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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天_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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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丞快步走上台阶,面有喜色:“长卿啊,刚到的消息,国君驾崩了……若是新王继位,郡中要向国都举荐人才,这是个好机会啊!”

  高长卿苦笑:“我叔叔……”话在嘴边打了个转,咽回了肚子里。

  郡丞了然,拍拍他的肩膀,叹了口气:“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啊。年轻人就应该去外头走走,我是不愿你在这小小的平林郡被埋没啊!”说完似乎不忍再看他出现在这昏暗的庭院里,叹了口气走了。高长卿动容,不禁向他的背影俯身长拜。

  那么,就最后再试一次吧。

  这一天,高长卿回家比寻常早了三刻钟。幸好高妍已经准备好了晚膳。她赶到门口,在油腻的围裙上擦着手,将弟弟迎进来:“我还怕你淋在雨里呢!”说完进屋端出一鼎肉。屋子里立刻飘满鲜香的味道。高妍招呼弟弟快吃,脸上却不自禁飘上愁容:未婚夫带来的肉不多了,不知道吃完这几顿,几时还能再吃上呢?

  高长卿却随手抓了一个面饼咬在嘴里,跳上土墩,在房梁上仔细地摸起来。屋子很大,却只在中央燃着一个小火盆,四面八方都透着一股寒气,房梁更是冻得像冰一样,高长卿感觉手都被冻粘在了上头。但是他很快就摸到了想要的东西。

  高妍站在底下仰着头,脸色一变:“长卿,你拿家主印做什么?”

  高长卿跳下椅子,故作轻松道:“给我们那个好叔叔送去。”

  高妍伸手就去抢,高长卿把手擎高,一手顾自抓着面饼咬。高妍蹙着细细的柳眉:“别胡闹!”

  “不是胡闹。”高长卿挡开她的手,“我要将家主印卖给高国仲。”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高妍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立刻就更用力地去掰他的手,“我们的叔叔是个什么东西,你还不知道么!他抢都来不及,你还送他去!父亲在天之灵,会原谅你么!”女人说到早逝的父亲,眼里浮起了一层雾蒙蒙的水汽。她力气不如弟弟,便坐到土墩上哭起来。

  高长卿何尝不心痛!这个家主印,是父亲留给他仅有的东西了。父亲死后,他年幼无知,见高国仲一副坦诚正气的模样,竟把家财尽数交付给他打点。谁知那个叔叔暗地里却将主家的田材私相授受。等高长卿回过神,家中的家臣、良田以及田客都大抵落在了他手上。这时高国仲便开始原形毕露,对他姊弟百般刁难。只是他城府颇深,做的事旁人挑不出错,只有长卿姊弟晓得那番有苦说不出的滋味。成年之后,若不是避无可避,高长卿从来不与高国仲走动,即使遇上,也从没给他一个好脸色看。

  但是今天他不能。国君新丧,新君当立,又一轮举荐迫在眉睫。高氏在国中是累世公卿,即使现下境遇糟糕透顶,也是平林郡的大户,可以左右当地清议,决定郡守举荐的人选——只是真正在家中掌权的不是他这个宗子,而是他的叔叔高国仲。若是高国仲愿意帮他,他便不用成日抄书,可以直接去往国都为官,大展宏图。高长卿知道高国仲心胸狭小,不会凭白便宜了他。但是高国仲并不是无懈可击。

  上次高国仲托辞他年幼,问他索要家主印代为保管,他气极,当着众人的面狠狠掴了他一耳光。高国仲表面上宽宏大量,暗地里却与郡中通气,把他整得极惨,自他五年前进郡府做书吏以来,都升迁无望。这一次他想通了。是啊,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钱财、名头,那都是死的,人是活的。若是他在国中拼出一番作为,何愁宗族有一天不会重新落在他手里?

  他像是抚摸绵羊一样抚摸着高妍的背脊:“阿姊啊,若是让出家主印,可以摆脱这个鬼地方,不论如何,我都要试一试的。现在,只有高国仲可以让我回国中!只要回了国中,我一定能闯出一番作为的!”

  高妍抹着眼泪,按住了肩膀上弟弟的手:“他不会让你去的……他就是个狼心狗肺的狗贼!你不能靠他!”

  “只是桩买卖。”高长卿自己也不确定,却还是用笃定的口气劝诱着她。高妍抽噎了半晌,问,“你一走,这祖宅……这祠堂……必定全被高国仲占去,我与幺儿也只能跟你去国都。国都何其凶险,父亲……父亲当年在任上暴毙……阿姊不想你也……”

  高长卿拍拍她的手:“不会的。不会的……”

  高妍泪眼迷蒙地看着冒着热气的铜鼎,陷入了沉默。高长卿吁了一口气,转身欲出门,高妍突然扑上来抱住了他的腰:“不要去!长卿!不要去!我们现在这样不好么?你,我,还有小弟,我们一家人,有家田,有祖宅,还有奴客,何必冒天大的风险去蹚浑水?!父亲不会想你对叔叔低头!”

  “父亲也不会希望我们过着这样的日子!”高长卿闭眼。他不用看都知道这个屋子有多暗有多冷有多寒酸。他不用看都知道他的华袍里头有多少补丁。“我连给你制办嫁妆都不能,更不要说给弟弟看病!”

  “我……我不用嫁妆。”高妍擦干眼泪,强颜欢笑,“你姐夫……你姐夫不要我的嫁妆……”

  高长卿干笑了一声。

  他回头,拉住高妍的手。高妍从弟弟的触碰上感觉到自己的粗糙。她觉得很羞耻。

  “他不会娶你的。”高长卿一字一顿地说,看着姐姐的脸色在刹那之间变得煞白。

  “他……他不是这种人。”高妍颤抖着指着案桌上的鼎,“前几天他才来过一趟。十年来,他一直给我们送米送肉不是么?再说,再说……父亲在时,就把我许配给他了……”

  “可是你二十五岁了,阿姊。”高长卿突然淌下眼泪,“他不会娶你,因为你的弟弟是平林郡的一个书吏,每个月的月俸还喂不饱自己。他不会娶你,因为你做丞相的父亲十年前就死了。”

  高妍突然陷入了死一样的沉默。

  “阿姊,你不该这样等下去。你还记得么?你十三岁那年,全国都的贵族子弟都像你递了婚书。你还记得么?”高长卿恸哭道,“那时候你的手是这样子的么?那时候全国都都知道容国的第一美人是高妍!你会穿成这样在庖厨里忙活么?你不会,你要帮父亲管理上百顷封地!那还只是我们家产的一部分……你每天起床不是忙着去后院看鸡鸭,而是对着一个箱子挑你今天要戴的发钗——阿姊,那样的日子,你真的不愿意回去么?你老实告诉我,你真的不愿意么?!”

  见高妍面有松动,高长卿上前一步跪下:“阿姊,再这样下去,你就要下地种田了!叔叔说不定还会把我送去行贾!那种下贱人做的事情……我宁可去死,也不要做的!我们生来,不就是为了享受最好的么!”

  高妍的泪水终于淌了下来。十年来的委屈让她不止是心酸。世态炎凉让这个过早当家的女人连希冀都不敢有。但是她知道弟弟说的都是真的。

  “去吧。”高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泪,“去吧。阿姊在这里收拾东西,你回来,咱们就走。”

  高长卿将家主印掩进了怀里,连伞都不及打,就匆匆走出门去。外头下起了小雨,连绵的大宅笼在青灰色的天色里,死气沉沉。多年无人修缮经营,檐角爬着无数湿得发黑的青苔,让这七进大宅更像一座活墓。高长卿走在狭窄的甬道中,觉得周遭有无数双眼睛在默默看着自己。那是列祖列宗的眼睛。他努力把脊背挺直些,好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高国仲就住在隔壁,新翻修的大院还透着未干的胶漆味道,澄浆对缝的外墙拦到老宅墙根,还高出一尺有余,给老宅凭添了一层阴影。高长卿心凉不已,身上的衣着也不知为何,觉得愈发单薄,赶紧低头穿过了老墙根。一滴冷雨滴答打在他的后颈,让他瑟缩。

  一穿过门,就是另外一番热闹的场景。前院车马辚辚,奴婢往来相闻。只是一见到他来,奴婢们都小心翼翼地让道避嫌,不敢抬头,偌大的宅邸,他走到哪里,就带来一片沉静,只有后院传来的丝竹弦歌,填补着难堪的寂静。

  高长卿受惯了冷眼,并不以为意,一路穿行到院中,刚巧碰上他堂兄高盾。高国仲的长子出门,自然是前呼后拥。避无可避,高长卿便不情不愿地施了个礼。高盾斜睨他一眼:“哟,宗子今日转性了啊?”说着打了个酒嗝,歪歪斜斜地与他回礼,大概是喝高了,差点一脚踩空摔在地上。

  高长卿最不待见的就是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嘴脸,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与他客套几句,便伸手指了指堂屋:“叔父可在?”

  有个机灵的奴僮,就要去替他通报一声,醉醺醺的高盾却一脚把奴僮踢倒在地,“里头可是有贵客,吃得好着哩!你个狗奴才忙什么!——你说是不是啊,宗子?”

  高长卿看屋外有两双鞋,点点头,踱到廊下抖了抖淋湿的衣衫。高盾又阴阳怪气地笑:“宗子啊,古礼上说,屋外有两双鞋,隔着门又听不到谈话声,那一定是密谈,君子这个时候就应该避嫌。宗子怎么好隔门偷听呢?”

  高长卿看他一眼,最终垂下没有温度的眼睛,道了声“有理”,面色不动地挪到廊外。雨水渐渐大了,将华袍晕湿,他像是浸泡在冰水里一样冷,竟是连堂兄何时大笑着离去都不知道。

  这几年,高长卿的脾气渐渐被生活磨光了。若是从前,大概几次三番都想掉头离去。曾经他不想为任何事情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可现在,他明白了,人有时候为了最重要的东西,要懂得忍。不仅是忍,有些时候还得舍。

  于是他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端立在平林郡的新雨里。天暗了,屋里头点上了连枝灯,高国仲的影子和着乐伎的翩跹舞影投在窗纸上,显得格外醒目。隐隐的,有笑声传来,混着容国绵软的乡间俚曲,觥筹交错,宴饮相酬。但是高长卿在雨里垂眼敛目,看不到,也听不到,似乎他只是刚刚才到来,等得耐心而从容。

  来来往往的婢女捧着珍馐经过他身边,都好奇地偷偷打量这位宗子。几年不见,曾经孱弱却坚刚的少年,变成了眼前这个阴郁的贵公子。虽然俊美,身上却有什么东西,让人不敢亲近了。

  高盾临门口,回头张望一眼:“抄书小吏今晚回不去,家里头岂不是只我堂姐一个人么?妙哉!”

  ……

  不知过了多久,堂屋中吱嘎一声,有暖光穿透了雨幕。一位乡绅走下台阶,穿上鞋履,一见站在堂地里的高长卿,都连连朝里高叫:“高公!高公!你家大侄子在外头淋雨呐!”

  堂屋中立马传来惊慌奔走的声音,高国仲撩着前襟,连鞋都来不及穿,赤脚奔到庭院里,扶住高长卿:“作孽啊作孽!你这是何苦啊!你这孩子从来就寡言,都不知道差人叫一声么!父辈的仇怨,过去的也就过去了,你一个孩子,这、这……”乡绅不知旧情,以为高长卿的父亲当真与高国仲有什么仇怨,赶忙附和着劝了几句。

  高长卿长卿却在心底冷笑一声:这老狐狸,死要面子,好,我要给你看!当即攀住他的双手往地上一跪,溅了他一襟泥水:“叔父,长卿在郡府已做了五年的抄书吏,这一次举荐,总该轮到侄儿了吧!”

  高国仲连道好说好说,将他搀进了里屋。高长卿腿脚发麻,倚在他身上,眼看乡绅被家一帮奴簇拥着出了庭院,不由得蹙起了长眉。

  按理说,高长卿这一屋才算是名正言顺的嫡系,现下他早已过了弱冠之年,宗祠理应让渡家主权力给他。他这般作践自己,在外是丢高家的脸,高国仲担不起。但是一旦人后,可就难说了。

  一进屋,高国仲命婢子取了铜盆热水,难得有兴致地撩起了他的袖子,帮他擦拭手臂上的水。“贤侄,你可久不来叔叔这儿走动。”

  高长卿从来不觉得狼喝了酒会变成兔子,又不喜欢他满身酒气,踉跄了几下起身整了整衣襟,端正地跪坐在对面的青浦团上:“郡中事务繁忙,侄儿心里是挂念叔叔的。这不是一想到举荐这事,立马就到叔叔这儿来了么?”说着,面带微嘲地把家主印放在案桌上,“这份大礼,长卿不准备便宜外人了,叔叔觉得意下如何?”

  高国仲眯着眼睛,伸手夹住那枚小小的印章,凑近到火光中看。长卿冷喝一声“小心”,他竟然一松手,印章立刻落进火盆里。家主印是赤金做的,长卿扑过去拍灭了上头的火,愤恨回头:“高国仲!你!”可是想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强忍住没有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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