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Family Matters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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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隐隐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但是他不想要承认——这些压力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因为跟自己一起穿越的人是迪克·格雷森。

他不知道自己对迪克是怎么样看的。对杰森来说,布鲁斯是个情绪便秘、固执程度可以直接钻破地心,在原则和感情之间会毫不犹豫选择逼死自己的黑漆漆浑球老爸。阿尔弗雷德那是上帝派下来拯救全家人的,救苦救难专渡蝙蝠与小鸟的圣人。塔莉亚是妈妈,真的捅破天了回去找妈妈绝对没错,百分之百可靠的最后一道防火墙。提姆是个家养的斯托卡,除了某些不可言说的部分以外,真的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达米安还是个宝宝呢!别看他总是表现得很老成,那家伙本质就是个要人绕着他转的宝宝!贼可爱!

可是说到迪克……杰森真不知道该怎么定位他。

他曾经把迪克当成必须超越,但同时也必须讨好的对象。超越迪克,证明自己是更优秀的罗宾,讨好迪克,因为他担心如果迪克讨厌自己,那么总有一天布鲁斯万一受了迪克的影响也跟着讨厌起自己怎么办?

结果一直到自己挂掉的那一天,杰森既没有超越迪克,也没有讨到迪克的喜欢。

杰森并不怨恨迪克,这点他可以大方的承认。如果怨恨迪克的话,他也不会在猫头鹰事件时把迪克划到另一个安全泡泡里,他也不会答应和迪克一起去公路旅游,更不会与迪克一起在这个错位的时代游荡。

他只是……不再期盼着和迪克当好兄弟了。就一直维持着这样不冷不热的距离不是也挺好的吗?反而是迪克一心想要和他哥俩好,这点让杰森非常困扰,极度暴躁。

“啊!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杰森一把松开手中的书本,让它“嘭”的一声躺平在桌面上,随着把自己的额头敲上桌面,烦躁的闭上眼睛进行呼吸训练。

呼吸训练的帮助效果慎微,杰森决定起来走动走动,转换一下心情——也许去厨房找点材料,啧,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说服萨尔瓦多家的仆人让他亲自动手了。

才刚刚走出房间没走几步,杰森迎面撞上了最近占据了八卦头条的主角,萨尔瓦多家的逃兵大公子,戴蒙·萨尔瓦多。

戴蒙的双手各提着一瓶酒,见到杰森的时候像是偷吃饼干被抓到的小朋友似的,双手急急忙忙往背后藏,却因为酒瓶彼此敲击发出的清脆声响让场面变得越发尴尬。

两个不怎么熟悉的人彼此在走廊上僵持着。身为客人,杰森自觉没什么立场指责此间的主人大白天就准备酗酒,但是什么都不说掉头就走也不太好,若说要给对方递台阶,他们俩还没熟悉到那个地步,别弄到最后梯子没架好,反而把主人给拱下台来。

戴蒙则是纯粹觉得羞耻。逃兵这件事情已经让整个小镇的人把他当成笑话,就算他维持着表面上的不在意,心里多少还是不好受。这下子又让家里的客人看到他这副模样,肯定没过多就又有“萨尔瓦多家的戴蒙每天在家酗酒无所事事”的传闻出来了。

“所以你喝的是什么酒?”/“要来一杯?”

两个异口同声的人瞪大了眼睛彼此对视了片刻,咧嘴嘿嘿一笑,钻进了最近的空房间里。

——哎呦,这家伙挺上道的嘛!

杰森和戴蒙两人分持一瓶波本威士忌,互相敲了下瓶口:“干杯!”

***

杰森打开窗户让外头新鲜空气透进房间来,驱散一屋子的酒味。

微风拍打在脸上,这才让杰森觉得有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他从来没有一口气干掉一整瓶威士忌,附身在彼得身上的时候不算,好不容易在这里复活了,偏偏脑子当机不好使,更不可能在老妈的全方位呵护下喝酒。大种姓们是一群隐居的僧侣,就算不吃斋也不会有酒可以喝。回到哥谭他倒是有机会喝点啤酒,可是一回到大宅接受阿福的照顾……大口喝酒?不存在的。

“多谢招待。”杰森举起仅剩下最后一口的酒瓶朝戴蒙点了一下,“你的品味挺好的嘛!”

“切,那还用说。”戴蒙撇了撇嘴,有些摇晃的站起来想要做一个帅气的动作,却一个踉跄跌回椅子上,“我可是除了吃喝玩乐啥都不会的纨裤少爷,哪能品味不好呢。”

这段话里头自嘲的意思浓厚的令杰森都不好意思装作听不出来。

杰森决定把接下来的一切都归咎于酒精使人头脑发昏,外加他是一个好客人,感谢萨尔瓦多家提供这食宿,他决定当个好树洞聊表谢意。绝对不是因为他从戴蒙的语气联想到到任何人或者任何事!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应该要死在战场上,至少换个奖章还对萨尔瓦多的姓氏有点贡献,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个懦弱的寄生虫。”

戴蒙一开口就停不下来,虽然他话题非常破碎没有任何前因后果,但是主要都是在埋怨他的父亲吉赛普还有弟弟斯蒂凡。

“唉,没这回事。”杰森用手肘顶了下戴蒙的手臂,“我相信你家老头只是受不了这种冲击,相信我,谁家的老爹都有一个绝对不容妥协的点,谁要是戳了那个点,那就绷紧皮等着吧!”

就像布鲁斯不容妥协的点就是杀人,或许吉赛普的点是家族颜面——谁要是不长眼撞上来,那就等着迎接老爸好像地球马上就要自爆的阴沈表情,以及围绕着“崽,阿爸对你很失望”的训话。

但是失望归失望,杰森不相信哪个老爸会真心希望儿子死在外头。看看他自己死了一趟回来,布鲁斯的房间都可以直接招唤某某黑暗大邪神了。

戴蒙发出了一个鼻音,脸上写的是明明白白的“不相信”,放下酒瓶解开袖口的扣子,把衬衫的衣袖卷起来,让杰森看到手臂上几个年代久远的烫疤。

“这是我家老头子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烫的。”戴蒙轻轻的摩娑着那几个不细看几乎不会发现的深色圆点,“他的钱不见了,认为是我偷的。”

“而你没有试着解释?”杰森眯起了眼睛,他在很多哥谭的孩子,尤其是那些在街上游荡的流浪儿童身上看过这样的疤痕,就连他自己都曾经在威利斯·陶德的盛怒之下被香烟烫过,他知道那种痛对一个孩子来说多么可怕。

戴蒙扯了扯嘴角,重新拉下袖子盖住那几个疤痕:“他连问都没有问过我,你认为解释会有用?我早就知道了,在他眼里我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去参军是我这悲惨的一生中干过最有骨气的一件事,而我硬生生地把这个佳话弄成了笑话。”

杰森不知道戴蒙和吉赛普之间的历史,但是无论如何杰森都不喜欢使用暴力,甚至是直接伤害孩子的管教方式。有本事就找个和你一样体格的成人打一场,在小孩子面前逞什么威风!就算是打着教育的名头也一样。

“啧,想那么多做什么,了不起你包袱收一收,爱往哪去往哪去啰!你都这么大个人了,吉赛普还能把你当成公主一样锁在高塔上不成?”杰森不能告诉戴蒙,哪怕他真的英勇牺牲,到时候南军打输了他一样成不了光宗耀祖的大英雄。

但是离开家这个想法不但没有激励戴蒙,反而让他更颓丧了一些:“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

啊,对了!

杰森灵光一闪,想到了某个游走在戴蒙和斯蒂凡之间的女人。一下子明白了戴蒙犹豫不决的原因,甚至可以猜到他为什么宁可当个羞耻的逃兵也要回来——要知道他可以逃到任何地方,没有人认识他,不会对他指指点点,但是戴蒙宁可被指着鼻子羞辱也要回到神秘瀑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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