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的自我修养_分节阅读_103

白鹿Ctrl+D 收藏本站

他挺同情余明渊的,清醒地被当成宠物一点一点养大,才是最痛苦的。

而蒋羡祺对他的宠爱,到底是占有欲、控制欲居多,还是单纯的怜惜,谁也不知道。

作者有话说:害,他们宝贝、宝宝其实是混这叫的,尤其那什么的时候,我就不加以赘述了。

第五十四章我不会再放过你了。

下车的时候,蒋羡祺半抱着余明渊,在车上小睡一会儿,醉意已经被压下去一点儿。他靠着蒋羡祺的肩膀,侧着脸看蒋家,这是他住过三四年的地方,一草一木甚是熟悉。这样的老宅有一个好处就是,即使住在这儿的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但是房子好像从来没变过。在这样的房子住上一年与住上十年,是没有区别的。

余明渊站随着蒋羡祺的步伐,走在花园的疏木小路间。月光落在一小片玫瑰花田上,小玫瑰夜晚沾了露水,花瓣鼓鼓的,不愿意张开脸,被月光整个浸了个透,翠绿的经脉连同玫红的花骨朵此时通体透明,那薄薄的露水更是晶莹剔透,看起来别有一番惹人怜爱的美。

“是英国小玫瑰。”蒋羡祺看他目光钉在玫瑰骨朵上,出声道。

余明渊点头,他问:“你种的?”

蒋羡祺觉得外头冷,把自己外套脱下来盖在他身上,扶着他的肩膀,让他移步主楼的方向:“你不喜欢吗?”

“为我?”余明渊又问,这一次仍然直接。

蒋羡祺摸了摸他的鬓发,“是。以前你就很喜欢这种玫瑰。”

余明渊不看他,目光从玫瑰上移到别处,他的脸也笼罩在月光里。月光清冷,照得余明渊的脸雪白,这种白不是那种死板的脂粉涂出来的白,而是象牙一样的、月光中泛着轻青的半透明玉色。

蒋羡祺垂目看着他,余明渊乌压压的睫毛颤了颤,目光向上,明亮的、水盈盈的眼睛与他对上。

“你还记得什么?”余明渊问他,声音很轻,手按着蒋羡祺的外套领口,不让冷风从衣服下摆钻进来。

天冷,吹得人的头脑不得不清醒。一清醒,就没法装疯卖傻,什么都想问清楚。

清醒的人,就这么惹人厌。

蒋羡祺不喜欢余明渊这么看他,伸出胳膊把他抱紧,说:“别着凉了,我们回去再说。”

余明渊得不到答案,只得被蒋羡祺催促地加快步伐,边自言自语:“今晚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和予禾恐怕要睡在大街上。”

突然就礼貌起来,语气听起来,像是要拒人千里。

“那位陈小姐和你关系很好?”蒋羡祺问。

余明渊笑了笑,嘴角漾起一个浅浅的梨涡:“嗯,她人很好的,一直很照顾我。我性格不好,人又冷淡,难得有人不嫌我,一直愿意带我玩。”

蒋羡祺听得很不舒服,只觉得字字刺耳:“谁说你的性格不好?”

余明渊不笑了,这还能谁说的,蒋羡祺自己都说过,只是他人多事忙,转眼就忘了。

他们上了白石的阶梯,阶梯上已有佣人专门在等。不等蒋羡祺吩咐,个个手脚熟练的,将他们迎进暖气开得足足的屋内。

人一多,蒋羡祺就变成了蒋家的大家长,所有人都围着他转,要他拿主意,好像少了他,自己就不会做事一样。

余明渊在一旁默默看着,到底酒劲儿还未完全过去,精神一松,人便显得疲乏,困意又重新一拥而上。

他强打精神,扭头寻了一个佣人道:“麻烦替我拿一件外衣,再替我寻一辆车。”

这个佣人是个生面孔,只知道余明渊是蒋羡祺带回来的,并不知晓内情。听到他的话,不由一怔道:“这么晚了,司机都下班了,您也知道,大冬天,天冷——”

余明渊在这深宅大院待过时日不短,这个佣人一说,他就明白了:“那就不用司机了,替我拿一件不穿的外衣行吗?我外套没带过来。”

这佣人机灵,心里琢磨这个面容秀丽的年轻人身份可能不一般,不敢真得罪狠了,便道:“嗳,那您等着,我马上给你去拿。”

他一走,蒋羡祺又重新出现了。他穿着新换好的衣服,没打领带,领口慵懒的解开,袖扣都没戴,径自过来找他,拉住他的手说:“怎么还站在这儿?”他边说边目光扫向周围,还有几个没摸清状况,不敢随便示好的佣人,一见这架势,顿时纷纷缩起脖子,大气不敢出一声。

“怎么手这么凉?”蒋羡祺用自己的手给他捂热,正要打算继续说什么,一个男声冒冒失失地插进来:

“外套我给您——拿过来了……”声音后半截跟掐着嗓子说的似的。

蒋羡祺回头一看,对这个佣人不是也没什么印象道:“什么外套?”他目光一凝,侧头看余明渊:“给你的?”

余明渊淡淡地笑了笑,上前一步,从这名佣人手上拿过外套放到臂弯里:“是给我的,谢谢你。”

说完,余明渊抬起头看着蒋羡祺道:“我现在酒醒的差不多了,也不便多打搅你,就先回去了。”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