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爱地球[出书版]_分节阅读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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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孟璋泪眼汪汪两秒,马上又振作。没事,不就是没感情基础嘛,反正宋成舆要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来日方长啊。

这麽一想,绍孟璋立即哭脸变笑脸,一副哥俩好的架势搭住宋成舆的肩。「没关系,咱们慢慢来,反正以後都是同事嘛,办公室恋情最好搞了!」

宋成舆想说大部分公司都禁止办公室恋情,但想想又发觉不对,他们这不是一般的公司啊,秃鹰一族成立的公司从来不禁止办公室恋情的,甚至是大大地鼓励,毕竟同族数量稀少加上生育困难,族中长老们恨不得大家通通搞办公室恋情,想怎麽搞就怎麽搞,只要不找人类当对象,那些老头子根本不阻止,反而会大力鼓吹。

想到这点,宋成舆有些无语,但也懒得理绍孟璋怎麽想,只要对方不妨碍到他的工作,宋成舆对於这一点骚扰倒是很无所谓。

但宋成舆完全低估了绍孟璋的行动力,下班前董经理把他们两个叫过去,递给两人宿舍钥匙,老脸笑成一朵菊花。

「小绍啊,年轻妖果然行动迅速,这麽快就跟小宋搭夥了,一起住要好好相处啊!小宋,孟璋这孩子做事常常不太着调,你比较沉稳,要麻烦你多多照顾他啦!」这死小子这回总算有点眼光,虽然搞不明白怎麽一天不到他就把人勾搭上了,但同族的怎麽也强过人类,就是小宋一表人才配小绍有点可惜了。

绍孟璋拿着新的房间钥匙喜笑颜开。「行啊老大,以往申请个啥都拖拖拉拉半个月没消息,这次够快的啊,我申请表才递上去钥匙就下来了,够效率啊!」

宋成舆听到「申请表」三个字,又想起绍孟璋之前表明过对自己的企图顿时了然了,绍孟璋原来是先斩後奏了!

虽然不在意绍孟璋言语上的骚扰,可那不代表宋成舆乐意被随便入侵自己的生活。「董经理,我想这其中有什麽误会……」

话说一半,手臂被扯住,宋成舆一扭头,绍孟璋泪眼汪汪正看自己。「亲爱的,你怪我没跟你打一声招呼就写申请了吗?我是想给你个惊喜啊,而且住一起才好培养感情嘛!你今天也是这麽表示的!」

宋成舆嘴角抽搐了下,不晓得该怀疑绍孟璋是故意扭曲自己的意思,还是真的两人之间存在着马里亚那海沟那麽深的沟通障碍。「绍先生,我想我们需要好好沟通一下……」

董经理笑呵呵地插话:「有什麽事小俩口回去再说,下班了都先去吃饭吧。」说完慢悠悠地拎公事包走了。敢情是把两人意见分歧当情侣之间的口角情趣了。

因为公司性质关系,有设置冷藏室专门堆放各种动物尸体,对於秃鹰一族来说,开动物处理公司当然不会是为了赚钱这样单纯的理由,而是为了有效并且不引人注意地取得大量的食物来源。

众所皆知,秃鹰是腐食动物,成妖之後这点并没有什麽改变,不仅没改变,食量还变得更大。但这年头人类占据了大部分的地球表面积,野生动物生存空间不断压缩,秃鹰一族的食物来源不仅减少,还因为各种化学药品、消炎药剂、防腐剂导致普通秃鹰生病衰竭,生存受到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食物不含这些乱七八糟的化学物质,於是秃鹰一族成立了动物处理公司,混迹在人类之中合法取得大量食物来源,并且使用各种仪器筛检动物尸体是否存在对秃鹰有害的化学物质,有害的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焚化处理,无害的则成为秃鹰一族主要的食物供应来源。

一言以蔽之,薪水什麽的那不重要,对绍孟璋来说,能尽情地放胆地甩开腮子地大快朵颐,那才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虽然秃鹰一族在很多事情上都相当注重环保,不过绍孟璋向来是「今朝有肉今朝吃,地球毁灭跟着去」,完全及时行乐的观念,在秃鹰一族里向来是个异类。

「来来来,成舆你看你喜欢吃什麽,随便拿!」晚餐时间,绍孟璋把宋成舆拉到冷藏室里,一看其他同事已经在抢食,大惊失色马上跟着挤过去疯抢。

「我靠,这我先看上的!我的我的!」

「鹰口夺食是死罪!去死吧!」

「混蛋,这年头的年轻妖越来越不懂得礼让老人家了!」

「喂喂先来後到啊!别插队!」

冷藏室一瞬间热闹拥挤得像百货跳楼大拍卖,只不过涌上去争抢的不是擅长精打细算的中年妇女团体,而是一群年轻力壮的男士跟娇美如花的小姐,平常个个绅士淑女的模样,此时为了争食全部露出秃鹰本色,偷、抢、拐、骗、全武行纷纷上演,看得一直以来独来独往的宋成舆目瞪口呆。

「喂喂,口下留情啊你们,没看见还有新来的,别吓到人家哎!」绍孟璋奋力呼喝,抢食的动作却一点没缓,一手挤开左边男妖的脑袋,另一手朝人群缝隙里伸,左脚阴险地下绊子,使尽浑身解数抢进人群里,最後拖住一具新鲜的牛犊尸体拼命往外钻。

「我靠,这我的,别抢别抢!再抢我不客气了啊!」骂骂咧咧地护住自己的战果,周围的人悻悻然地放过了绍孟璋,都知道那牛犊是抢给新来的吃的,也就做个样子意思意思,没太为难他。

原本绍孟璋还人模人样的,等从抢食大队里挤出来,头发乱了,领带歪了,衬衫皱了,袖子挽到手肘处,瞬间从阳光正气路线转为凌乱颓废路线,虽然有点不成人形,绍孟璋仍然是神采奕奕地招呼宋成舆。

「亲爱的,开饭了~今天的晚餐是新鲜的小牛犊,尸体是今天刚运回来的,一运回来就搬进冷藏室了,快快,趁新鲜咱们赶紧把它吃了!」

宋成舆还犹豫着,绍孟璋双手往小牛犊上一抓,瞬间将尸体开膛剖腹,露出里面红粉粉的肉、白花花的脂肪,宋成舆不由咽了咽口水,弥漫在冷藏室的淡淡的腐臭气味强烈地引起他的食欲。

「就这样吃?」混迹在人群里已久,习惯用餐具的宋成舆犹豫地看着自己一双爪子,可悲地发现自己居然不那麽适应同族豪放的吃法。

绍孟璋理所当然地点头。「当然啊,用爪子多方便啊!来,别客气,一起吃!」

秃鹰向来不跟其他同伴分食,但宋成舆是谁啊,他未来另一半嘛,一家子的自然有肉同享。

爪子扒住小牛犊尸体左右一分,撕成两半,绍孟璋招呼宋成舆一声後立即大口吃肉,捧着半具小牛尸体又咬又嚼,吃得满嘴满手都血淋淋滑腻腻,流满了血水、油脂,形象颇为惊悚。

宋成舆看看其他同事,发现群众都是半斤八两,吃起来形象全抛,只有更狰狞,没有最狰狞。

在集体狰狞的情况下,宋成舆感觉自己还保持斯文似乎太过显眼以及不合群了,当下脱掉西装外套折起来放一边,松了松领带,挽起袖子,向着同族豪迈海派的吃相学习。

绍孟璋察觉到宋成舆的加入,往边上让了让,一边吃得血肉横飞,一边花痴状星星眼注视着宋成舆。

看起来斯文的男妖豪迈起来特别有味道啊!绍孟璋惊叹地看着宋成舆彷佛把双手当刀叉用的动作,用手抓都能吃出西餐的韵味,太了不起了!不愧是他看上的妖啊!

大快朵颐完毕,一夥妖遛躂出冷藏室,洗脸的洗脸,洗手的洗手。

众妖都吃出技术吃出心得了,那麽豪迈的吃法,血水油脂楞是没沾上身,稍微整理一下,走出盥洗室,个个又是人模狗样……口误,是人模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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