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boss同归于尽[快穿]_分节阅读_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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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匪夷所思地重复一遍:“我创造了你……可林柘……我也才二十九岁啊!”

司尘闭了闭眼,很淡地说:“这你该问艾尔……啊,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家伙死了没?”

“艾尔……艾尔维斯·罗格里斯?”罗城发觉事态发展越来越超出自己想象了,语气开始向着诡异的方向发展,“勒维斯·罗格里斯的爷爷?你的意思是……我也认识他?”

那林柘起码也得有九十岁了吧,怎么可能!

罗城不确定地提出了一种解释:“有没有可能你认错人了?比如你说的人其实是我的爷爷,恰好我们长得一模一样……”

“你的心脏偏左五公分有一道疤,”司尘打断他,“是我做的。”

罗城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胸口,那个位置确实有一个陈年旧疤,从前胸贯穿到后背。但是在林柘的记忆里,这道疤是他八岁的时候发生意外事故,被一根钢筋刺穿了身体导致的,还差点因此死掉。

在北极的时候他发了高烧,司尘脱光了他的衣服给他擦身,说不定就是那时候看到了他胸口的疤,想出了这么个故事。

他定了定心神反驳:“我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看过那道疤之后,编出来骗我的?”

“我为什么要骗你?”司尘不屑地反问,半睁开的眸子透着一线暗沉沉的银光,“你相信了我的话,就不会杀我了吗?”

罗城一时语塞。

他最后问:“既然你要我死,那当初为什么让我来到这世上?”

罗城无言以对,如果这是林柘和司尘的过往,那这就是强行扣到他头上的一口锅,但万一,万一……

毕竟现实已经和他的情报出现了极大的出入。

从这个世界醒来的第一天,脑子里自带的资料告诉他,司尘是一条已经活了数百年的人鱼,但事实却证明他是七十多年前生物实验的产物。

罗格里斯家族在资料里根本不是什么重要角色,可以说除了勒维斯·罗格里斯是林柘的前男友之外,那个家族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原本也不应该牵扯到任务里——但现在,显然罗格里斯家族才是迷雾中的黄金钥匙。

万一司尘说的,真的是他丢掉的一段记忆呢?

罗城知道,人的逻辑是可以自洽的,或许他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出于某些原因失去记忆并活到现在,大脑给自己编织了一段合理的过往。

更大的可能性是有人想要他变成这样,毕竟生物与环境学博士林柘有真实存在的家人,从小到大的毕业证书和照片,还有真实有效的社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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