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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恩侯情史_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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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子时方睡,天明即醒。裴谨的身体已然习惯了这样的作息。

  然而仝则却不是。

  回头看看,这人还沉浸在梦中。眉目沉实,呼吸绵长,眼珠没有乱动的迹象,证明他依然陷在深层睡眠里。

  裴谨没起身,因为不想吵醒他,就这样静静地看了一会儿。

  仝则的睫毛浓而长,睡着的时候垂下来,就像把小扇子——光凭这一点,怕是连女人见了也要妒忌。

  他似乎瘦了一些,或者说是长开了,五官蜕去青涩的少年气,脸部轮廓愈发清晰,棱角分明的下颌不似平时那么绷紧。时不时睫毛会轻轻颤动一下,显出几分纯真,如同稚子一般。

  不论多么聪明干练,人在睡梦中总会放下戒备,卸下伪装,呈现出最本真的模样。

  裴谨转过头,看了眼窗外,此时阳光大盛,铺陈进室内。再回首,一道光束越过他,洒在仝则脸上,后者便微微蹙起了眉,露出一点点不耐的孩子气。

  心口好似被极轻的鹅毛笔搔了一下,裴谨下意识抬起手为他遮挡住那道光。眼看仝则的眉尖渐渐舒展开,倏地勾了勾唇角,赫然露出两颊边,看上去极浅显的两只小小梨涡。

  裴谨含笑凝视,忽然有些不舍得叫醒他,又觉得实在可爱,便只在那饱满光洁的额头上,极轻地落下一吻。

  仝则就这样醒了,睁开眼,迷离一瞬,旋即开始打量起周遭。

  等看清眼前人,他兀自还一阵茫然。慢慢地,才回忆起昨夜发生的事,其实根本什么都没能发生,只不过,他们是睡在了一张床上而已。

  裴谨以手撑起头,笑看他半日。仝则睁着惺忪睡眼,神色倒还自然,良久过去,回应给他一记淡笑。

  晨起的招呼打得差不多,是时候该起身了。谁知仝则一翻身,发觉原本宽大的被子居然只剩了一个角,虚虚搭在自己肚子上,余下的,则全部被裴谨堆在了身上。

  仝则一脸匪夷所思,“你怎么,睡觉还带抢被子的?”

  被裴谨的无良睡品惊了一下,他暗自庆幸没延续上辈子裸睡的习惯,身上还穿着有中衣。

  不过话说回来,大家都是男人,即便真不穿,又有什么大不了?

  “暑热的天儿,不至于冻着你。”裴谨压根不以为然,“你睡觉挺老实的,所以说嘛,要你先习惯一下和我在一张床上的感觉。”

  仝则眨眨眼,旋即恍然大悟。合着这句不是随便说说,竟是真要他适应。

  再想不到,裴谨看上去那么自律自控的一个人,不过睡上一晚就全暴露了!再看看自己此刻的身位,也不再是昨晚睡下时的位置,显然已被裴谨给挤到墙边上去了。

  不光抢被子,还抢地盘,这睡品,堪称……奇差。

  “还以为会挺规矩的,原来全是装的……”仝则满心无奈,随口咕哝了一句。

  裴谨听见了,很有兴味地拖着长声应道,“不抢被子,多没意思!我喜欢骑着,睡觉嘛,还不能解放下自己?做人做到梦里还绷着?要不回头跟我一块抢,看看咱俩谁能抢过谁。”

  ……什么,什么馊主意……明摆着抢不过他嘛。

  仝则脑袋发沉,既好气又好笑,原来裴谨是在解压,释放自我的方式倒也无可厚非。转念再想,甚至还有点可爱,仿佛在刹那间,他这就变得有血有肉真实起来,不再只是接近谪仙般完美无缺的一个人。

  拽了拽被子,发现纹丝不动,仝则无奈道,“你还不走?等下被人看见不好吧?”

  裴谨一边将长腿跨在被子上,一边笑说,“来你这儿无非是做衣服,没什么可回避,一会儿光明正大从前门出,不过是要换身新行头。你要送我的那件呢?可以拿出来了。”

  搁置了好久的礼物终于能送出手,两人洗漱完毕,仝则为裴谨穿戴起新衣。

  裴谨没有摊着手等人服侍的习惯,自己束紧了腰带,看样子平日里很多事都会亲力亲为。

  那是件箭袖戎衣,款式方便骑马射箭,天青色的面料,上头金线交错出暗纹,在阳光下行走时,会显出熠熠生辉之感。至于肩部、腰身、臂长皆分毫不差,勾勒出镜中人清朗素净的容颜。

  一身立于天地间,风姿飘逸,美得无可挑剔。

  可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睡觉居然会抢被子……醒来时还会大言不惭,赞美这番行为乃是人生真谛……

  仝则想着,抿嘴笑了,“我约了金悦两天后去他店里,这期间有什么事会让游恒通知你。我不逞强,你也不用担心。成或不成,尽力而为就是。”

  裴谨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用过早饭,仝则送他出去,望着他挺秀傲岸的背影,不知什么缘故,胸口蓦地涌出一股莫名的伤感。

  “筹备军机再忙,不能操之过急,记得注意身体。”

  前面走着的人倏然回眸,阳光映在他脸上,眉宇间顿生一股跋扈的英气,眼底笑意冶艳又妖娆,他颔首,说知道了,之后再道,“你也一样。”

  感伤随着这四个字,霎时间烟消云散。

  裴谨像一棵参天大树,从容不迫,稳稳地站立在那里,如同引路灯塔。那根基又足够深,深到能够让人心安。

  安定踏实下来,仝则也开始要去准备,打那场属于他的战事了。

  金悦在三日头上,如期而至。买卖人深谙周到二字,他又存了别的心思,更兼天生有一种风情小意。言谈间,透露出将一天的时间悉数留给仝则,转脸却又不以为意,明摆着提过就罢。一路相陪谈笑风生,曲意迎合,他模样生得不错,打扮又偏干净清爽,连带那份刻意的温存也让人丝毫挑不出暧昧的痕迹。

  俗话说潘驴邓小闲,女人大抵都难拒绝这一款,男人又何尝不是。除却貌不能比潘安,其余几样,金悦差不多已是占全了。

  所谓看货进货当然还在其次,不到两个时辰,俩人已签订了半年内的货源协议。

  其后金悦请仝则去厅上吃茶,此人对茶很有研究,沏最磨人的功夫茶,不厌其烦。修长白皙的手指拈花似的拈起杯盏,直递到仝则手边,其后指尖似不经意般轻巧地划过他的手背。

  然后低垂下眼帘,露出不动声色的浅笑。

  这点小伎俩,自然瞒不过仝则的眼去,暗示要做在无声处,却又务必让对方能体会得出。对付这种风月场中老手,仝则不吝扬起嘴角,似笑非笑只作沉吟不语。

  “签了协议,佟老板以后就是我的主顾。希望很快可以有和佟老板成为朋友的一天。”

  仝则轻轻一笑,长眉斜飞入鬓,“要做朋友,可还得先从称谓上说起,如何还那么客气呢。叫什么佟老板,我不是也有名字的一个人?”

  这话说得半含嗔意,倘若是别人做起来,不免显得娘气。可仝则没有,他太明澈,英挺而精致,整张脸彰显着纯粹的属于男人的俊美。眉梢眼角暗藏风情,可看人的眼神偏又正派的不得了,和他对视一刻,金悦便恍惚觉得其人像是个小太阳,目光不觉灼人,却温暖得足以穿透人心。

  “那么我就失礼了,也请你叫我一声名字。在家时我也有个表字,叫做虞方,你若不嫌弃可以如此称呼我。”

  仝则笑着颔首,“听说金是朝鲜大姓,虞方想必出身望族吧。”

  “我先祖确曾做过两班之臣,只是朝鲜有出身从母的规矩,我不过是一介平民。要不是开放通商,只怕这会儿还在本国守着那点田产。哪里能得见天朝大国风仪。大燕幅员辽阔,能在这里生活,真是不枉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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