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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名媛计中计_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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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二哥看向他妹,挤出笑容来,“什么文件。”等他妹妹赶紧讲清楚原委。

  叶霓却站了起来,看向他身后的律师,驾轻就熟,“他们说公司的女孩用外面的假货来换掉了他们公司的真货,并且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搜查了我的储物柜,但是并没有找到任何所谓的赃物,我们国家有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加以损害。你们就用这个点起诉他们。”

  说完她看向另一位律师,“这个品牌本身是承包制,没有通过正式渠道上柜,事件起因是因为顾客投诉,所以你们找质检部门好好查一下这个品牌,国际一线大牌都能查出毒素残留,这个一定也有!”不能有,也得有!

  说完她看向第三名律师,“他们搜我的东西,完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刚刚还意图搜我的包,这是侵犯了人身权,名誉权,外加人格权。你们三个分工,最重要一点,我要他们赔偿我在这件事上的名誉损失,必要的情况下,加告他们诽谤。”

  众人目瞪口呆。

  叶霓说完拿过包,她打开来,对那两个保安和颜悦色地说,“你们看的清楚,里面没有任何化妆品,只有一个钱包。”她看向那律师,“剩下的事情都交给您了,如果不能达成初步意向,就报警处理,他们商场的这种行为,是在挑衅国家的法律。”

  人事部经理彻底惊呆了,她以前怎么不知道,叶霓这么伶牙俐齿头脑清晰,更重要,她怎么连那什么101条都知道的清楚。

  叶霓却说,“今天的事情大概都已经说清楚了。剩下的,你们和他们交涉吧。”

  叶二哥跟着她出了人事部,想到那经理的表情,不由说道:“到底什么事情,你有话不能好好说吗?一定要用这样极端的手段。”

  叶霓停下脚步看向他,“有些事情,你不用讲理,语言是苍白的。”

  叶二哥说,“那也不用动不动就叫律师呀。”

  叶霓笑了,“名誉权什么的,富人最长用的武器,有钱有时间的人,从来不吝啬把麻烦最大化,请律师只是损失一点点律师费,但是如果告赢了,律师也能分到高额的赔偿金。你要学会,不吝啬让对方双赢。”

  何况以前的叶霓,本来形象就欠佳,那现在是她自己的“招牌”,所以就算是用血,也得洗的锃亮!

  叶二哥伸手拉住她,“你……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个妹子,和以前真的太不同了。

  叶霓却甩开他的手,“你以前关心过我几天?给你发的短信,你自己好好回味一下!”

  叶二哥站在走廊上,手里拿着他的电话,不由又翻出来刚刚他妹给他发的短信,第一条是说,“公司有麻烦,带个律师过来!”

  这条很平淡,他只是盯着第二条,第二条上面写着,

  ——“男人的面子是:开的车,住的房,身边的女人和家里的妹子,你别在不知道的地方被人打了脸,带三个律师来!”

  

  

  

  ☆、晋江夏听音

  

  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街道两旁的景物飞驰而过,

  叶二哥犹豫着说,“那换公司的货,你到底以前真的干了没有?”

  叶霓扫了他一眼,轻蔑地说,“那重要吗?”

  叶二哥扭头开车,心里发誓,路上再和她多说一个字就是“王八。”!每次和他妹说话都暗伤。

  叶霓得了安静,正好陷入“痛苦”的人生抉择,今天的事情,她觉得是一种提醒,提醒她这个社会,家庭对女孩子的重要性。

  家庭是一个人最直接的背景!

  有钱人家的女儿,社会对她们总是比较宽容,觉得她们在良好的环境长大,不太容易接触到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就像自己这件事,公司显然不知道以前的叶霓家境还算可以,所以说开除就开除。

  要是知道这女孩也有个民营企业家父亲,最少出于考量这个背景因素,公司也会卖个人情……自己要是真离开家,那从根子上面,自己就再也拔不高了。

  没有家人“娇养”的女孩……将来结婚后也艰难。人性本贱,如果女孩出嫁时候就是掌上明珠,那男人也会理所应当觉得要捧着老婆,因为她原本就是那样的!

  如果自己做了独立的女强人……

  叶霓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年迈得体的女人,站在台上发言,那女企业家带着“光环”慷慨激昂,“——虽然我没有孩子,没有家庭,但是我带领手下几十万名职工,给了她们上万个幸福的家庭!”

  叶霓赶忙打了个激灵,虽然她不喜欢相亲,但不代表她不想找个情投意合的人分享人生。以前是还没遇到,可是如果她变成了女强人……

  那么喜欢女强人的会是哪一种男人?

  她听上去就觉得,自己不会喜欢的那一种。

  所以在她的心里:

  女强人= 孤独终老~

  车在家门口停下,叶二哥停了车,等了半天不见副驾驶的人动,他下了车,想了想,去副驾驶开了车门。

  车门一开,就见他那妹子好像有遥控装置一下,立刻就下了车,表情明显还在沉思,飘着往屋里去,顺便说了声:“谢谢。”

  叶二哥又骂了句自己手贱!

  叶霓没理会他,她现在很矛盾,很犹豫。

  留在这家,挑战也很大……

  谁知道刚一进家门,就看到了叶长胜正欢天喜地拿着一件粉红色的女装大衣,在对保姆说什么,一看叶霓和她哥进来,立刻笑着说,“霓霓呀,你看爸爸给你买的新衣服。这看着颜色多好看。”

  他走过来拿着那衣服就往叶霓身上比,“快要春天了,你一穿这衣服,立马直接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你样子生的甜,穿这种颜色正合适。”

  叶霓囧囧有神地看着那粉色的大衣,先不说这衣服的整体糖果系,她从八岁以后就没碰过,单看那质地,就够拉档次的。

  她抬手摸了一下,最多百分之四十的羊毛,谁要穿这样的衣服呀?

  叶长胜却很高兴,抖着衣服说,“你试试,你试试,这衣服是高档货,名牌,一万多块钱,你不是说身上的大衣都起毛球了吗?爸爸特意今天早晨去给你买的。”其实是看女儿不吃荷包蛋,想着出手一个更重量级的“杀手锏”哄哄她。

  叶霓看他一脸笑,满满都是讨好女儿的样子,这种讨好,她很小的时候也在自己父亲脸上看见过,但后来,她的父亲总能知道她要什么,只有在她幼年,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什么的时候,父亲也曾这样忐忑地讨好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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