所以基本可排除作案嫌疑。”张轩翻动文件,“刚刚调查得知第四名被害人名叫苏怡,女性,二十五岁,本地人在G城工作。昨晚案发的情况与第一名被害者刘丽一样,也是加班到凌晨然后独自一人回家时遇害。”

  李言成把张轩手中的资料接过来反复看了几遍,他沉吟了半晌后道:“看来对方的目的是单身白领,剩下的两个人也都是白领阶级的。”

  安翔疑惑地看着李言成和张轩,“你们从刚刚开始就在说什么?”

  张轩与李言成并没理他,而是继续他们的分析。

  “不明犯罪嫌疑人为什么选择这些人?他的目的是怎么,这是我们破案的关键,能把这一点弄懂案子也能更清楚。”张轩道,“但是现在地问题就是如此,这些人除了都是白领阶级的人之外并没有其他相似之处,长相、外貌和穿着都各有不同,紧紧以白领为目的这个范围实在太广了。”

  张轩简单陈述了案情以及自己的初步意见后看向李言成,“你有什么看法?”

  “对方知道这些被害人什么时候单独行动说明他事先蹲了点,他清楚的知道这些被害人,甚至可能曾经跟踪、偷窥过这些人,你让人查查看近段时间这是个被害人是不是曾经有过被跟踪了或者是被偷窥的经历。”李言成道,“对方从抓住人到杀人之间最长不过五小时,做事十分快,通常选择闪电式行动的人都缺乏社交能力,这一类人在人群中十分不显眼,但是攻击力很强。”

  李言成思量了一下,继续道:“不明犯罪嫌疑人年纪应该在30-45岁,男性,务工人员。平生不顺利,事业方面总是不顺受创。若是结过婚应该已经离异,孩子判给女方让他因此有一定心理阴影。有暴躁症,遇事容易暴躁不安,这种人不擅长与女人沟通,特别是在某方面出众的女人,且与人说话时不敢看着对方的眼睛,还可能结巴。”

  张轩点头,他把李言成说的话都记录了下来。

  虽然现在他们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还不了解,但显然对方还会继续作案,如果不能赶在对方之前把人抓住,那就有可能出现第五个被害人。

  李言成看了许久的资料,他觉得最后一个被害人遇害的过程很有意思,被害人是出去打包夜宵的,下楼时间是凌晨二点左右,然后被发现的时间是在早上六点整时左右,中间一共消失了四小时的时间。

  阿曼的尸检报道中提到尸体是在被害人死掉之后三小时左右被发现,也就是说被害人接触到凶手的时间一共才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凶手要奸污被害人还要把人杀害,然后还要抛尸。

  就算是把杀人、抛尸的过程缩短到最短时间范围内,那凶手留下的时间也不会超过30分钟。再加上被害人是活着遇到危险的,体内并没有迷魂药等毒素,被害时一定有过反抗的行为。

  除去这些,凶手奸污被害人的时间一共能有多久?

  十分钟?二十分钟?

  还是更短?

  无论如何对方都不会有超过二十五分钟的时间来做这些事情,是个名副其实的快枪手。

  一个快枪手绑架侵犯一些白领,然后再把对方的尸体抛弃在垃圾箱里,他目的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章节名字,是不是略不和谐呀[抠鼻]~

  昨天晚上看了看主页面才发现,这个文已经日更连载了55天了,加上今天56天<(ˉ^ˉ)>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