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时尚的爱情[出书版]_分节阅读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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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皮肤也没有我想象中的色泽,确实黑一点,但那是健康的太阳才晒得出来的古铜色,让我想起CSI中在迈阿密海滩露齿一笑的冲浪手。

男人搔着头发,他的头发染成深具品味的红铜色。多数人不适合染红铜色,特别是亚洲人,那会让他看起来像个廉价的中古夜壶。

但我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是我见过最适合红铜色的人,衬上完全不做作的低层次羽毛剪,让我有冲动想探问他的发型设计师。

男人的五官也恰到好处,没有台湾男性惯见的扁平嘴,又不似欧美人士夸张的深邃,在扁脸族和鹰勾鼻间取得巧妙的平衡感。这是一张很有品味的脸,我心想。

回想起来,那是我和Nick第一次见面。而最令我对他印象深刻的并非他从头到脚油然而生的时尚感,我习惯从服装品评一个男人的格调,这也是唯一引以为傲的专长,也是我的优势。但这个人却让我第一会初遇便失去所有的优势。

我事前对他的一切推断全都不管用,他看起来既不像我刻版印象中的越南人,态度也不如想象中高傲,没有预期中的古怪。他也没有穿着七分的彩色窄管裤。

事实上是,他什么也没穿。

我用眼角快速确认了一次,没错,连下面也是空的。

我想我没有大多心里准备会遇上这样一个时尚的裸男。这样的情境让一向自忖任何场面都能从容应付的我,有了三到五秒的空白。

而当时的Nick以一个好梦被打扰的喝欠声做为开场白,击破我的沉默。

「找谁?」他问我。

我还处在分不清真实与虚幻的夹缝中,这时有只手臂攀上了眼前的裸男。我确定我看见了一双名为乳房的人体器官,有个轮廓深邃、留着一头标准西西里风情金发的女人,用两手搂上眼前裸男的脖子。

我看见Nick转头向那个女人说了什么,他们在我这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前拥吻。Nick的手掌顺着女人的腰线下滑,脱下了女人穿上一半的红色连身裙装,我看不出裙装的品牌,但可以确定它没有好好缝紧胸部的松紧带。

过程中我至少三次目击她的乳头,纵使我对女人的身体兴致缺缺,那并不代表我可以随即目击人类的乳头而神色如常。

Nick和女人缠绵了片刻,意识到我的存在,我从他们二人交缠的细缝望进内室,里头的光景说不熟悉是骗人的,至少横陈了一打以上的男男女女,典型派对隔夜的风情。

他身后的女人搂住他的脖子,向Nick索求一个更令她满意的吻。我从她迷蒙的眼神判断他很可能是用药了,没有Rush至少也有K。

好在我眼前这个裸男还算是清醒。Nick的手掌抚过女人饱满的臀肉,在不动声色地把她卸下脖子时顺势拍了她的屁股。

女人吃吃地笑,骂了一声什么,很可能是脏话,但很可惜这世上可以用来骂脏话的语言太多。

「你找谁?要做什么?」

这个浑身上下挑不出庸俗之处的男人问我。但我脑子嗡嗡作响,手心盗汗,满心只有窘迫与尴尬,别说我原本就对来见Nick这事没有打腹稿,这种状态下没人能够做出有建设性的交谈。

我开始怀疑,苏梁会不会只是诳我。这男人看来完全不认识我,如果说他是因为我在男装专柜工作时不注意惹到他,因而想要整我,那么他至少应该记得我的脸,我自忖我这张脸没有大众化到让人隔不到一星期就从记忆中抹消的程度。

苏梁知道我肯定对调职令抱持不满,所以编了个理由,揪了只戴罪羔羊出来塘塞我。他熟知我的脾性,不会拉下自尊拿着名片按图索骥,却没有料见我一生一次的冲动。

想通了这点的我更加窘迫,我竟然在这种理应狂欢的周五夜晚闯进一位设计师的性爱派对,在别人打炮的中途质问自己被调职的理由。

这样的情境令我前所未有的羞愧,我几乎不记得我说了些什么。

「抱歉,我按错门铃……」

我低下头,让女人的乳房和男人的下体消失在我的视界里。我急于逃离那里,如果安全门可以使用的话,我想我会毫无犹豫地打开云梯爬下去。

「是吗?但是这层楼只有我这一间,你看起来不像是会连楼层都搞错的人。」

我无心赞叹他小小的敏锐,掉头闯进身后刚好开着的电梯。

我隐约听见那个男人在身后叫了什么,但我耳根和脑袋都是热的,我甚至不记得何时按下电梯的关门键,等我回过神时,我已站在大楼对角的红绿灯前,等着过马路搭公交车回家,结束我人生中最窘迫的一日。

我下公交车时一摸口袋,才发觉我竟没有拾起那张名片。不过罢了,这种丢脸事,此生再不做第二次。

回家之后我一头栽进被窝里,连澡也没来得及洗。我从小习惯如此,一但遇上了什么我的自尊无法负荷的糗事,就会尽力让自己进入失去意识的状态中,但我不烟也不酒,而让人体失去意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睡眠。

我换了便服,脱了鞋袜,倒头抱住棉被便打算呼呼大睡。然而还没见到周公,我就听见外头有喇叭声。

我住的是分租公寓,对房有什么声响,竖直耳朵稳听得到,像我就知道我对门的平头男刚交了个很会叫床的女友,而隔壁那个老爱穿内衣出来倒垃圾的豪放女,上星期刚和那个喜欢叫她「叫啊!叫得浪一些!」的警察男友复和。

我睡眼惺忪,从眠被里起身,拉开头顶的老式日光灯,走到我这间房唯一的窗口。那扇窗在某一年台风吹坏了之后便没好过,只能开到半人大小。

我隔着窗缝往外看,看见外头停着一台Lamborhgini的敞蓬低底盘跑车,是Lamborhgini,我再确认了一次,瞪着车头灯上方那头蓄势待发的公牛确认,虽不是现在最夯的Avendator,但我很确定他的价格肯定超越我的年薪再三次方。

而这车上的人也像头发怒的公牛。我听着震耳欲聋的喇叭声,不少住户已经开窗在看是哪个混蛋了。

我猜想这或许是某个酒店的公主,施展魅术迷惑了哪家的年轻财主,把人家骗吃骗喝吃干抹净之后逃之夭夭。而富少由爱生恨、为爱走天涯,开着蓝宝坚尼到公主躲藏的公寓兴师问罪来了。

我忍不住注意富少身后有没有跟着一队超跑,或许我该准备相机,拍下富少掳人的画面好投稿给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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