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我在男主家里吃软饭_分节阅读_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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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刚出公安局的大门,苏烈就接到了周明翰的电话,对方也得到了沈桐被移送看守所的消息,说是有了新的证据,而且道路监控上只能查看到沈桐的车辆确实在相应时间段被堵在路上,却没能拍下沈桐本人的正脸,不能证明开车的人是他。

苏烈爆发了:“怎么就不能证明是他,我能证明是他!他给我补习之后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开车出门了,下班高峰期堵在路上不是很正常吗,那些人都是傻子吗?”

周明翰:“你说的这些没有用,你只能证明他是六点钟出门,不能证明出门之后他去了哪里。而且受害人提供了沈桐衬衫领口的纽扣作为证据,还指认他和罪犯的声音一模一样,移送看守所也是正常程序。”

苏烈:“我不管什么正常不正常的程序,沈桐是被冤枉的!被移送看守所要关多久,十五天吗?”

周明翰:“不一定,一般情况下移送看守所的都是因为案情基本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需要被羁押待判。现在各方证据都指向小姨父,他也不能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医院的化验检测结果是最后一步了,剩下的就只能听从法院的判决。”

“你这是什么意思?”苏烈吼,“我告诉你,沈桐他不是那样的人,化验结果一定会证明他是无辜的,没有什么不一定,他绝对不会被判刑!”

周明翰:“我知道沈桐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是说按照法律规定会怎么样,又没有说他一定会被逮捕判刑。你安东哥已经去请律师了,请最好的律师,三天之内不把人捞出来我就陪你一起去烧看守所,行了吧?”

苏烈:“行!这可是你说的!”

苏烈这边撂下了电话,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认认真真思考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从他刚知道沈桐是因为陈芷伊被带走之后就明白了,这压根儿就是一个套,从陈芷伊出现在军区医院开始,到她被强|奸抢劫,是个连环套。

在六月之前他还不认识沈桐,沈桐有什么朋友、死对头他不清楚,至少在搬进来之后没树什么敌人,也就因为蒋兰兰那点破事闹腾过。但蒋兰兰没有那个胆子,上次的绑架事件弄得那么丑,她自己都吓个半死,更兼不认识什么陈芷伊,应该不是她做的。

苏烈思来想去没有目标,只隐隐觉得警方动作太急了,既然化验结果还没出来,怎么就急吼吼地移送到看守所了?是陈芷伊家在捣鬼,还是背后设计这个圈套的人在捣鬼?

或者,都有。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开坑,现代幻想,古穿今,奇幻,《怙噩之人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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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接崽回家

话说得轻松,但要苏烈等三天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他还不如自己去替了沈桐。

等待的第一天,苏烈的心情就经历了大起大落。先是得到消息说沈桐的化验结果出来了,证实和强|奸犯不是同一个人。苏烈高兴得能飞起来,问周明翰什么时候能去接沈桐。周明翰告诉他先别急,律师已经向检察院提交了各种申请,估计几个小时之后就能把人接回家了。

然而还没高兴多久,苏烈就挨了迎头一棍。律师那边传来消息说受害者坚持认为是沈桐对他怀恨在心才要报复,就算不是沈桐自己动的手也是他找人做的,她确确实实在现场听到了沈桐的声音,还从指甲里抠出了罪犯衣服的纤维。如此一来又要对纤维进行检测,检测对比之后才能决定放不放人。

苏烈又对着周明翰吼,说那女的根本就是信口开河,先前还说是在被强|奸的时候扯掉的沈桐的纽扣,现在证实了强|奸她的不是沈桐,很明显是她撒谎了,警方也不管?周明翰说你对我吼也没用,现在期限没满,警方有权力在找到新证据的时候继续审查,并继续羁押嫌疑人。

没办法,苏烈继续含恨等。

第二天,苏烈跑到了龙墅地产,睁着熬得干巴巴的眼睛问周明翰化验结果出来了没有,还强调今天已经是第二天,距离他的说的三天期限只剩一天了。

周明翰根本不愿意见他,确切地说是不敢见,苏烈现在整个人的气场都变得特别阴鸷,浑身笼罩着黑气,走路都自带阴风。周明翰觉得自己从开始接管龙墅之后都没有过这么大的压力,偏因为沈桐的事情被闹得鸡犬不宁,夜里都睡不好觉。

他告诉苏烈,受害者那边今天一早又呈了新东西,说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找到了罪犯落下的一根头发丝,又哭又闹地要求警方送去化验。内部消息,说警方认为证据的来源并不可信,但后来还是送去检测了。那边必然是托了关系,省公安厅有上级领导直接下达命令彻查。

苏烈快要崩溃了,他恨得牙痒痒,恨当时陈芷伊污蔑沈桐非礼她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一拳打晕她,打得她脑震荡,再也不敢招惹沈桐了才好。但他又恨自己只会打人,到了这种时候拳头根本没有用武之地,他再有力气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周明翰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眺望外景,繁华的街道上随处可见龙墅地产的建设,十步就是一个龙墅的广告,每当他这样眺望时心里想的都是守业的艰辛和有所成就的自豪感,今天却不一样,是被这表弟给逼到墙角逃避视线的。他从玻璃倒影中看见苏烈耷拉着脑袋,在向他询问为什么对方能托关系,我们这边不托关系。

周明翰叹气,告诉他关系可以托,可以用不正当手段直接把沈桐捞出来,但那对沈桐来说并不是好事。对方如果不查出个真相来,以后还是会对沈桐怀恨在心,难说不会另找机会陷害沈桐。不仅如此,旁人也会对他指指点点,暗地里都会认为沈桐就是那样的人,就是做了那样的事,否则不会想方设法避过这套法律程序。

苏烈算是明白了,周明翰就算托关系,也只会招呼看守所的人不要为难沈桐,各方面照顾着就到头了。这事情必须从根源上解决,得让证据去证实沈桐无罪,得由对方亲口承认自己提供的线索掺了假才行。

第三天,苏毓回家了,待了好一会儿都没看见沈桐,就抓着苏烈问个没完。苏烈这人从来不屑于撒谎,一开始支支吾吾含糊其辞,被问急了就说沈桐去医院看望他妈了。苏毓一想,好歹沈桐的妈也是她婆婆,于情于理她都该去探望,于是苏烈又开始苦口婆心劝她别去。

苏毓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这副鬼模样肯定是沈桐出了什么事了,三问五问问不出来就要拿老虎钳子卸他的牙。屈于淫威之下,苏烈没能瞒得住,一五一十就交代了沈桐这几天遇到的事情。

苏毓听完差点一掌把茶几拍碎,揪着她亲儿子的衣领骂小王八蛋,这么大的事竟然也敢瞒着,简直没把她这个当家主母放在眼里。苏烈也冤枉,但一想到沈桐还在看守所里受苦受罪他就难受,又自责没有办法护着他,能为他背背黑锅似乎也是一种补偿。

最后苏毓走了,开着她的跑车一路飙驰,直接杀到了陈芷伊的家门口。

第四天一早律师那边就传来消息,说受害人承认了自己说谎,她并没有在案发现场听到沈桐的声音,一切都是紧张害怕导致的错觉。同时,对她指甲里的衣物纤维的化验结果也出来了,和沈桐当时穿的衣服纤维并不一致,那根头发丝DNA检测相似度也未达到标准,被认定不属于沈桐。

最让苏烈意外的是出现了一个不在场人证——卢羽勋。他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沈桐被羁押的消息的,竟然主动去公安局为沈桐作不在场证明,说案发当天他曾在六点半左右见过沈桐,看见他的车在路上堵了很久。

所说时间和地点都对得上了,沈桐被无罪释放。

要去接沈桐了,最高兴的还得数苏烈。他松懈了紧绷好几天的神经,跑进浴室匆匆忙忙冲了个澡,又刮了胡茬子,还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这几天他几乎没合眼,把自己折腾得不比被羁押好到哪里去,估计沈桐都没有他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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