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国王的微笑_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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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今天穿着隐约浅暗格子纹饰的蓝色高领衬衫,开着两颗扣子的领口处显出里面洁白色纯棉短袖T恤的圆领,灰蓝长裤和洁白运动鞋,漆黑短发带着运动健儿的健康感,轻轻笑的样子自然大方,礼貌温雅,好像清晨照进来的浅浅的单纯的阳光。

  沈季明自然一眼认出来陆宇,A市的情书事件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他在学校里也因此成了倍受人指点的名人,更是不知道得罪了陆宇的什么人,被人骂着“有眼无珠”狠揍了一顿,在医院里住了两三天才出来,他怎么会将陆宇这个罪魁祸首忘掉?

  现在他只当陆宇认定了要死缠着他,不禁脸色铁青,握紧拳头狠狠捶了下大腿。

  但与此同时,他心里也有几分惊疑,只因他印象里的陆宇,应该是头发微长,几乎盖住眉毛,神情桀骜阴冷,十年难露一个笑脸,身体也该是高挑而稍显单薄的稚嫩模样……可是现在,简直比他还显成熟,怎么会反差这么巨大?

  第三排右侧的陆兆青也怔怔的,微微张了张口,看着这个小他半岁的血缘上的亲弟弟,一时竟不敢认。

  51、第五十一章

  陆宇在看到沈季明和陆兆青的时候也微微一愣,随即明白过来:许丛文那公狐狸没完没了了还!先引洪西洋缠我,再送许秧姐出国修养,现在又帮我转学到初暗恋情人的班级……老子有那么可怕吗!

  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只不过毛毛雨,不过接连遭人暗算的感觉却让他心头森寒。

  他没有选择和沈季明坐同桌,而是提着书包走到最后一排的中间四桌一边,在最右边的空位上坐了下来,再往右边就是后门,方便有事的时候进出,与他同桌的是个高胖女生。这样的位子是他向许秧要的。

  那女生惊讶地看他坐下,连忙转回头,装作自然地翻着桌上英语课本,脸上微微的红了。

  沈季明比那女生更惊讶,或者说是惊喜,他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探手又往课桌洞里掏鹌鹑蛋吃,只希望陆宇那性子拧得跟钢筋似的扫帚星别再缠上他。

  课铃声将一上午的时间割成几段,上课下课的,时间过得很快。

  陆宇如他之前所说般安静,甚至略带腼腆,课间有同学过来说话,包括旁边的女生,他都只以淡淡的微笑相对。

  如此温雅有礼,淡泊安宁,风度翩翩,宛如独处一隅不理世事的俊美王子,即便有人问他话他不回答也不会惹人反感,这在暗中注意他的沈季明和陆兆青两人看来,简直太阳从西边出来,惊得眼珠子掉了一地。

  “他也是陆家送来的?”沈季明课间喊出陆兆青询问。

  陆兆青摇头:“不是,他是同性恋还给你写情书,我爸早被这种脏事给气得半死,本来要去教训他的,只没想到他早先一步离家出走了,倒是乖觉,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有人给他迁了户口。”

  沈季明想起之前一个月的事就恨得牙痒痒,重重哼了一声。

  陆兆青也同情他,撇撇嘴敷衍道:“行了,我弟还小,只是闹着好玩,想看陆宇笑话才复印了情书,没想连累你的。这不是带你转学过来了吗。”然后又问,“陆宇以前在你跟前儿,是什么样子?”

  沈季明脸色不好看,扔下一句话来:“我没和他单独相处过几次,就是平常那样,阴狠得跟野狼似的,说句话都冒着寒气儿,谁见他笑过!”

  他转身回到教室,眼角余光一瞥,正看到有人对陆宇说话,陆宇静静听着,温雅轻笑。

  他微微一怔。

  此时班上靠近后排的人都略微知道了陆宇的脾性,顶多课间有近处的人跟他说句话,除此之外再没人过来搅扰他。旁边那女生本来是个大嗓门,坐在后排常与男生笑闹,这个上午也安静了些,说话都放轻了声音。

  陆宇对此没有太过在意,他基本都在用看书做掩饰来修行金箔法门。

  若是练习传统气功,稍有资质的人坚持下来都不难练出内家真气——儒、释、道、医、武、杂等诸家修行者代代皆有,民国十大高手便是其中武家典型,说能修行得长生不老自然是神话夸张,但真气之说却的的确确存在。

  不过武家称之为内气,现代某些专家教授称之为迷信。

  可要是用现代科学的神经血管理论,来和传统内经的气感真气针锋相对,说内经真气是什么伪科学迷信的话,那么,太极、形意、八卦之类的修身法门都不能叫“内家拳”了,只能说是“健身操”。

  陆宇对那些真气是否存在的争辩不置可否。

  因为他修行的不是传统某一家功法,而是记载在薄如蝉翼的金箔上的无名法门——囊括医武两道,超然世俗之外,滋润经脉,补养精魂。能够得以重生,岂不是法门居于大功?

  如此功法,得之天幸。

  陆宇上辈子摸索修行十几年,只在奇遇后才堪堪练出内气,勉强可说是小有所成,距离真正达成圆满还不知差了多少里地,就已经是首屈一指的独行高手,数次将郑毅从生死存亡的关头救出,足可见法门玄妙。

  而现在,他比上辈子的境界还要低一个大层次,连内气的门槛儿都没迈进去,仅仅躯体通透清澈,逐渐加重气感罢了。

  这就难怪他心生紧迫,日日把时间精力都投注到练功上面。

  一上午的修行颇有益处,陆宇浑身暖洋洋的,如有阳光透过衣物、肌肤、血肉照进骨髓灵魂里,舒服得整个人都像是漫步云端,越发远离了俗世的纷扰,上升到一种淡泊俯视的角度境界。

  放学铃声响起,老师及时收声,说下课。

  陆宇便回神过来,起身往后门外走,中午的阳光从门外照射进来,在他周围隐隐的反射金黄光芒,朦胧出一圈儿光彩,他步伐稳而轻,洒然安静地离去。

  教室内注意到他的人几乎有一刹那间的目眩神怡,甚至下意识地想:真的有这种人物。

  至于“这种人物”又是哪一种,自是各有各的臆想了。

  ***

  郑毅拍戏的事儿没有外传,知道内情的人不多,许丛文是知道的,还暗自撇嘴陆宇的能耐,竟然把郑二少都勾搭上了。

  他知道归知道,却没告诉洪西洋,甚至在洪西洋再次给他打电话的时候说:“我妹出国修养了,没有一年半载的不会回来,陆宇在十三高中附属中学上课。你做什么与我无关,以后不要再打电话说这种事儿。”

  压根儿没提郑毅的名头。

  洪西洋只当陆宇在蓬仙会拍戏,哪知道其中还有郑家小太子的纠缠?当下兴奋得颠颠地往十三高中附中赶来。

  初中学生群高矮不定,一伙儿从打开的大门冲出来,像是打开闸门的洪水。

  洪西洋头一回知道什么叫做“鹤立鸡群”,他看着蓝色衬衫黑色牛仔裤的陆宇,眼珠子锃亮有光,连忙往一侧愣挤,好容易靠近了,用粗沉的嗓门笑着喊了句:“陆宇,又见面了,这么巧!”

  ——巧?你脑袋里长得都是肱二头肌么?

  陆宇看他一眼,眼神里仿佛带着疑惑的讶异,一边手插裤兜悠然行走,一边淡淡然道:“哦,洪先生,原来是你,的确很巧。”

  然后转头看向等在校门外的轿车,没见到小黑哥在等候。

  洪西洋自少年时就刻意健身,磨练出来的块头很有压迫感,走在初中生之间,像是一头牤牛站在一群绵羊里头,比陆宇的鹤立鸡群更引人侧目,他咧嘴直笑,迫不及待地伸出大手就抓住陆宇结实的手腕,舔了舔嘴唇,说:“饿了吧,我请你吃饭。走,去恒忠酒店。”

  陆宇微蹙浓眉,使出两分力道随意摆了摆手腕,似乎想要挣脱:“洪先生,请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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