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双花]忍冬_分节阅读_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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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后天就要比赛了,我紧张。”孙哲平语带笑意,听得张佳乐心头一颤。

这已经是他二人进入职业联盟的第二个年头了。第一年,二人止步于半决赛,虽说也算是个称得上圆满的结局,但是随着鹊起之声名,这一年,加诸他头顶的压力便仿佛翻了一番。年前老板曾经旁敲侧击地对他说过,如果这个赛季百花战队表现斐然拔群,那他们就很有可能得到大笔的赞助,拥有更好的场地与更先进的设备。虽说张佳乐并不很情愿搬离已经住习惯了的小楼,但当他看到老板眼中的期待之时,他却什么保留的话都说不出了。

在那个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必须要背负上别人的期待而前行了。

他自觉将紧张的情绪掩饰得滴水不漏,却不知为何孙哲平仿佛看穿了他的一切一般,只为了他心中那点小小的别扭心思,便大咧咧地替他说了本该由他之口说出的话。

张佳乐一时更是别扭了。

为什么什么话从孙哲平嘴里说出来总是比自己的更理直气壮一些?

“等我换个衣服。”不服气的情绪到了嘴边,最后也就是一句别扭的借口。张佳乐随手抓了件卫衣套上,头发随意散着,看起来小了好几岁。

出门时,已经过了熄灯时间,走廊里的灯尽数熄灭。前方黑黢黢的一片,看起来仿佛有什么蛰伏在未知而浓稠的黑暗之中。张佳乐不由得身形一顿,不可察觉地略略向后退了一步。而仅退了一步,他却浑身僵直了。

身后是孙哲平温暖宽阔的胸膛。

走廊里并不算特别暗,甚至有窗外疏落的月光自走廊尽头的窗外淡淡地洒入。但双眼却还未适应黑暗,因而在被阻隔了视力时,其他的感觉在瞬间便被放大了无数倍。

呼吸声,心跳声,声声撩拨着张佳乐的心弦。

“怎么不走了?怕黑啊?”孙哲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紧接着身后的人便扶着他的肩膀、将他的身子侧了侧,自己走上前来:“我先走?”

“才不是怕黑!”张佳乐撅着嘴,一拳头砸上孙哲平的脊背,却因留了力气而显得不痛不痒:“你一关灯我眼前一片黑什么都看不到啦!”

“好好好我的错。”孙哲平走在前面,反手搭上了张佳乐的肩:“那就跟好我,别被绊倒了。”

百花战队小楼附近的环境凭心而论其实非常不错,远近高低参差错落地杂植着各类植物,就中以香樟白杨为多,并有各类花树,因而一年四季总有缤纷色彩跳脱于看上去灰迹斑驳的小楼周围。此时常绿的树木已经堪堪开始长出新芽替换旧叶,而落叶的植物仍旧顶着光秃秃的冒着毛茸茸芽尖的枝干。月光从高大落叶乔木的枝杈中倾泻下来,铺洒在一地绒绒软软的樟树落花上。

从小楼出来之后,二人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沉默地肩并着肩,缓缓踏月前行。未至惊蛰,百虫尚眠冬;而春夜无风无雷,天高云淡月清星偃,因而无虫鸣风啸,伴随着二人的便也就是两道浅浅的呼吸声。张佳乐与孙哲平并行于月光之下,踩在地上未及清扫的落叶与落花上,脚感飘飘然,连心尖儿都仿佛为之酥软。

径畔只一盏路灯,灯色昏黄,尚不能与月光争辉,但只这样沿着落花一路默默前行,张佳乐心中的焦虑却无端被抚平了。

若能与身边这人一起走下去,走多远,走多久,走到哪,仿佛都成了无谓的问题。

只要身边的人是他。

足够了。

但张佳乐旋即责备了自己一声。

我要的当然还是冠军。

至于他嘛,只是顺路而已啦,那就带他一程呗。

所以,只不过是顺路而已啦。

对着月亮,他不敢侧过头看身边那人线条挺廓硬朗的侧脸,只是对自己又暗暗重复了一遍。

第二天,张佳乐果不其然不负众望地又赖在了被窝中不肯起床。直到孙哲平一把掀掉他的被子,他才眯缝着眼,小声嘟囔着什么爬了起来。而直到他上飞机补了一觉之后到达Q市,整个人还散发着迷迷糊糊浑浑噩噩的气息。

这次,战队定的酒店毗邻霸图俱乐部,而不远处就是一条满布海鲜特产大排档的街。

“睡醒了没啊?”孙哲平伸腿踢了踢裹着自己外套、闷头在酒店大堂睡得正香的张佳乐,好笑地看着他咕哝了一声,翻了个身继续梦会周公。孙哲平撇了撇嘴,嘴角扯出一个旁人几乎没见过的坏笑来,俯下身子,凑在张佳乐耳边,突然大叫一声:“哎呀最后一个烤扇贝了!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们给张佳乐留一个呀!”

“啊!”张佳乐猛地坐了起来,一头撞上躲闪不及的孙哲平的下巴。他带着一脸警醒,捂着撞红的额头,四下里转头张望,最终将视线聚焦到了捂着下巴的孙哲平身上:“扇贝呢!”

孙哲平捂着下巴,声音听起来闷闷的:“被他们吃光了,谁叫你睡懒觉。”

“啊我的扇贝!”在为数不多的来Q市的日子中,Q市的贝类菜肴给张佳乐留下了相当不错的印象。因而此时张佳乐不由得顶着一头乱发哀嚎起来:“你们这群人一点队友爱都不讲啊!”

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的孙哲平一头栽在了沙发上,看着张佳乐愤懑地对着战队经理与其他队员发牢骚,更是笑得停不下来。最终明白自己上当了的张佳乐转身张牙舞爪地作势要向孙哲平扑过来,只差临门一脚却又硬生生收回了动作。

“孙哲平。”

孙哲平抬头,看见张佳乐的脸不免一愣。

张佳乐斜睨向他的眼神中带着杀气,眼光如刀:

“请我吃烤扇贝,要不然这事儿没完。”

孙哲平默默地盘算了一下自己带出门的钞票数量,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到了Q市,按照Q市人的话说,就应该喝啤酒,吃蛤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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