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_分节阅读_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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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察到手上的温热,季鸿也随他牵着去了,只是虽没有什么抗拒,却也没表现出什么热忱来,好像那只手不是他的,只是个长在自己身上没感觉的物件儿罢了。

余锦年没话找话说:“你带子系拧了。”

“……”季鸿仍然阖着眼,默不作声。

虽然两人牵着手,余锦年却的确感受到了季鸿对他的冷落,心中不禁有些黯然,瑟瑟然将手缩了回去,没等他想好道歉的说辞,只听外头脚夫清嗓喊了一声,原是这么快就回到了一碗面馆。

季鸿撩开帘子走下去,余锦年亦步亦趋地黏着他,两人一先一后才进了店,堂子里食客就与他打起招呼来,都是些五大三粗的男人,说起话来都没边没际的,还有见他神情不爽,故意说些顽笑话,图他蹦出个笑脸。

因快到年底,好些走商都开始返乡,余锦年果见店中多了许多生面孔。

说话的几个都是常来一碗面馆吃饭的,是跟年哥儿关系好才与他扯这闲皮。结果隔桌就有个不长眼的新客人,是南北跑船的,惯有些不喜美娘偏爱男郎的癖好,尤其是那种乖乖巧巧、纯真可爱的小少年。他才来信安县没几天,打前儿落脚觅食时见了余锦年,一下就入了眼,便动了要调戏一番的意思,只是见少年身旁还有个看起来颇是个硬茬子的哥哥,苦于无处下手,只能暗中垂涎。

今日这船商又来偷看余锦年,听着众人这般说话,还以为这家小哥儿惯是那种轻浮人,便以点菜名义将余锦年叫了过去。

余锦年只想着快些去找季鸿说话,语气也就不太欢畅,问道:“客官要点什么?”

原本只是想近距离舔食一下少年美色,没想到声音也这般脆朗,船商美滋滋地回味了片刻,心里也净是想到些淫画秽景,飘飘然仿佛已经将人弄到手了。

再一抬头,又瞧见小老板颈上红红的一坨胭脂色,这才上午就满身酒气,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郎君,指不定夜夜在谁胯下承欢呢,定也是那种能用钱财垄骗到手的便宜货。他心下大喜,嘴上也就没了遮拦,偷偷望着少年圆润俊俏的脸蛋,笑嘻嘻地要去摸人手,道:“这是在外头受了什么委屈?要不到阿哥怀里坐坐,阿哥暖暖你的心!”

余锦年惊得向后一躲,叫那船商抓了个空,回过味来喝斥他道:“放什么不尊重!”

那船商也怒了,横眉竖眼地指着他说:“你这小骚皮,莫要做了那婊子还要立牌坊,哥哥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开这破店能得几个钱?”他伸脚踢了踢腿边的凳子,嫌弃地啐了一口,又色眯眯道,“你晚上让我弄弄,短不了你吃喝,还给你买簪子戴。”

余锦年又气又笑,气是气这人满口污言秽语,笑是笑这人来闹场子竟是为了姿色平平的自己,而不是那个绝世风华的季美人,简直是奇景一桩。

清欢撩起袖子抄起扫帚,就要去与人干仗,被余锦年拦了下来,很无所谓地说:“什么香的臭的也值得你动手。”他自己也懒怠与这种人多说话,吩咐过清欢去做些别的事,便扭头就往后院去——才掀开隔帘,就撞见一脸森寒的季鸿,也不知是从哪句开始听的,总之眸中诡谲非常。

他似乎是朝谁使了个眼色,余锦年忙回头去找,只见食客当中站起一个披蓑戴笠的陌生身影,先前从来没在这儿吃过东西,很是挺拔,腰侧鼓鼓囊囊,似半遮半掩着什么东西,那人起身后将面钱拍在桌上,便一言不发尾随着船商走了出去,瞬间湮没在茫茫人海之中了。

余锦年再回过头来,季鸿依然面皮淡薄,转身往屋里去了。

他黯黯心想,可能只是自己的错觉罢,毕竟季鸿是离家出走来的,在这里怎么会有熟人呢。

余锦年边揣摩着边走进厨房,当头又被吓了一跳,清欢听他大惊小怪的,忙跑来问怎么了,见他指着挂在厨间梁下的一只大火腿问道:“这哪里来的琵琶腿?”

清欢说:“忙得忘了说,正是早上年哥儿你出门以后,三个小娃娃给抗来的,哝,好像还是那个人送的,字条儿还在上头沾着呢!”

余锦年摘下琵琶腿上一张纸条,果不其然写着“谢余先生”四个字,这人三番四次地送了好几回东西,却从不露面,倒是叫余锦年好奇死了,他将那纸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什么新线索来,于是忍不住问道:“也没说送礼的长什么模样?”

“这倒没细说。”清欢摇摇头,“不过我偷偷跟着去瞧了一眼,看见他们几个跑回去跟一个人说话,太远了也没瞧清到底什么模样,只看着也是个半大少年。”

这就奇怪了,余锦年实在想不出是谁。

他自来随遇而安,既然人家送了,左右也不是什么万分贵重的东西,便暂且吃着,大不了到时再还人钱财就是,说着便围着这一整只火腿转了一圈,用刀割下了一块,摆在案上剁碎。

火腿是腌物,从宰猪、盐制,到风干、翻晒,好的火腿前前后后少说要经过数十道工序,这选猪也是学问,须得大而有料,骨细肉精,皮薄肌实的猪肉才能熏出嫩而不油的好腿来,其中熏制的风堂、火气,乃至所烧得柴火都有很大的讲究,据说精贵的人家还会专门买“茶腿”来吃,届时取红嫩处细细切片来吃,风雅得很。

这么一只火腿从挂梁熏晒开始,半年方成,也算是肉中大件儿了,平日季节虽也不乏有高门大户买来食用,但火腿此物,还是在冬季寒风飘摇时候,拥着火炉就着烫酒来吃,才最是有风趣,寻常百姓也唯有过年祭祖时方能从熏肉行切得一两块过过嘴瘾,像这么大一整只琵琶腿,余锦年也是第一次见。

他将切下来的火腿剁碎了,用葱末搅拌成馅放在一旁,又取上好的猪扁担肉锤软了,片成寸宽的薄薄长片儿,先用调料腌上一会儿,这时便打上一颗蛋,掺搅上玉米粉。

之后起锅烧油,将腌制好的扁担肉片卷上火腿葱馅,在蛋糊液里滚沾一圈,就放进锅里油炸。这般炸物多是炸两次才好,才能既使其中裹物保持鲜美,又能让外头表皮酥脆。

炸好的肉卷色泽金黄,外酥里嫩,而各个又只有寸段长短,两口便能吃得肚子里去,若是大肚汉,一口塞两个都不成问题,因此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寸金肉”。

出锅的寸金肉在盘子里摆作菊花形状,撮上一抔芝麻,可谓是香气四溢,咸美非常,且这一口咬下去,外面蛋液脆皮的酥、中间扁担肉的嫩、里头火腿的浓,都一齐在齿间化开,若是口重,再蘸上各类咸甜酱,又是另一种风味。

捡出几个留给自己的,剩下一碟便交给清欢她们去馋嘴。

之后余锦年又烧了道佛手白菜,单给屋里那个开小灶,那位贵公子是惯好吃些清淡素雅的东西,肉类都用不下太多,如今又被他给气着了,怕是更不愿意吃这寸金肉。不过出于对季鸿身体的考量,余锦年又不喜欢做纯素菜,总是想喂他多吃些肉,好长胖些,便另做道似荤似素的菜,来哄人开心。

佛手白菜没什么难的,就花哨在造型上罢了。

其实是将当即鲜物,诸如乌耳、冬蕈、虾仁之类,与肉末一同剁碎了,以各色酱、豉调料拌做馅,一小团一小团地绕着碟子摆一圈,再将白菜划四五刀,切成佛手形状铺在肉馅上头。

这白菜要取里头鲜嫩的那层,菜叶与菜白各占半,这样划出来的“佛手”才能够好看,然后将整张碟上笼屉蒸个一盏茶的时间即可。

余锦年为了让这菜更丰富一些,还将自家做的米豆腐切成小块,下锅炸了来摆盘,最后浇上芡汁。

当他端着两道菜推开自己房门时,竟赫赫然看见季鸿正在房中饮酒,脸颊都已经红潮潮的了,也不知背着他独自喝了多少进去。

那可是娄南烈醇劈震春,比之余锦年先前自酿的荔枝酒可不知要浓多少了,季鸿就连荔枝酒都消受不起,怎的今日竟吃起这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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