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堂[出书版]_分节阅读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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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病了?”另外一个声音也跟了过来,还是一样的熟悉,沈意转过头去,看到两个男人站在阳台外面,前面的那个皱着眉头,后面的那个一脸不耐,两人半半拉拉地抱在一起,一大早就甜蜜的一塌糊涂。

两个熟悉的人,一个是他的身体,一个是他情人。

三四年前,他一直在想这是为什么,三四年后,他终于想通了。

大概这世界上真有狗血剧这种东西的,或者因果报应什么的,他只知道有一天,他突然就变成了一个不知道是鬼还是魂魄的虚无物体,然而自己的身体还活着。

他还记得那件事,因为实在记忆太深刻,他想忘都忘不了。

他记得那是他从父母家回来的第二天,他出柜了二年,他父母没有跟他说给一句话,那一天他爸妈终于让他回去了,他兴奋的一塌糊涂,喝了点小酒,回来正正常常地跟情人亲密了,然后早上起来就发现自己飘在了天花板上。

他分不清到底是自己死了还是别的什么,但是他千真万确地看到自己活了,后来他想了很久,觉得大概可能是有什么灵魂穿越之类的事情,因为那个身体醒了之后,说失忆了。

他在家里转来转去,试图讲话,试图出门,试图写字,但是他什么都碰不了,于是他就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体号称失忆之后成为了他,一寸一寸地入侵了他的领地,先是他的情人,然后是他的父母,之后是他的朋友。

他不太清楚应该叫他的身体什么,后来第一次看到情人与身体做的时候,他决定管那个身体叫冒牌货,再后来他慢慢地看到情人与冒牌货感情日浓之后,他已经只想管冒牌货叫正牌货了。

冒牌货其实过的比他好,他想,他脾气有点暴躁,跟情人在一起,总是容易吵架,但是冒牌货很温顺,所以三四年的时间,他困在这里,慢慢地看了一部名为爱情的生活剧,那么那么的感人。

“是要死了吧?”冒牌货或者正牌货说,被他情人抱着腰,“要不要找个地方把它埋了?”

他情人其实是个好情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脾气温顺的,他还记得冒牌货刚醒来的时候说失忆了,他情人就相信了,一天一天照顾,耐心又……刻意。

沈意其实是不太相信他情人看不出来冒牌货跟他不一样的,就算是有那个失忆的借口也不成立,失忆了是忘了一些事情,又不是去换心了,从头到尾都不同了,怎么会这么相信呢。

他喜欢吃辣的,这个冒牌货喜欢吃甜的,他是得瑟的性格,这个冒牌货是温顺的性格,他从来不会一觉睡到接近十点才起床,但是冒牌货喜欢睡懒觉,他一直负责赚钱,在社交场上纵横,但是这个冒牌货连出门都懒。

差太多了,但是他情人相信的太自然了,以至于他这一年有事没事都开始琢磨,是不是其实他情人潜意识里更希望他是冒牌货那样的人。

不过这种事只能偶尔琢磨了当消遣,真的他是绝对不敢想的。

“死了再埋吧。”他情人低低地说,一张小白脸蹭在冒牌货的脖子上,沈意还记得他情人的名字也与小白脸一样的娘娘腔,叫云默。

他仰起头,冒牌货与云默离他只有几十厘米,那两人抱在一起,脸颊厮摩,迎着太阳特别的灿烂,他记得以前有人夸过他和情人长得好的,帅哥与美人组合。

后勤部还在哀哀地叫着,大概是真的要死了,但是无论是冒牌货还是云默都不感兴趣了,它活的够久了,于是他们在讨论回家的事情,商量着要不要带点酒回去。

酒是他发小送的,送的那天,他还在读着结尾,蹲在虚空里咬着舌头一字一顿,他发小送了特产酒过来,还亲切地拍了拍冒牌货。

冒牌货失忆过后,与家里关系就好多了,不像他那时候,因为出柜,跟父母就差点成仇敌了,他想,或者其实冒牌货真的比他好,还是在出柜,却能跟父母处的好好的。

他不想再听他们讨论了,蹲下去继续看后勤部,它蜷缩成一团,皮毛都松弛了,他想如果它死了,能看见他就好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死了没有,他只知道自己出不了这栋房子,也碰不了物质性的东西,他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说,一个人一生中会死三次,第一次是脑死亡,意味着身体死了,第二次是葬礼,意味着在社会中死了,第三次是遗忘,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想起你了,那就是完完全全地死透了。

他觉得自己的第一次死亡还没有到,但是又好像确确实实地到了第三次死的透透的地步了。

他的情人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再也没有任何人记得他了,他们甚至都不能发现他和冒牌货有任何不同。

那对小情人的讨论到了高潮,一者坚持要带,一者坚持说喝酒伤身,两人小小声地争执了一会儿,结果不知道怎么就激烈了吻了起来,他偏着头看着阳光,骂了一声狗男男,然后才发现其实自己已经麻木了。

四五年了啊,他想,看着太阳,以前他对着太阳眼睛很疼,现在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那种光亮让人疯狂,让他剧烈地渴望把后勤部勒死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再背了一次结尾,站起来回书房了,他打算把最后一页再读十遍,因为那对狗男男亲到情难自已已经在地毯上滚起来了。

沈意是个人的时候,就不太喜欢周末,一到周末他可能比平时都要忙,各种邀请聚会堆积在一起,能把他烦死了,现在他成了鬼魂的时候,倒是特别喜欢周末。

他分不清日日月月,却记得住周末,因为到了周末那两个人就会出门,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

他在无人的房子里转了三圈,这房子是他买的,买的时候拿的内定房,位置是最好的,开窗便见人工湖,夏天的时候凉风习习,采光也是一等一的棒,冬天在飘窗上坐一坐,浑身都暖洋洋的。

他从客厅走到卧室,又穿越到了厨房,最后又绕回到阳台,好几年了,他的领地只有这栋房子,于是他已经熟悉了每一块地。

后勤部还在哀哀叫着,他不知道它是不是病了,但是他摸不到它,于是只好坐在它身边看着它,其实他有点讨厌它,都说狗是灵敏的生物,但是后勤部一点也没有发现冒牌货和他有什么不同,每天都开开心心地蹭着冒牌货。

“你要是能看见我就好了。”他轻轻地说,只要有一个生物能看见他就行了,狗也好猫也罢,哪怕是一只蟑螂都行啊,这一年他感觉自己已经慢慢地垮掉了,开始的时候还憎恨情人憎恨父母看不出他的区别,现在他已经什么都不恨了,他只想跟一个生物说说话。

哪怕是死了呢,死了也好啊,变成鬼,只要有东西跟他在一起都好。

他恍惚记得以前,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一堆人,那时候他是少爷,事业有成,哪怕是出柜跟父母闹翻了,那些狐朋狗友也是竖着大拇指说沈少爷,够爷们,来,我敬你一杯。

其实爱情算什么呢,他想,以前他和云默在一起,爱的死去活来,不顾一切地出柜,发誓海枯石烂山崩地裂不分开,但是四五年之后,他看着云默和别人亲热,已经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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