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教皇之路_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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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笼里的老人已经被关了十四年,在拉巴吕被救出后也过了三年,假如真的是为了什么权杖,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不在这三年里来,偏偏要在今天来找路易十一?克洛德根本就没有告诉红衣主教艾斯真正的价值,而意识不到这一点的红衣主教无论怎么对路易十一威逼利诱,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他又不是什么蠢货,当然会清楚自己的那点筹码在路易十一面前不值一提,那么又为什么要忽然出现在根本没邀请他的舞会上、对路易十一提起这件事呢?

答案有三个:一是为了给拉巴吕出现在巴黎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二是为了激路易十一想起被关的阿郎吉尔,从而借机找到阿郎吉尔的真正藏身处……第三件事反而算得上是添头了,红衣主教决心给自己的手下一个面子,更好地拉拢克洛德,所以在双方的交易下,决定对艾斯暗中|出手。

反正不过是一个私生子而已,就算死去也掀不起什么风浪,路易十一更不可能为了艾斯去和红衣主教打擂台。而艾斯的“生死”就在他漫不经心的决定下,成了一件被当作“添头”的事情。

促成艾斯了解到这些的却不是荷鲁斯之眼,而是克洛德的反常。除了在认为艾斯快要死去的时候,克洛德从来没有主动地找过他,更别提是在短时间内三番两次地出现了……虽然克洛德无时无刻不在盼着他死亡。

艾斯的笑容玩味起来。而于此同时,他听到自己身后传来了第二个声音,正是属于拉巴吕的声音——“这里有两位红衣主教,您又在询问谁呢,公爵阁下?”

艾斯转过头来。

站在他身后的正是波旁红衣主教与拉巴吕红衣主教,相同的服饰下一胖一瘦的身材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拉巴吕主教显得极为苍老,皱纹深刻到仿佛是贴着骨头刻进去的,一双眼睛十分明亮,却亮得让人觉得诡异;而波旁红衣主教身材强壮、满面红光,一双眼白十分浑浊,一看就知道是从没有吃过苦头的人。

这两人站在一起,倒是达成了一种诡妙的和谐。

“请恕我孤陋寡闻,见识短浅。”艾斯平静地道,“您知道,我在一群流浪汉中长大,实在无缘结识像红衣主教这样的大人物。”

他的意思明晃晃地拍在了两名红衣主教的脸上:摆谱你妹,老子知道你哪根葱!!

下马威没下成,拉巴吕的脸色不由得有些不太好看。波旁红衣主教倒是笑了起来:“谦逊是种被提倡的美德,而您拥有这种优美的品质。”

“感谢您的赞美,红衣主教阁下。”艾斯露出了完全贵族式的微笑,“我曾听说每位神职人员都拥有圣人般的品质,想必您在其中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才会被选为红衣主教。”

波旁红衣主教的脸也绿了。他能成为红衣主教完全是因为高贵的家世和对上级的贿赂,和品德什么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不过比起拉巴吕,他毕竟还是一位合格的贵族,脸皮比之巴黎城墙也不遑多让,很快便神色自若地将话题转了回去:“同样感谢您的赞美,公爵阁下——不过,您为什么站在这里却不进去呢?”

艾斯叹了口气,伸手扯了扯自己的褶领:“您知道,里面的空气实在污浊……”

红衣主教果然注意到了他的领子,配合地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您的领子怎么了?为什么会染上酒渍?”

在荷鲁斯之眼中,红衣主教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无所遁逃。这幅惊讶的样子表现得十分夸张和虚假,艾斯几乎有九成把握可以肯定,方才克洛德泼完酒离开以后,一定又遇到了红衣主教,并将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可以利用的诱饵告知了红衣主教。假如艾斯去换了衣服才出现,红衣主教在宫廷里有自己的眼线,艾斯去换衣服的过程中就能把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而假如艾斯没有换衣服……对红衣主教而言,当然是自己送上门的方便。

艾斯微微垂眸,目光深邃。克洛德果然了解他……他知道以自己的性格绝不会放过撩|拨他的任何机会、一定会留下这件沾了酒渍的衬衫,所以才会将这件事告诉红衣主教。不过……假如没有什么后手的话,以克洛德对他的了解,应该清楚地知道红衣主教根本不可能困住他。那么……他究竟又准备了什么来对付艾斯呢?

红衣主教果然友善地建议道:“假如您不介意,我知道一个非常好的更衣地点……现在距离舞会结束还有一段时间,不如您去我提供的地方换一身衣服再出场?”

艾斯适时地表现了自己的惊讶和喜悦,看着红衣主教的目光里也多了几分亲近:“非常感谢,我简直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身衣服换下来了。”

红衣主教不像奥利维先生那样有小人物独具的细心慧眼,肯纡尊降贵地陪着艾斯演戏,在他眼里就足够施恩了,又怎么会仔细观察艾斯的形象呢?但凡他肯仔细一点,就不会发现不了艾斯身上的异常;也有可能是对克洛德的信任让他觉得无需在意细节……不过无论如何,他这次是注定要失望了。

——不过,相比之下,艾斯倒是有些开始期待,克洛德准备的后手是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_→喂我造乃们爱我爱得爱不够心疼我码字辛苦不愿意让我每天多写几千字所以才降低了评论的数量!嗯我都造的所以你们大可以不必那么隐晦地表达(╯‵□′)╯︵┴─┴让评论噼里啪啦排山倒海地来吧!!!!

第七十五章

一般的魔法师眼中只有两种人:对手和凡人;一般的贵族眼中也只有两种人:有共同利益的和没有共同利益的人。

艾斯通常也喜欢把自己所遇见的人分类。前二十年里他喜欢把人分成“蠢货”和“稍微没那么蠢的蠢货”,而现在他眼中多了一种人,名字大概就是“堂·克洛德·弗罗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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