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_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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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期待中的变脸,没有想象中的狂放不羁。林哈一切的举动不但在楚琳的意料之外,更是让楚琳吓得汗湿了整个背。这一刻她突然想到了一句话:语言是可以骗人的、表情也是可以骗人的,但是身体上不经意流露出的小动作却是最为真实的。

  尤其在想到林哈徒手捏碎的是真玻璃而非特质的糖化玻璃后,楚琳心中就生出了一种特别不安的恐惧感。林哈的手劲很吓人,之前那温和的微笑更吓人。

  这种先喜后惊的表现手法总会令人在泛起一阵阵的后怕,想想之前的每一抹微笑,那是的感觉有多纯良多温和,现在她看林哈就觉得这人有多骇人多恐怖。

  在一部纯喜剧片中来上这么一段惊悚片才会使用的表现方式……怎么想都是棒棒哒!楚琳举起一双臃肿的大手不禁鼓起掌来,林哈所表现出来的反差性,不禁让她对这个角色产生了一些新的理解,她决定一定要就把试镜录像给编剧拷贝一份送过去,他相信编剧在看完林哈表演这一幕后也会和她一样涌现出一些新的灵感。

  作为导演,楚琳的观后感是最多的,而作为制片人,李海与王由兼的反应也是完全不同的。

  李海继续狗腿着,恨不得扑倒林哈身上去关怀他那双刚才捏碎了玻璃杯的手,“林少你的手还好吗?要不要紧,没事吧。”

  林哈举起手掌,因为最近信仰力有所提升所以他在捏碎杯子的时候稍微动用了一下力量,现在手掌一点事情都没有,看得李海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不过一想到林少没有受伤他又放宽了心安心不少,拍拍胸口瞬间不用担心被宋少责问了。

  与他这一串花花肠子不同的是王由兼从头到尾就只说了一句,“把杯子的钱付付。”

  “哦。”林哈掏出钱包抽了一张红票票递给王由兼,脸上的表情已经变回了往日那种让人看着就像掐一掐的呆萌脸,塞完前之后林哈还蠢蠢的问了一句,“够吗?”

  王由兼盯着林哈的钱包摇摇头道,“再来一张。”

  “诺!”林哈又给他塞了一张,王由兼接过钱毫不犹豫的塞进自己钱包里,随后说,“行了,你出去吧。回家等我们的消息。”

  “好。”林哈傻乎乎的出了门,过了好一整子才反应过来哪里不太对。这个场地不是租借的吗?就算要赔杯具也应该赔付给提供场地的场馆方吧,怎么会是给王由兼的呢?

  他骗了自己两百块钱!林哈震惊了,屋子里的李海也震惊了!

  这还是人干的事儿啊!即使有楚琳肥硕的身躯挡在中间,李海这次也顾不上了,直接扑过去掐王由兼的脖子,“你这样做会得罪宋少,得罪整个SD公司的你知道吗!”

  王由兼一巴掌把李海拍开,整整衣领道,“蠢。我这是在提醒宋少,他表弟入选了,可以多投资点钱了。你懂什么?”

  “啊?”李海呆了一下,“是这样吗?已经定下是林少了吗?”不用三方投票了?

  王由兼白他一眼,“难道你还有别的人选?”

  “没有。”李海摇了摇头,宋家林家那么有钱,老实说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不管林哈演戏成什么样都要偏向林哈了。

  王由兼跳过李海的蠢脸直接向楚琳询问道,“那楚导呢?还有别的中意的演员吗?”

  “暂时没有,要是之后没有更出众的表演,我觉得基本就可以这么定了。”楚琳虽然这么说,但她觉得今天林哈给她的惊喜和惊吓已经够多了,想来也不会有比林哈更出色,更令她震惊的人出现了。

  王由兼点了一下头,按下了铃让门外的助理喊下一个试镜人员进屋,自己端坐在椅子上好像刚才什么都没说过一般,继续坐在评审席上铁面无私的评断着后续演员的表演。

  要说制片人中差异最鲜明的两个人,那就必须是李海和王由兼了。李海的风格属于那种“宁杀错不放过”的典型,对每个投资商他都会努力巴结,努力对每一个都说好都说ok;而王由兼,他也巴结投资商,只是他每次都只会重点巴结其中一两个,一旦他暗示某个投资商可以多投点钱了,就表示这位投资商提出的要求已经和电影走向达成了一致,再也不用纠结些有的没的了,要是想感谢就直接投钱来。

  如果形象点来说,这两人就是一个撒网,一个垂钓。一个求量,一个重质。

  宋丞轩以前也和王由兼接触过几次自然了解这个人的个性,所以在听到林哈说“情况不太好,有个制片好像不太喜欢我,为了个玻璃杯还骗走了我两百块”,他就立刻明白林哈百分之八十是选上了,不然王由兼根本不会这么说。

  顺手揉乱了林哈柔顺的短发,宋丞轩也不讲明只说,“算了,你尽力了就好了。我一会儿晚点还有个饭局,你自己叫车还是我先送你回去?”

  “这样啊,那你去忙吧。我在网上看到附近有个不错的小吃店,刚好可以去吃吃看。”林哈说了一句,两兄弟就这样兵分两路,各吃各的去了。

  而在林哈的所处位置的不远处,路以西正在发疯似得在街上狂奔,周围看到这一幕的人群不是拿起手机追拍,就是惊叫着开始四周张望想要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跟拍的摄像机。

  不过摄像机他们没有看到,却看到了几个西装笔挺好似保镖的外国壮汉正跟在路以西身后大步追赶着。

  看!果然是在拍片子吧!难道是在拍最新的MV?逃亡主题?好像很赞啊!男神的mv好像早点看到啊!

  其实并不!

  难得出门一次的乌鸦版路以西伸出一只尔康手,他只想说,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全是小明的错!!!

  

  ☆、 第30章

  

  明,光明、明亮的意思,囧的本意。同时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这个字被广泛运用在了华国男性青年的名字中,大家亲切的称呼这类男青年为小明。

  比如说,林哈身边的小明是有为青年李思明童靴;而路以西身边的小明,则是因为目睹了太多次尸变状况而被洗脑洗到智力有些退化的白伟明同志。

  说起白伟明同志干得事儿,化身路以西的主上君真想往他脑门里也塞上一根羽毛,让他以后再这么那么多事儿!简直被害死了!

  至于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使得主上君要如此慌不择路在大街上狂奔,那就得从两个小时前开始说起了。

  两个小时前化身路以西的主上大人刚刚结束完今天的签售会,在粉丝们疯狂的尖叫声中,主上君成功收割了一大堆粉红色的信仰力,虽然没有演唱会那种大场子来得多,但是也勉强算是不虚此行。

  坐回保姆车内,主上便立刻开始闭目养神吸收刚才收割而来的信仰力了。和林哈那种信仰力稀少来一点吸收一点的状况不同,主上向来都是收一把慢慢吃,吃着的同时抖抖背长长羽毛。

  可是今天他刚觉得背后有点痒痒,准备开心的蹭蹭椅背时,坐在保姆车另一边的白伟明便出声了。

  “17哥,我们好像被跟了。”白伟明侧身看着车后窗说道。

  “知道了。”主上大人抽空应了一句,“让司机绕点路把对方甩了,我眯一会儿。”

  主上君厌烦出门的其中一大原因就是自从红了之后走哪儿都会被人跟踪,有的时候是狗仔,有的时候是粉丝。害得他每次下班都要偷偷摸摸在路上绕好久才能回家,严重影响了长毛所需的正常生活作息。

  要是遇上了狗仔,对方最多就是跟着你拍点照片看你回家了就在公寓底下蹲守一下,挖不出什么绯闻也就跟着撤了,尽管没有隐私,可是回家窗帘一拉也打扰不到主上大人的长毛大业。

  但遇上某些狂热粉丝,那就憋屈人了。对方贡献出来的信仰值比一般粉丝高出许多不假,可要是被他跟到家门口,拍着门板连着好几天大喊大嚎,让人不得安宁的话,那么从这个人身上收来的信仰力,主上宁可加倍打包还给他。

  其实之前主上君就遇到过这么一个疯狂粉丝。因为一个不小心被这个粉丝弄到了家庭住址,那粉丝就天天上门拍路以西家大门,天天喊,“17我爱你!出来见见我啊!你不看我,我就自杀!”

  那场景简直就和他以前在地狱时,时不时就会出现几个刚加入智天使兵团的蠢鸟人,为了出名就跑到地狱门口大叫要向他挑战一样。

  若是遇上他心情好的时候,主上会随便找个手下丢出去把那只蠢鸟人揍一顿,但要是遇上主上君爬床失败被室友踢了的时候,他就会指甲一弹,让那只撞在枪口上的蠢天使彻底烟消云散。

  从当时那名粉丝出现时的状况来看,主上心里其实是很想弹弹指甲盖的,但是奈何他当时正处在力量越用越少的掉毛期,而且一个大活人消失在他家门口,就算没有证据证明和他有关,倒时候也会对他的生活以及收割信仰力的工作产生影响。

  所以主上只能待在那屋子里一忍再忍,偏偏那个时候羽毛君又穿着路以西的僵尸皮跑其他省市上节目去了,完全不能丢出应付狂热粉,独留无语的主上君便只好每天用爪子按着免提键对保安说,请把门外的人带走……

  可是今天带走了,明天那个狂热粉还会接着再来。恼得主上不得不天天飞出去遛弯,一个星期后那个狂热女粉丝终于也不来了,可相对的,大楼底下却又出现了一堆对着他疯狂拍照,拍完照便立马杀上来拍门板的新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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