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boss同归于尽[快穿]_分节阅读_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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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的肉体白皙而有韧劲,在巨大落地窗透进来的阳光里,洋溢着新鲜生动的活力。他浓密的棕发淋淋漓漓往下掉着水珠,衬得那张深邃精致的脸越发动人,海蓝色的眼珠湿润而清明,神采奕奕。

1946年,林柘29岁,艾尔维斯27岁。

现在,他还是29岁,勒维斯也是27岁。

勒维斯接过佣人手里的大浴巾围在腰上,对他扬起一个笑:“这么早就起来了?你的小人鱼呢?”

罗城抱臂回以一笑,“你竟然不用乱七八糟的词汇称呼他,我还有点不习惯。”

勒维斯无辜地眨了眨眼,“你不喜欢我那么叫它,我自然不会让你不舒服,”拿起小茶桌上的新鲜蔬果汁喝了一口,他对罗城举了举杯子,“来一口吗亲爱的?”

罗城摇头拒绝:“我不喜欢芹菜,你知道的。”

勒维斯耸了耸肩,边喝着蔬果汁边躺到沙滩椅上,“那么,这么早找我有什么事?”

“你昨晚看到他似乎一点儿也不惊讶,”罗城挑了挑眉,“艾尔告诉你的还挺多。”

“当然了爱德华,我可是看着你、听着你们的故事长大的,”勒维斯笑笑,朝他抛了个媚眼,“亲爱的,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才五岁,对你可是一见钟情。”

罗城表情未变,暗地里却悄悄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艾尔维斯第一次见到被领养回家的林柘时,也是五岁。

他现在开始怀疑回忆里关于艾尔维斯的记忆是不是都是假的了。

——他认识的那个便宜弟弟,有这么骚吗?

如果他没猜错,勒维斯就是艾尔维斯。

之前一直没往这个方向上想过,是因为勒维斯和他记忆里的艾尔维斯并不全然相像。

诚然他们长了一张非常相似的脸,但艾尔维斯身材高大健美,而勒维斯则纤瘦得多,身高也不到一米八,更不要说两个人南辕北辙的性格了。

但罗城却掉入了一个思维误区,他没有想到,既然他的记忆被人为篡改过,那么记忆里人的模样,也很有可能是被人为灌输到他的潜意识里的形象。

果然,根据司尘的描述,真实的艾尔维斯·罗格里斯,不论是外貌还是身形,都与勒维斯别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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