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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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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为什么?”对这个人我的确知道的不多,也许现在能听到“专家意见”哦。“他啊,小气死了!”杜廷语不满地撇撇嘴“也是有一次宴会,他带了个小男孩出来玩,当时我也在场。

 看他这么忙,我好心地帮他陪那个男孩子聊天。可是你也知道,魅力太大又不是我的错对不对?结果那个小男孩爱上我,把他一脚踹掉说要跟着我天涯海角什么的,这怎么能怪我?可是那次之后,他就把我当作眼中钉肉中刺,处处和我作对!可恶之极!你说这种人是不是太小气了?”

 这、这…样啊…孟朝晖那个反应也算是人之常情吧?“嗯,是、是有点太…”我只好顺着他的话点头,反正和孟朝晖也不对眼。

 “就是刚才那个男孩子?叫杰的?”“杰?哎呀,当然不是啦。那么久的事了,那个人叫什么我早忘了。就孟朝晖老记住不放。男子汉大丈夫,一点都不干脆!真是!”啊?原来早已是人家八百年前的过去完成时了。孟朝晖碰到这个杜廷语还真是满值得同情的。

 不,应该说,他碰到了杜氏兄弟便已注定是个“既生瑜,何生亮”的悲剧,应该早早收山多修炼几年再出来为害人间。呵,本来对他没什么感觉的,现在倒好象被杜廷语引入了同仇敌忾的阵营似的。自从遇到了杜逡语之后,男男这种事就越见越多了的说。

 可是刚才不是还有个女生掺在里面吗?“那么那位小姐又是…?”

 “小姐?刚才的?哦,你是说我未婚妻?”他本人好象根本不记得不久前的那阵吵闹了,居然还稍稍想了想才记起来。“哦,对了,我们年底结婚,到时一定要来哦!”“啊,啊,那你不是…”

 我敬畏地把那个词吞进肚子里。“对啊,我是双性恋。也有人叫双插头──我不喜欢那种难听的叫法。无所谓啦,反正知道意思就行了。”

 杜廷语自若得好象只是在说晚餐的菜名,怕我不明白,还好心地给我解释。杜家果然盛产妖孽!想来,光这一个杜廷语已足以让天下男男女女无法平静安乐地过日子。

 “不能理解吗?”其实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倒是他也许被人用怪异的眼光看习惯了,觉得有必要为我解释一二“简单地说,我觉得不管男性还是女性,都拥有让我无法舍弃的美好,而这样的美丽是我生存的动力。

 小非,我就是为美丽而活的,你明白吗?”他俨然已经把性取向问题上升到了理论研究的高度。啊,您生存的理由还真是…单纯啊!我对他的“敬畏”再次加深了几分,忽然觉得如果我会喜欢上第二个男人,那么绝对会是眼前的这个。

 杜廷语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脸上闪现着纯美无邪的光芒!坦然而大方,丝毫不扭捏──让人觉得他真的只是站在“欣赏”而不是“欲望”的角度来与人交往!真的喜欢坦率直白地表达自己的人,他们纯粹得让我深深地感动。逡语如此,杜廷语也如此!“我明白了!”我认真和肯定地点头,让他高兴得一把抱住我。

 “小非,你真是太可爱了!不行不行,我忍不住了!我要亲你!”啊?不、不要吧?我还来不及推开他,他已经飞快地在我唇上印下了一吻。冰凉且带着只剩下淡淡的葡萄酒味的发丝拂过我的脸颊。

 ***除了逡语,没有哪个同性能对我做出这么亲密的举动。我呆楞了半天,脑子里竟一片空白,全身上下从里到外都缺少应有的及时的反应。“我是不是打扰到了什么?”一个冷冷的声音突然窜出来,拖回我已经神游到火星的思绪。

 “当然!不过你如果马上消失的话,我们可以勉强原谅你缺少风度的卤莽!”杜廷语的声音里一直带着一种迷惑人心的慵懒,能轻易瓦解人的心防,但是现在,这种满不在乎的懒散气质忽然消散了。我迷离的眼神开始重新聚光,这才看到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孟朝晖。

 他面色铁青,相信不止是看到了刚才的一幕,而是更在意我被吻后的表情──如果面前有镜子,我想一定可以看到醉眼迷朦,一副极享受的表情的自己。

 他的眼睛紧盯着我的唇,然后慢慢落到我的肩上──杜廷语把我仍牢牢地固定在他怀里,并且没有丝毫要放手的打算。

 “这里是公众场合,也是昆信今天重要的会场,请好歹节制一点。”他的语气中毫不掩饰怒气,引来杜廷语一阵冷笑。

 “当然当然。鄙人正是觉得这里暂时还是昆信的地盘,却还要让孟少爷站在那么远的地方看,灯光不好,视野不佳,万一看不真切看走了眼弄得晚上睡不着就太对不起了。

 这才想让你站得近一些,看得仔细一些清楚一些,也不枉少爷你陪我们散了这么久的步。”孟朝晖浑身微微一震,瞪着他看了很久,才慢慢地笑起来:“呵呵,好,杜廷语,杜大少,你…倒有心了…”

 “哪里哪里,客气。”杜廷语仍一派悠然“廷语不过是在感激孟少爷帮忙把江小姐马上从重要的商协会上力邀过来的好意罢了。

 能让廷语在这样的地方见到自己的未婚妻不能不算一件天降的惊喜,而且还特别安排了小杰的出场,这样的深情厚意实在是太让人感动了!廷语恨不得能好好地回报一番呢!”

 我开始有点明白号称在人烟渺茫的塞外之岛住了十年之久的逡语那张伶俐得诡异的嘴皮子缘于何处了──表面脱线的杜廷语果然不是善与之辈,孟朝晖被压着翻不了身会压抑是很应该的。

 孟朝晖也不是软脚虾,但今晚会败得如此众望所归可以说完全是因为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超乎了预料,这让我吃惊得害怕──只要我站在杜廷语身边并任由他毫无忌惮地表现得亲热一点,他便开始阵脚大乱。

 杜廷语显然很快便发现了这一微妙的因果关系,毫不犹豫地大加利用起来,乃至于孟朝晖终于兵败如山倒,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我一直以为孟朝晖对我的兴趣不过是一时兴起,只要不响应,他自然会觉得兴味索然,转移目标。但是,万万没想到,果真应了逡语的预料──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能让他如此执着?

 我这样的皮相,虽然不是市场里一块钱三斤的小白菜,但如果有人很认真地告诉我,您真真英俊帅气得天上有地下无,我一定马上喷饭不已,然后直接建议他去给医生看看是不是眼睛或是脑子出了什么问题。

 在当今这个粮食不缺乏,营养不贫乏,基因组成不匮乏的年代再来说什么倾国倾城风华绝代独秀一枝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话。恐怕就算董贤再世潘安重生,要去拍古装演他自己也一样要被挑三拣四,不能排除被踢出局的可能。

 所以,我不过是长得恰恰契合了大部分人的美学标准而已。孟少爷您这样频频碰壁也要穷追不舍的表现就有点太让其它美少年心理不平衡了。我坐在杜廷语银绿色的林宝坚尼上,看着他一幅欢欣雀跃爽呆了的样子,就觉得心在不住地往下沉。

 晚宴还未结束我便被他席卷离场的原因是,正当他们两个舌战正酣而孟朝晖渐呈败相之际,几个机灵的记者忽然发现宴厅里不知什么时候消失的主角现身露天草坪与另一商业巨子正大逞口舌之快,中间还夹杂着一个看起来也很像是今日主角的家伙,总之很热闹的样子,便马上联络到己方的人马,手持专业器具冲过来抢最新消息。

 结果…我正专心于他们愈益升级的“聊天”反应过来时我们已被一支小分队包围,更惊恐地发现后援部队马上就到。那两个人不愧训练有素,马上收敛锐气,改换表情,做热烈亲切会谈状。我则尽量不动声色地与杜廷语拉开一段距离,使队形看起来是三足鼎立而非以二敌一。

 先头部队的主要人员应该是摄影记者,还没开口就是一阵灯光闪烁。相比其他两位的专业应对微笑,我想我的只能算差强人意,毕竟这样刺激的瞬息万变的情况还没什么机会遇到,让我一时缺少应急的法宝。

 当然,刚刚还在大战三百回合,便要立刻化敌为友,在技术上还有一定的难度,于是两个人又非常有志一同地希望就此别过,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见。

 不过杜廷语手脚又快了一步(或者应该说我站得还是离他比较近),先孟朝晖一步把我拖到手,直接拉离了现场。只留下他一个人身陷敌阵,去对一票记者为刚才的会谈和我们的离场做一番完美的解说。

 我完全可以想见明天的报刊将会有怎样一番的渲染──刚刚升级为昆信代言的新人居然被别的公司当众拖跑(而且还是杜廷语这样的人物),就算孟朝晖是如何的舌璨莲花机敏了得,要立刻想一套说辞来证明眼见为虚耳听为实也有相当的难度吧?

 不过这也只是我单方面的忧虑,杜老大自个儿是开心得不得了。出风头这种事在他根本应该是小菜一碟,搞不好他还觉得刺激好玩度不够呢!

 我头痛地靠在椅背上,听着这个人在大呼痛快。“哼哼,想和我斗?孟朝晖你还欠点儿!自己去对付那些记者吧!”

 “廷语…”我叹息着想提醒他,这个后果很可能会因为有他牵连进来而使事情变得大条,难以收拾。他根本没有在听,车子就突然停在了路边。天啊,又怎么了?我呻吟了一声。

 现在还没开出饭店呢,拜托不要再横生枝节了。有人在敲那边的车窗。“干什么?想打劫啊?”杜廷语心不甘情不愿地降下车窗。“哎,反正要走,不如捎上我。”女孩子的声音,正是之前那阵争吵的三分之一。灯光太暗,无法看清她的脸。

 “你的车呢?”杜廷语的语气不太好,或者说,带着几乎需要拼命把叹息拆卸入腹才能忍住的无奈。可见这个女孩定是有着可比齐天大圣的通天本领,才能让事事表现得游刃有余的杜廷语头痛如斯。

 “还不是你!引起这么大的骚乱,我这个未婚妻理所当然成为盘问的对象。现在记者堵在我的车旁守株待兔,我再不赶紧开溜就叫笨啦!”

 她手快地开了车门坐进来“如果不愿搭我,不如我们交换。我的车让你,你去把它开出来。”“免了!开那种车有损我的格调。”他撇撇嘴,车平稳地滑上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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