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时尚的爱情[出书版]_分节阅读_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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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笑起来。他从我手里接过那个耳针,就着驾驶席和助手席的相对位置,把耳环的针穿过我的耳洞,栓上旋钮。他的姆指在过程中触着我的耳垂,我忘记告诉他我的耳垂其实很敏感。

Nick说得没错,我确实有戴耳环的习惯,这有助于表达一些暗示。但我打赌Nick不知道送一个男人耳环的意义,至少对我而言的意义。

「有何不可?挺适合你的。」他靠回驾驶席上说。

我透过蓝宝坚尼的后视镜,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属于Nick的品牌,我的耳垂偏小,刚刚在掌心看起来精致小巧的耳环,戴在我耳上时显得偏大了些。

我忍不住用食指掐住那枚耳环,彷佛遮羞一般。但Nick已经踩了油门,丝毫没注意到我的小小蹩扭。

我们在顶好广场做了场短暂的街访,我已经练就一身即使被访问的女性反过来搭讪我,我也能面不改色地虚以委蛇的功力。

我对女装的眼光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街访到了后期,Nick要我除了品牌,更进一步询问少女们对某个品牌特别青睐的原因,例如喜欢H&M是因为他便宜种类多,喜欢Beams是因为他可爱到令人爱不释手。

我在抄写笔记时,耳针的触感一直跟着我。我不得不常常停下来抚摸他扎手的几何表面,尽管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它。

Nick今天也疏于对我的教导,多数时间都在和不同人讲电话,捂着他的手机在喷水池广场旁绕行。

这几日接触下来,这个男人好像总是很忙,白天多数时间都在飞来飞去。我知道他有很多朋友,散见于世界各地,种类复杂到可以组成一支八国联军。

我想这也是他为何挑选这个时间做为他开设Nick品牌教室的理由,我常见他的后座堆着拉杆箱。他多半是一下飞机,就开着他的蓝宝坚尼直冲Garbrielle。

我直觉得这样的日子不会再持续多久。像这样的男人,背后总是有翅膀,总是想着下一刻要飞往什么地方,不会甘于待在一个人身边太久。

我送走一群刚从居酒屋联谊出来的少女,一看表,已经是深夜一点过半,街头固然还人声鼎沸,有时Nick会送我回家,但多数时候我宁可搭出租车。

不只是蓝宝坚尼太过惹眼,我亲爱豪放女邻居前天在走廊上碰到我时,竟还问我什么时候去旧金山公证结婚。

Nick挂掉黏了他耳朵一整夜的电话,走向我。

「你饿了吗?」

他问我问题,但并未等待我的答案。

「去吃个宵夜吧,我请客。」

听见宵夜二字,我这个MadeinTaiwan的台湾人本能便想到清粥小菜,或是麻辣臭豆腐咸酥鸡之流。但我低估了这男人对品味的坚持,当蓝宝坚尼开进市政府林立的大楼间时,我便开始觉得不妙。

Nick把车停在一座看来已然掩灯熄火的商办大楼前,带着我坐电梯到顶楼,至此我已有所觉悟,这世上不会有什么在商办大楼五十六楼开的清粥小菜。我确定刚才Nick确实说了句「我请客」,我希望他不会在看到账单时忽然患了阿兹海默症。

Nick领着我来到一家灯光昏暗的木制拉门前。那看起来像高档日本料理店的门口,里头灯光幽微,我人生中去过一、两次主菜单价在新台币千元以上的餐厅,都是沾客户的光,会来我们店里消费的客人很多不是省油的灯。而这类餐厅的特点,都是灯光暗到意图让你看不见吃下的东西是什么。

Nick推开门,熟练得一如走进家门。里头有座席,一如我所想象,餐厅的另一面有落地玻璃窗,正对着纸醉金迷的台北信义区夜景。

我正计算着从这里看过一公尺见方的区域得花上我多少年的血汗钱,Nick已经走向吧台板,状似亲密地和木板桌后的人影招手。

「Satoru,老样子。」

吧台后是个穿着厨师服的人,大概是深夜两点的缘故,餐厅里的客人已经不多了,远远的窗边有几个模糊的影子,像是情侣档。那个被Nick叫住的师傅回过头,是个留着唇边须的男人,他露出熟人之间才有的无奈笑容,从吧台后方走向那个男人。

「带朋友?」师傅看向我,我忙摆上营业用笑容,点头。

「嗯。」Nick说着,在板前坐下,彷佛那是早已为他预定好的位置。而师傅的目光还盯在我身上。

「真少见。」他发了三字考语。

我在师傅备餐的过程中思考,这位有着日本人脸的师傅话中之意,究竟是Nick很少带人来这里用餐,亦或是很少带「男人」来这里用餐?考虑到那天在他家门口惊鸿一瞥的情境,多半不会是前者。

我是Nick第一个带来这里的男人,这种猜测让我有点虚荣感。尽管Nick很可能只是不知道宵夜这种东西也能到热炒店解决,才会顺手拎了我来。

唇边须师傅的料理非常地道,我和苏梁去吃过一次应酬式的板前寿司,但我从这里也深刻体会到Nick的品味。从餐前的小菜、伴餐的茶盅、餐间的小皿、清胃肠的果酸蛋白醋,到精致得彷佛滴出水来的寿司本身,无一不让我赞叹有钱人对食物的处心机率。

我的外甥女说的没错,每种领域都有属于他的瞬间。至少我在把据师傅介绍是「鲔鱼大腹肉佐潮春海岸马粪海胆握」的黄褐色食物放近舌尖的瞬间,感动得想跪下来感谢父母让我在这世上活过。

今晚唯一的遗憾只有我的胆固醇控管,如果Nick天天吃这种东西当宵夜,我得找个机会提醒他记得去医院定期做血液筛检。

「你看起来和老板很熟?」我意识到得聊点什么,以显示我是个见识过世面的男人,不至为了鲔鱼大腹肉出卖我的灵魂。

「老朋友,我们在东京认识。」

「东京?」

「东京的JFW,我每年都会过去一次,以前Garbrielle也会派人跟我一起。」

Nick用一种优雅的姿势喀掉了手中的比目鱼缘侧佐葱花明太子握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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