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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攻略手札_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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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重来,你会怎么做呢?”

——

红衣仙女儿啊,如果能重来一次,我觉得自己就留在外星人身边,当个被资本主义糖衣炮弹腐蚀的宠物就挺好,不用工作有人养,天天无忧无虑的睡觉,无忧无虑的度过接下来短暂的一生,多好啊。

反正只要不爱他,我就坚不可摧啊。

——

“哦,原来红衣仙女不是我做梦吗?”钟瑾晃了晃自己的土气齐耳短发,看了看自己胸前还没发育完好的小胸,差点哭出来。

“我他妈这是愿望成真了啊!仙女的名字还没告诉我,我该怎么给她上香还愿!”钟瑾快乐的几乎想去跑上三千米表达自己的激动,可惜她现在被捆着,没法挣脱。

她现在所在的地方已经不是地球了,而是外星球。天上没有太阳,照明的是十二颗不知名星球,从左边的地平线上到右边的地平线之间,十二颗星球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颗,缓缓移动着,反正不管怎么移动都能看到十二颗,光芒明亮的能闪瞎人眼。

捆着她的是个在市场上摆摊卖东西的老板,长成一棵树的模样,他(她?)把自己的根扎在紫色的土里,柔韧的枝条绑着许多奇形怪状的生物,钟瑾就是那奇形怪状的生物之一。

在她左边被绑着的难兄难弟是一坨绿油油的果冻,上面伸出毛茸茸的小触手,颤抖着往周围发散,抖成了波浪。

在她右边被绑的更结实的是一把面条,毫无动静的垂在那里。

外星人中的触手怪是不是太多了?钟瑾探着脑袋兴致勃勃的把这个外星人市场上的摊子一一看过去。上辈子这个时候她光害怕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被那个外星人主人买走了,现在变成老司机再来看之后,发现这些外星人还是挺有趣的。

瞧那边那个摆摊的外星人老板,跟个球似得,身上坑坑洼洼全是洞,隔一会儿那些洞里就喷出泡泡,简直就是个大型的吹泡泡机。从他身边走过去的各种外星人偶尔有拿着一个泡泡走的,嘿那泡泡还能拿在手上不破?

除了那些各种形状的外星人,这片地方还有不少类似人类的外星人。四只眼八只眼十六只眼满身是眼的都有,脑袋上长角,屁股上长尾巴的也有,多一对手一对脚或者多个脑袋的也不在少数。

看过一圈之后,钟瑾为自己的好运气感到叹服,因为在这么多奇形怪状的外星人中,买下她的那位外星人完全就是地球人的模样,虽然个头实在太大了点,但至少没有多出什么奇怪的部位啊,多让人有亲切感。

想到马上就要再见到他,还有点小激动呢。

“啊~怎么还不来啊~”

钟瑾瘫在那等人,而她等待的人,此刻才刚刚来到这片市场入口。

“尼尔,你想买个什么样的宠物?”

“我不想买宠物。”

“你那么喜欢打架,买个皮厚耐揍的包包星人回去怎么样?它们最老实忠厚,能陪伴主人一起愉快的玩耍哟~”

“我不买宠物。”

“那买个花花树?不用你带它出去玩,只要每天浇浇营养液就行了,你要是跟人打完架回家心情不好,就可以让你的宠物给你开花看看~你喜欢什么颜色的花花树?”

“我不买宠物。”

“哦我明白了,那你就买个黏黏球虫虫,可以贴在身上让它按摩,听说超级舒服,芭娜娜就买了两个,经常贴在胸前呢~”

“我不买宠物。”

“既然这样那就买个……”

轰!

一声巨响后,块头跟座小山一样的壮汉被另一个壮汉一巴掌扇到了十几米外的地上,原本在那摆摊的外星人老板们纷纷退开一圈,等那个壮汉没事人似得爬起来后,才再次聚回原来的地方。

站在原地一脸暴躁的男人叫尼尔,他有一头刺猬一样竖起来的黑色短发,重瞳金色眼珠,两米多高的海拔,活像一座凶神恶煞的铁塔。身上穿着类似军装一样的利落服装,肩上胸前都是亮闪闪的金章,腰上插着七把金剑。就算不认识他的,看到这身装扮都知道了,他是附近莱亚星系的贵族。

尼尔收回拳头,扯了扯嘴角,很不耐烦的说:“我说了不买宠物。”

被打飞出去的那个话痨壮汉叫飒,他穿着和尼尔类似的衣服,身上也有金章和金剑。他笑哈哈的踩着小山一样沉重的步伐走回来,“难得你愿意跟我一起来宠物市场看看,买个宠物陪陪你又怎么样,你看看你一个人度过了这么久了,难道之后也准备继续这样一个人过下去?”

尼尔冷哼一声,满脸想要毁灭世界的暴躁,“宠物什么的太麻烦了!”

这么说着的人,在走过半个市场,看到一个被绑在琉星人身上的生物后,忽然手指一指:“那是什么?”

他的同伴飒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耸耸肩说:“蓝星人,非常脆弱,饲养起来非常麻烦,而且什么功能都没有,用的力气大一点就会死,吃错了东西会死,睡觉没睡好会死,摔进水里会死,总之一不小心就会死。最近咱们莱亚星系西边的那些贵族们流行起来饲养这种蓝星人宠物了,那些家伙们觉得跟我们这些东边贵族不一样,连养个宠物也要养这么麻烦又没用的。”

尼尔:“我要买这个。”

尼尔面不改色的打了自己的脸。

飒瞪大了铜铃一样的大眼,“我敢肯定,买回去一天就会被你弄死的,尼尔!”

尼尔又不耐烦听他扯了,呼啦老大一巴掌又把他推到一边,大步上前走到那个摊子前面。

第75章 作为外星贵族老爷的宠物2

钟瑾感觉面前一暗,抬头看去……没能把来人全部看完,只看到胸口部位,再把头一直往上仰,才终于看清了这个人。

嘿,来了,这不是我等的有缘人吗!多少年没见了,钟瑾仔细瞧了瞧这位上辈子短暂相处过的初恋以及‘主人’,发现一个问题。这外星人似乎没有她记忆中的那么高大上?

对于人的印象会因为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产生美好而微妙的偏差,这话果然是没错的,大概是因为她日子过得不顺畅,就格外想念没有珍惜过的好日子,因而连着这位也在记忆中美化成了一个帅破天际的大哥,现在再看,其实也就帅的一般般而已,还没破天际。

瞧瞧他这直插云霄的身高,真是晃得人眼晕,皮肤也不是她记忆里那么白,起码黑了三个度,哦,她的记忆里自动加了美白效果,这要怪她。再看这头发,狂乱不羁,还有腰上挂着的叮呤当啷一串金剑,太俗了,长腿和一张充满男子气概的帅脸也无法拯救他。

钟瑾把面前的人和记忆里的重叠对比了一下,站在钟瑾面前的尼尔也在打量她。

尼尔半晌没说话,面无表情的不知道在想些啥。

摆摊的柳树怪老板开口了,他晃了晃钟瑾后说:“这只一百五十方。”

方是这里的通用货币名称,钟瑾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像她左右两边的触手怪,一个十方一个五方。

钟瑾不知道自己的价格,因为她听不懂他们的话。她就见到自己这初恋站那不说话,然后另一个壮汉过来拍了拍他的肩和他叽里呱啦说了起来。

另外那个壮汉飒说得是:“尼尔,你还真准备买这种蓝星人啊?我们东边的贵族又不是西边那些装模作样的混蛋,买这种没啥用的宠物回家做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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