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树后我和反派恋爱了[穿书]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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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有金手指,野狼山谷中不死,浪迹天涯努力生存时误入鳄鱼湖,不但没丢掉小命,还在落水的时候踩中一只吃的太饱,奄奄一息大鳄鱼。

这是一只帝鳄,大约十三米,布满利齿的巨口无限接近两米,是原始时代大部分凶兽噩梦。

在这样一群帝鳄湖泊,主角竟然好死不死落水摔到领头鳄鱼的背上!

帝鳄吃的太饱,对主角这小身板丝毫没有兴趣,就这么在水面飘着,好巧不巧使主角登陆湖中央最大的岛屿。

小说里把这片面积可观,地势复杂险峻岛屿作为主角基地,随着时间和事件不断积累,慢慢发展成只部落,取名“沉没”

顾名思义,所有敌人止步湖泊,生命沉没。

☆、第4章陆沉目光跟看情人似的!

林蕴这边激情澎湃把《原始时代》回顾一遍,算算剧情,明天一早太阳升起时刻就是主角正式走向逆袭人生的开始!

大清早,万里无云,碧空如洗,林蕴沐浴阳光注视这个最终会走向金字塔顶端的冷酷男人。

男人毛线!冷酷毛线!他强行挥散滤镜,看着精致可爱的小家伙,哪里冷酷了?哪里!

如果有手有脚,他一定跑过去狠狠捏一捏小家伙脸蛋:小小年纪做什么这么老成?笑,必须笑!这才是小孩子该有的童真!

陆沉平静走向桃树,拔出昨夜亲手做的栅栏,垂眸看了桃树一会,折身走远。

林蕴注视孩童背影,这个背影此刻虽然瘦弱渺小,但终有一天会令整个时代震撼。

大约五六分钟,林蕴调转视线,附近荒野芒芒,无人可见,唯兽迹可寻。

他使用移动能力,悄悄跟上同是天涯沦落人。

在这个陌生时代,他想亲眼见证一段传奇。

前头陆沉小小身影若隐若现,他们一前一后行走在草木树丛,陆沉停在一个溪流旁,弯腰取水洗漱。

清澈水珠在指尖脸颊煜煜生辉,然后从阳光赐予的短暂绚丽下跌碎在水中,漾出几圈波纹。

溪边饮水的小兔小鹿受到惊吓,侧耳静止片刻,匆匆逃走。

这样危险的丛林,陆沉神奇的一只食肉野兽没有遇到,安安全全洗脸擦身,啃几口水果,低头注视自己发黑的不知名兽皮衣服。

从林蕴这个角度,清楚看到小家伙撇嘴略带嫌弃表情。

他乐了,吃不好睡不好,倒对衣服格外关注?没看出来这位从小就有自恋意识了。

不过也不怪陆沉嫌弃,这身邋遢衣服如果给林蕴穿,也是不情愿的。

陆沉对着衣服撇嘴几秒,就着溪水把衣服扒下来用力揉洗,染脏了一小片水域。

林蕴饶有兴趣看着前面白净的一小团,心里乐呵:看到没有!我就是这个时代唯一看过**osd浑身光·溜·溜的人!

陆沉洗完衣服,就地取火烤干,这件兽皮衣服还不错,洗干净烤干后毛茸茸的,看的出来是质量不错灰狼皮。

陆沉把衣服翻过来,盯着背面一个破洞惆怅,那里是狼尾位置,因为做成衣服不方便,尾巴切掉了,但留着一个小洞,穿在身上时,这个位置就有点尴尬。

林蕴在一旁“慈爱”关注小家伙一举一动,视线一转,注意到陆沉耳尖微红,原本只是一点点红,慢慢顺着细腻皮肤蔓上脸颊。

“脸红???”

为毛?

生病?

在原始时代生病是一件大事。

这里物资匮乏,且没有经过加工,如果生病,就等于慢性死亡!

必须寻找草药!

林蕴三十分钟移动时间在倒计时中结束,他急不可耐等待下一次移动时间到来。

陆沉把灰狼衣小洞附近的狼毛打结,重新穿在身上,从慢吞吞动作和微蹙的眉来看,约摸不太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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