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有头,债有主_分节阅读_60

楚贤Ctrl+D 收藏本站

明白古旭恒说的是碰到术尸那次发生的尴尬情况,秦夏尧把匕首牢牢的握在手心,轻声说道:「我会一直带着它的……」

不等两人腻歪完,那一直隐藏在一旁的家伙终于出来了。

察觉到对方气息的瞬间,秦夏尧便把古旭恒拽到了自己身后,面不改色的看着对面。

不过一会儿,一个一身黑色旗袍的女人便从夜幕中走了出来。

她双手泛着血红的光,赤着双脚,黑色的长发高高盘起,眸中红光乍现,衬得那张瓜子脸更加尖俏。

古旭恒只扫了一眼,便看出这是一只怨恨极深的美丽恶鬼,不仅是因为那惨白到几乎阴森的脸,更因为她跟了三人一路,隐忍了这么久,却终是在秦夏尧说出那句暧昧的话时走了出来。

「你们这些男人……都只会用甜言蜜语哄人开心。」女鬼盯着秦夏尧,一字一句的说道。

「我哄谁开心……跟你有什么关系。」秦夏尧嗤笑一声,故意扬了扬手中的匕首,问道:「你就是从地府跑出来的恶鬼?」

女鬼点点头,秦夏尧又继续说道:「看来地府待遇还不错,你刚死的时候肯定不是这副模样吧?」

「刚死的时候……」女鬼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黑色旗袍,忽然露出狰狞的表情,指着地上大半已经烧成灰烬的旗袍说道:「那个女人在哪里!她害死了我,我要让她偿命!」

「女人?」古旭恒皱了皱眉,思索片刻后问道:「你是寻着这件旗袍找来的?那个穿旗袍的人,就是害死你的人?」

点点头,女鬼眼中闪过一丝迷茫,说道:「是她害死了我……就因为我抢了她的男人,所以她扒下了我的皮,把我扔在厕所里,害我惨死……」

「你叫什么名字?」打断女鬼的自言自语,已经隐约猜到些什么的古旭恒问道。

「名字……」女鬼更迷茫了,她几乎已经忘记了生前的所有事,只隐约记得自己死的原因:「我记得……我记得,他叫我薇。」

第四十二章猥琐的老胡

「薇……」古旭恒默念着这个名字,叹息道:「你趁着地府动乱逃出来,只为了找到害死你的人报仇雪恨……但是很不巧,我们的任务是抓你回去,不能让你害人。」

「为什么……」女鬼血红的双眸暴涨,狰狞的面孔上满是不解和怨恨:「难道他们不该死吗,那个女人杀了我,我害死她,是她罪有应得!」

摇了摇头,古旭恒淡然道:「我同意因果循环,恶有恶报,但我不同意滥杀无辜,你被怨恨蒙蔽了双眼,根本没有看清真正害你的是谁……」

「所以还是乖乖跟我们回地府去,不要让我动手。」懒得继续跟女鬼废话,秦夏尧轻轻往前迈了一步,同时用匕首划破手心,在黑红色的鲜血滴到地上的一瞬间,冲天的鬼气便从他手心涌出,直化为一把漆黑的利刃。

即使是恶鬼,在面对等级超过自己太多的敌人时,也会有相应的恐惧。

女鬼被秦夏尧突然溢满全身的鬼气骇到,眯起双眼往后退了半步,但心底深处的恨意催使着她,让她在犹豫片刻后,猛地亮出刀片般锋利的指甲,恶狠狠的看着同样双目赤红的秦夏尧。

不再多言,秦夏尧执起黑刃毫不留情的砍向女鬼,随着黑刃所到之处,那具有强烈腐蚀效果的鬼气猛然冲女鬼扑来,令女鬼措手不及,只得把身体后仰,以一种极为扭曲的姿势闪到一旁。

虽然一击未中,但这种虐杀弱小的快感让秦夏尧忍不住勾起嘴角笑了出来,他双眸的红光更盛,用几乎怜悯的目光看着女鬼。

女鬼怕被对方的鬼气缠身导致魂飞魄散,并不敢贸然靠近,却又觉得就这样被秦夏尧嘲笑很不甘心,于是发出一声尖利的鬼啸,褪下那身暗雅的黑色旗袍,暴露出自己原本的模样。

露出本来面目的女鬼全身血红,□在外面的部分没有皮肤,只剩下血淋淋的筋肉,长长的黑发披散在脸上,让人看不清她的面容。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她露出本体之后,那些被鬼气侵蚀到的部位,竟然能以极快的速度再生。

加上女鬼本就不逊于秦夏尧的速度,一时竟让秦夏尧束手无策。

如果只是单纯的让女鬼魂飞魄散,秦夏尧倒不至于如此束手束脚,但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抓女鬼回地府交差,所以从一开始,秦夏尧就没有彻底消灭对方的打算,诸多试探也就是想逼女鬼不再反抗。

轻巧的向后一跃,再躲过女鬼凶猛的血爪攻击,秦夏尧反手用黑刃逼退女鬼,正琢磨着该如何让对方就范,就听身后的古旭恒忽然说道:「夏尧,用你的木牌,那是地府员工的通行证,和锁魂玉一样,有收服魂魄的效用。」

听到古旭恒的话,秦夏尧赶忙掏出那块刻着「秦」字,尾端又印了个「临时」的木牌,问道:「怎么用?」

「贴到她印堂处。」古旭恒答道。

秦夏尧闻言看了一眼面前披头散发跃跃欲试,还要上前拼命的女鬼,皱眉道:「她印堂在哪里?」

对于这个问题,古旭恒无奈的摊了摊手。

「……」秦夏尧这下更抓狂了,变回本体的女鬼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摊烂肉,以极为扭曲的姿势在他眼前爬行,时不时伸出利爪冲过来欲至他于死地,而他却拿对方毫无办法。

咬了咬牙,秦夏尧忽然发狠的说道:「旭恒,这种恶鬼就算直接打散她的魂魄也无所谓吧,反正抓回去也是要下地狱的。」

「的确……」古旭恒迟疑了一下,点头道:「不过最好还是抓『活』的,毕竟七爷的命令是把她带回地府,之后应该怎么处置,是他们的事。」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