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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_分节阅读_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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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记得自己是谁吗?记得自己多少岁吗?”

“我叫骆元霄,十八岁。”

医生:“这个对了,你还认为自己是未来来的吗?”

元霄那时第一次体验到心脏病发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在努力强调自己不是他们口中那个大少爷时,发了病。

“我真的不是……”元霄心里充满解释不通的火气。这一急,他立刻感觉一阵钻心地疼,全身力气瞬间被抽走,脸色煞白,捂着心脏倒在病床上。

“满满!”宋院长当即按下护士铃,迅速从一个小药瓶倒出几颗药,喂进他的嘴里。

吞了药和水,元霄才慢慢感觉心脏放松下来,他生平第一次体验到命悬一线的感觉。

“跟你说了,凡事不能着急,要学会调节。”宋院长眉眼染上忧愁。

令人叹息的是,骆元霄本来就活不长了,他从一出生就被确诊活不过十八,所以才这么着急地带他去美国配型。可是因为血型太稀有,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都以为他命不久矣了。

可方才检查身体,又查出来他其实没那么糟,还能活上几年。

元霄对着崭新的1997年和自己糟糕得一塌糊涂的身体状况,发了很久的呆。半晌,他想不出个所以然,也没把之前宋院长的话记在心上,穿上鞋,兀自走出病房。

爱玛医院的住院部大楼有七层楼高,六楼是行政部,七楼则是vip病房,这些病房是给某些特殊人士准备的。

元霄在走廊也没见到护士,就从楼梯间下楼。他不敢走快了,现在身体太虚弱,能清晰地感觉到,这的确不是他原本的身体。他一边下楼一边喘,似乎特别地累。而以前,他从不会这样。

他幼时在草原生活,喝羊奶长大,壮实到不行。

慢慢走到一楼,刚到大堂,就撞见几个医护人员推着医疗车飞快冲进来,用粤语喊:“让一让、让一让!”

元霄避让过去,忽地瞥见一个踮着脚在窗口取药的孩子。她头发微鬈,皮肤雪白,眼睛湛蓝。那么漂亮,一看便知是混血儿。

香港有很多的漂亮孩子。

她取了药出来,左顾右盼仿佛不知往哪走,模样洁白纯净,像极了元霄最喜爱的小羊羔。

在草原上生活,他唯一的朋友就是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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