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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在唐朝_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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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贵贱,命无高低,上至圣上,下至百姓,都有需要我们的一天。这是你们第一次做大唐的医官,切记勿要眼高于顶,你们要记住,误诊滥医,无异草菅人命!”

  说是随行圣驾,其实也是一场特殊的临床见习。

  唐朝的医学教育比吴议想象得更为严苛和细致,不仅详细分为内科、外科、五官科等等数门,而且每一门都包括理论、实践和操作之类诸多内容。

  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医官,绝不是仅靠笔下功夫合格就可以越过太常寺的门口,其间所沉淀凝蓄的深厚功力,让在现代读了八年西医的吴议都为之惊叹。

  猎场特设了临时的太医署,前院里的太医忙碌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而他们这批临时上岗的生徒则负责在后院煎药敷布、洗锅涮碗。其间不乏脑子灵光的,早就找了相熟的博士太医,跟在旁边跑腿送药,轻松不少。

  张起仁待下向来张弛有度,原则问题上从不会退让一步,吴议深知老师的脾气,直接省去了拜见的功夫。

  严铭只当他拉不下脸去求张起仁,反正自己人脉不通,干脆也挽着袖子同他一道泡在药罐子跟前。

  两个人在后院拣药分装,配一副药便背一张方子,也算是苦中作乐了。

  吴议念着药方:“君大黄三钱,臣附子四钱,佐使细辛一钱,以水五升,煮取二升。”

  严铭提着个铜制小秤,手脚麻利地配齐了药剂,嘴里嘟囔道:“这是今天第几副大黄附子汤了?那些武夫就喜欢茹毛饮血,给咱们添麻烦!”

  文武互嘲古来有之,医科当然是站在文化人那边。

  吴议不禁哑然失笑,封好草药:“茹毛饮血可不需要泄下方剂,征战将士南归不久,不习惯饮食也是常事。”

  两人井井有条地劳作了好一阵,背脊都凉飕飕地浸出一层薄汗,秋风悄悄灌入衣中,又在上面撩起一阵漾动的凉意。

  吴议不由打了个寒噤,正想拉紧衣袖,却被严铭使劲抻了下袖角,飞过来一个向后使的眼神。

  吴议往后一瞥,立即俯首作揖,拽下严铭傻愣愣挺直的腰杆,一起恭敬道:“见过孙博士。”

  孙启立微微点了点头:“怎么就你们两个在这里?”

  吴议道:“前院太医们诸事繁忙,抽走了不少生徒,配药的就我们两个。”

  孙启立心知其中关窍,他一贯刚直严苛,当然没人敢靠向他门下,门庭冷落惯了,心也就冷了,语气也难免更冷了几分:“那你们呢?你们怎么不去前院帮忙,偏偏在这角落里配药?”

  吴议才想问,您老人家不在前院里坐镇,跑来后面找他们的麻烦是干什么?

  嘴上仍然是谦恭:“前院固然繁忙,后院也不可少人,前院的太医的千金之方也须经手调配,经火煎制,我们虽是生徒,但也责在其中,不敢懈怠。”

  言外之意,我们就是螺丝钉,哪里需要拧哪里。

  孙启立眼里果然稍见暖色,眼瞧这两个半大不小的少年家竟比那些痴长了几十年的懂事些,心里也有些活动了:“农人耕织,商家买卖,武将戍边,文臣谏言,各职各业各司其职,社稷才会平稳安定。为人医者,也正需要你们这样安分守己的责任感。不过,你们到底还是生徒,老在角落里待着是学不到东西的。”

  严铭和吴议交换过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看来孙启立是打算给他们开点小灶了。

  孙启立身子骨不好,眼神却不差,瞧见吴议整个手臂都在微微颤抖,又见他衣衫单薄,额上却是一圈细汗,想来确是个脚踏实地、老实做事的学生。他颔首道:“这里风凉,你们还没医好人,自己就先倒下了,还是跟我去前院做事。”

  孙启立金口一开,两个人便被提拔到了前院,相熟的生徒目目相觑地打量着他们,仿佛第一次认识自己的同学。

  但孙启立显然没有让他们来歇息的意思。

  “桑菊饮一副,送去太子殿下处。记住,嘱轻清之品,不宜久煎。”

  太子如今炙手可热,麾下文臣武将几乎汇聚了一个时代的精英,就连药品上的用度都比旁的皇子处多了不少。

  张起仁一班人马早就忙得不可开交,就连孙启立也不得不亲自出手,替他分担一些。

  “等等,再添三副核桃承气汤。”他伏案疾笔,头也不抬,“加红花、三七,这三副是给三位负伤的小将军,红花伤阴,你要好好叮嘱小太监,不要让妇人误用。”

  吴议干脆用简体汉字粗略记好,悄悄藏进另一枚袖子。

  此地人员混杂,耳目众多,东宫的药汤全是私设的小药房煎制,他们只负责送去,等验过无误,就可交差。

  太子居于猎场东边的别苑,距离临时太医署不过一炷香的路程,其中间或有下级太医或小太监鱼贯往来,各自行色匆匆地彼此一欠身,便擦肩过去了。

  吴议正提了三副核桃承气汤,默念孙启立交代他的话,冷不防听得天顶一声激烈的雁鸣,再抬起头,一个硕大的黑影猝不及防在眼前飞快落下,狠狠砸进地面。

第24章 人仰马翻

  他捏紧手里的药包, 弯腰仔细看去, 竟是一只羽毛淡紫的秋雁, 汩汩涌出的殷红血迹将平滑光整的羽翼洇成一绺绺,顺着低垂的脖颈缓缓淌到地上。

  吴议将它的头轻轻偏过, 才发觉它左右两只眼睛各自被一支利箭穿颅而过, 两支箭尾上分别绑着一黄一赤两条锦带。

  ……哪家熊孩子这么缺德。

  他对伏地低鸣的大雁小心翻整着, 远远便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尘嚣扬过, 一匹高头大耳的黑马骤然被喝停, 不疾不缓地蹬着蹄子, 踱到吴议的背后。

  吴议立即起身退让, 这猎场但凡能骑马的身份都比他高,指不定这匹马都比他金贵。

  马上翻下来一个身姿颖长的少年,吴议低着头, 但瞧见一双镶金缀玉的乌皮鞋,奢侈地彰显着主人显赫的出身与高贵的血统。

  吴议当即扑通一声跪下,行了一礼。

  这人仪制绝不出于皇子之下,绝非一般世家子弟。

  “你可瞧见这雁子落下来了?”少年径直绕过他, 拿手里的马鞭拨弄着半死不活的大雁, 半响,才闷闷问道, “瞧见这两支箭没有?”

  吴议深深埋着头, 只能祈祷这位爷今天心情尚可:“回殿下, 小人瞧见了。”

  “好极, 你可瞧见它先中的是哪一支箭?”

  吴议舌头一滞, 刚想开口,脑袋便被那支马鞭轻轻按下。

  “弘哥哥!”

  少年朝背向他的方向微微欠身,吴议心里一沉,原来刚才太过紧张,连靠近的马蹄都没注意到,刚想转过身再跪一次,便听见头上雀跃的声音:“这个小太医说他瞧见谁先射中了这只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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