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许我如梦浮生_分节阅读_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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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止是不怎么好,简直是糟透了。

那时候任啸徐还是个毛头小子,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那时候的他,总的来说就是随心所欲并且简单粗暴。

刚开始的时候顾家臣只认识程忆周一个,他和程忆周的交集也仅止于最初的一起去食堂吃饭和后来的帮他端茶递水写作业。任啸徐对于顾家臣来说只是“程忆周好有钱的朋友”,他基本不会在学校食堂吃饭,和顾家臣没见过多少面。

至于后来任啸徐怎么会突发奇想地把他给做了,顾家臣至今都还没想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是奇妙。第七中那时候比他好的不知道有多少。他们的第一次就不说了,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强暴。任啸徐也是第一次和男人做,动作生疏不得要领,只顾自己爽不顾别人的感受。以至于后来的一段时间顾家臣不是被弄疼就是被弄伤,有时候上课连凳子也不能坐。

那时候,熬疼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呢?顾家臣慢慢的回忆着,他记得他好像把任啸徐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不知道多少遍,骂着骂着又心虚,生怕人家从他扭曲的面容当中看出什么不满来。后来骂了太多遍,有些腻了,他就恨屋及乌地,把季泽同和程忆周也提出来数落。季泽同那个混世魔王,就知道胡乱挑唆,为虎作伥;而程忆周呢,则是假惺惺地,道貌岸然,看见他被别人欺负就来帮他出头,看见他被自己的朋友欺负,却没事儿人一样屁也不放一个,他这叫法律上的不作为!(误)

任啸徐的指尖温柔地触摸着顾家臣,从头发,到耳朵,划过眼睛,到脸庞,到嘴。最后他俯下身去,把那两片薄薄的,泛着潮红的嘴唇含在嘴里吮吸,一边含糊地重复:

“你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突如其来的柔情让顾家臣意识模糊,他伸出双手抱住任啸徐,眼神迷蒙,回应着那个吻。唇齿的触碰,舌头的纠缠,呼吸的交换,以至于最后离开的时候,彼此的唾液还依依不舍地缠绵。

“嗯?你怎么想?”

“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禽兽……”顾家臣喘息着说,恢复意识用了几秒钟,意识清醒一点之后他又说,“不,我觉得你那时候简直禽兽不如……说你是禽兽都侮辱了它们!”

他有点想笑。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感受,觉得简直可笑。现在这么爱他,那时候怎么会觉得他那样不堪呢?或者说,那时候觉得他那样不堪,现在居然会这样爱他!人心的走向真是难以捉摸啊。

看着身下的人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任啸徐像摸一只小猫一样摸了摸他的头,盯着他的眼睛问:“我怎么禽兽了?”

大约是想起了彼此都还那么青涩的时光,顾家臣不自觉地微笑着道:“你那个时候技术好差,每次都把我弄得好痛。我每次都会想问,你那么搞,你自己到底会不会爽到?”

任啸徐很认真地想了想道:“还是会爽的。”

顾家臣满意地勾住了他的脖子,待三分羞涩地说:“不过现在你的技术很好了……只要你不生气,我也会觉得很舒服……”

“是吗?”任啸徐把头埋进他的肩膀里,声音因为隔着一层肉,所以变得有点远,“你觉得我是禽兽,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我们也不会有幸福的未来……”

顾家臣一时语结,心说那时候你哪儿管过我是不是想和你在一起?你当我是个玩具一样的,想起来就找我,想起来就找我,提枪就上,爽完就走,极度的没有人性……我们之间那时候完全不能够用“有没有感情”来说事儿。

他当然不敢说那么多,考虑了一会儿,吱吱唔唔地说:“我……我不敢反抗你。而且我也没办法……”

任啸徐失笑:“说得好像每次都是我强了你一样。其实除了第一次,之后的每一次,你都没怎么反抗过我啊,一开始还会说话,后来连话也不说了。我要是知道你真的不想,说不定我就不会再来找你了。要找男人哪儿没有?”

“啊?”顾家臣傻住了,心说,我没有反抗你吗?我每次都很努力地向你传达“我不要”这个意思啊!常常是从一开始到结尾,我嘴里都会嚷着这个词。谁知道我一说“不要”,你就跟打了鸡血一样越来越兴奋,搞的我又不敢说这个词了。那我总不能说“我要”吧?到最后当然只能闭嘴了……你怎么会觉得我没有在反抗呢?

“胡说,我明明有反抗过你的!我有挣扎还有叫……”

“就你那点动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和我调情呢!”

顾家臣大吃一惊,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和着这人一直以为他和他上床是心甘情愿的?

“我那时候家里比现在穷嘛,都吃不到什么好东西,哪儿来的力气应付你这种精力过剩欲求不满的富家公子啊?”顾家臣不满道。

他真觉得委屈,他那时候是真心觉得任啸徐是个变态,每次被他要过之后,顾家臣都会想去死。那段时间他的成绩直线下滑,在情感和学业的双重打击之下,他不止一次地想过从教学楼的顶楼跳下来。而让他那么痛苦罪魁祸首,他居然以为自己在和他调情??这个世界真是太荒谬了。明明有过最亲密的接触,心却还是陌生的,竟然还会有这样的误解。

“既然你那时候觉得我是个禽兽,那你现在为什么还和我在一起?”任啸徐的手指攀上了顾家臣的衣扣,一颗一颗地拂过,却并不解开。直到手指到达他衣服的下摆,才一点一点地把顾家臣衬衫的衣摆从他的裤子里抽出来。

顾家臣感觉到衣服摩擦着皮肤,一阵滑腻的触感,然后肚子上微微一凉。只片刻,任啸徐火热的手已经覆盖了他的腰和腹部。他长着一层薄茧的手指在顾家臣腹部细嫩的皮肤上画圈,画到他的肚脐周围,然后慢慢的,在他深陷的肚脐边缘摩挲,感受着那个和他的内脏最接近的地方。

顾家臣只觉得腹部一阵酥麻,像是有什么动物爬过一般,惹得他发痒,让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在一起这么多年,任啸徐熟知他身体上的每一个敏感带,肚脐无疑是他身上最敏感的地方之一。那个位置是他和母体连接的地方,是他吸食母亲的血液作为养分的地方……往内一寸不到,便是柔软的肠。

任啸徐把几个指头都用上,或轻或重地揉弄那个位置。顾家臣忍不住扬起脸来,手不由自主地抓住了肚脐上挑逗他的那只小虫子。

他为什么会爱他?顾家臣很认真地想。

文学一点的回答,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还是说学术一点,爱情是人与人之间强烈的依恋、亲近和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这种情感会产生,一开始是生理上的吸引,等到荷尔蒙分泌变淡,而相处的时日够长,这种感情就会转化为亲情?

其实刚开始那时候,顾家臣也仔细地思考过他们这段感情。他认为他们之间是非常典型的日久生情。一开始是因为性,后来慢慢地了解了对方,或者说是慢慢地习惯了有这个人在身边,觉得分开了会难受,于是产生了感情。想要留在他身边,想要和他分享喜怒哀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人类之间产生爱情最普遍的方式。婚姻刚刚开始出现的时候,人类就是采用“把两个人关在一起,直到他们产生感情”的方式来促成一段婚姻的。因为关押的地点常常是一个山洞,所以这种情况被人称为“洞房”。

顾家臣用一种软软的语气说出了他的想法,日久生情。

任啸徐哼了一声表示他听到了,而他的吻已经开始深入。他从顾家臣的脖子开始,一直亲吻到他的腰腹。柔软濡湿嘴唇划过皮肤,产生了黏腻的快感。衣服被褪去,肌肤相贴,呼吸相触……顾家臣几乎是本能地打开了双腿迎接,直到两腿发软的时候才想起来,今天似乎有点过量了。

好在这一次任啸徐并没有做得太久,简单地解决了欲望,便规规矩矩地退了出来。顾家臣趴在床上娇喘微微,湿润的眼睛像汪着一池秋水。他躺在任啸徐怀里问:

“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我怎么会……我不会像你妈妈那样的,我不会强迫诗华去做什么的。”

任啸徐轻抚着他的脸庞,眼神宠溺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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