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时尚的爱情[出书版]_分节阅读_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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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来越得心应手,可以直接写下某些常见且易辨识的品牌名称,不必再忍着羞耻垂询。甚至有些少女表示不知道自己身上穿什么的时候,我还能够亲切的提供自己牺牲睡眠的成果。

而令我惊讶的是,少女对于覆盖自己身体表面事物并不如我先前以为的无知,多数女孩子对自己身上的衣物,从头到脚如数家珍。就算不是全部,至少也是一部分。这让我惊觉或许女人就是这样的生物,看似善变而不拘逻辑,对于人生却自有一套想方设法。

当然也有对自己穿着完全无知的女孩子,她们身上百分之八十的衣物出自她人的馈赠或长大后姊姊的遗留物。有些少女在我询问时还会不屑地耸肩:「品牌?

这种东西很重要吗?」这样似曾相识的见解。

「看来你颇有所得。」

Nick的说话声在我身后响起时,我才惊觉自己已密密麻麻写了半本笔记本。

我曾经在网拍公司的客服中心打工过,客服的任务就是个受气的,我为了排解身为客服的郁闷,常常会把每个顾客的状况笔记在纸上,加上自己独门的亚涵流评论。我想现在的我如此擅长在心底议论他人,且赖此身心俱足,多半和那时的训练有关。

我半带羞涩地看Nick接过我的笔记本,以兴味的神情浏览上头惹眼的「多半是做应召的」、「脾气火爆,生人勿近」、「刚和男朋友分手不久吧!」等等主观至极又与品牌毫无关系的记载,唇角扬起一种似玩味似有趣的弧度,或是嘲笑,这我堪不破。

我以为他至少会说些什么,至少对我一晚的努力表达些许赞许之意。但Nick只翻看了十秒钟,随手一扔,将那本无印良品抛弃在捷运站旁的垃圾篓中。

「明天晚上同样的时间,这里见。」

我还没弄清楚Nick的意思,他就戴上他的太阳眼镜离开了,他甚至没记得顺道载我一程。

*

我那放弃当赛车手的外甥女写信给我。她说她谈恋爱了,在弗罗里达州的迪斯尼乐园里当游戏引导员时认识了一位维修师,我都不知道她何时跑到弗罗里达州去了。

两人在当天中午讲了萍水相逢后的第一句话,当天晚上就滚进了宿舍的双层床上。

我的外甥女身经百战。情场老手的程度连我这个舅伯辈的都自叹弗如,而且我始终不知道她交往的对象是男的或女的,一开始我以为是男的,就像所有的长辈假设晚辈应该走的道路那样。但后来许多信件又让我觉得她或许和女人上床,因为男人显然不会有乳房和『闪闪动人的长发』。

即使我是个无可救药的人鱼线狂热者,猜测这件事仍让我有点心情复杂。自己走上弯路,和看着晚辈走上弯路是两回事。尽管我诚心希望她过得好。

外甥女在信件的末尾问我:『亚涵叔叔,你觉得高飞和布鲁托有什么不同?』

我为这问题愣了下,倒非我不知道答案,而是我不知道问题本身。童年对我而言是个遥远的词汇,先不论我十四岁就破处的往事,我一向自觉比同龄的孩子来得早熟,早熟的孩子总不免对一些孩子气的事物嗤之以鼻。

迪斯尼就是其中之一。我对它所知只有那是一个关于老鼠的美国企业,他们靠着一只会走路的老鼠吸干来自世界各地的观光客近百个年头。

好在知我者外甥女,她在信里做了亲切详尽的解说:『高飞是只狗,同时他也是米奇和米妮的好朋友,在故事里他总是穿着运动系的服装、戴着帽子,穿着八吋长的鞋子,和米奇他们说些胡话。』

『布鲁托也是只狗,他是米奇和米妮的宠物。在故事里,他总是像只真正的狗一样,趴在米奇的身边转悠,为了和主人乞讨骨头而喘息。牠也不会说话,观众们从没见布鲁托从地上站起来说话过。』

『亚涵叔叔,我一直在想,高飞和布鲁托的差异在哪里呢?为什么同样是狗,高飞就能成为米奇的朋友,能不必四肢着地,而布鲁托就不行?』

『布鲁托少了什么吗?如果人类里也有高飞和布鲁托,那是什么决定谁是高飞,谁是布鲁托?谁能够进化成更高级的生物,谁永远都只能当一只卑贱的宠物?』

信就这样结束。外甥女在迪斯尼打工后学会了公理正义,懂得为不公正的人设抱不平,而这并不是她第一次有这样的奇思妙想。

高飞和布鲁托的差异,我在上班途中还真的想了一下,还上网查了两只狗的形象。但我向来不是当苏格拉底的料,或许他们本质上没什么不同,差别只在那个叫高飞的狗,穿了人类的衣服吧?

关于我和那个设计师的小插曲。我隔天下班时浑身疲累,睡眠不足加上不熟悉的工作彻底击溃了我,走出Garbrielle时我的腿都是软的。

而另一个压力源来自苏梁。自从我拒绝他的邀约后,他经过女装专柜时,看我的眼神都可以用关爱来形容。我想他以为我在生他的气,也可能他自始就为没有替朋友落难帮上一把感到心虚。

但我现在无心处理他的心路历程,我自身难保。

我本来以为Nick只是嘴炮,没把他的邀约放在上,但没想到那个叫范尼克的男人说到做到,当我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把自己丢进被窝里,打算小睡片刻再起来洗澡,我的手机吵醒了我。

我接起来,朦胧中听见遥远的彼方传来兴师问罪的声音。

「Albert,你在做什么?已经快过半小时了!」

我恍恍惚惚,还弄不清电话那端是何方神圣,但Nick没有慈悲到等我清醒,他用命令的口吻。

「十分钟之内到,或者你要我去你家楼下找你。」

昨晚不堪的回忆涌上心头,我于是匆匆梳洗,换上不引人注目的夜行服(其实也只是黑色T恤加牛仔裤),赶到西门町时Nick已经坐在那里。他一样满身惹眼的名牌货,今晚却不是Armani,他穿了亮紫色的西装外套,多数男人穿马卡龙色系的上衣都会显得廉价而滑稽,但在Nick身上却能轻易地化腐朽为神奇。

「AnnaSui,他们旗鉴店长给我的。今早我飞了一趟他们在纽约的总店。」

Nick注意到我的视线,梳理了下他的领子。他今天没有戴墨镜,眼下有些微的黑眼圈,我想那源自于他所说的长途旅行,眼眶的轮廓深邃得让人无法不多看两眼,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的越南籍,我会以为他是哪个墨西哥酒吧的Bartender。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很快扔给我另一本无印良品。

「开始吧,今天到三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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