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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侯门庶子_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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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给了林航响亮的一巴掌,可却也扇到了夏瑾自己,同姓兄弟之间斗个你死我活乍看之下是理所当然,可又有哪个生来就愿意做这些的?不过是上一辈逼着下一辈,下一辈再流着血将那些个腌臜事重来一遍罢了。

  “且让你占些嘴上便宜,等到了营中自有你好受的。”

  夏瑾不理,甩手离去。

☆、第五章 回京( 一)

  庄子靠着山建,夜间总要比别处凉些,好在炉中的炭火烧得旺,被窝里头丢了几个汤婆子烤得正热乎,是以夏瑾也没觉着有多不适应。

  只除了这周围除了对头他一个人也不认识。

  当初走得匆忙,除了贴身物品没带之外贴身的人也没带上一个,朗顺当初哭着喊着要跟上来却被他丢给夏二爷牵走了,他们夏家现如今老的老残的残,壮年一辈也只剩夏二爷还在强撑着,再小一辈儿的是一个都没在身边了。这几年还好,若是再有些年月等到夏二爷也撑不下去的时候夏家还待如何?

  朗顺虽说没有大聪明却也还算的有些小机灵,趁着老侯爷现在还省事,稍加管束个几年总还能派上用场。退一万步讲,纵使朗顺不堪大用,凭借着家生子那份忠心在老人家身边替他尽尽孝心也还是好的。

  夏瑾裹在被子里滚了几滚,心里惦念着夏家老弱一时也无法入睡。他来这个世界的时间已经不短,这其中又同夏家人接触最多,上下二十多年相处下来便是一颗石头心也能捂热了。

  他夏瑾不是个滥好人,可他好歹是个人,是人,便不可能放下这一大家子。

  林方淼要留着夏家人替他办事,是以就目前而言夏二爷他们的安危夏瑾并不担心,反倒是那些个事先逃开的兄弟姐妹让人心忧。老侯爷此前的诈死伎俩在短时间内或许会起到一定作用,可稍稍给上面那位一点时间就能猜出其中猫腻。届时那位反应过来了,又知道夏家人投靠了林方淼……老侯爷他们被林家人保护起来了还算是安全,可那找不着正主发泄的皇帝就能轻易放过旁的小虾米?

  夏瑾握拳,当初为着张姨娘的安全事先将她送出府了没有同夏家人一道离开,还有夏瑜夏环两人也不知被王氏弄到了什么地方安置,这一个两个的,一旦暴露了那可不就是活生生的靶子么。

  夜间风凉,屋里炉子烧得再旺夏瑾手脚也还是有些发寒的。

  此次回京之后断不能再如之前那般惫懒度日了,否则……

  夏瑾闭上眼渐渐睡去,可紧握着的拳头却是半点未曾松开,次日转醒,总还能瞧见手心被指甲掐出来的月牙印子,深深的,许久不曾消散。

  **

  “你快些上去。”

  林航拿着鞭子戳了戳夏瑾的肩膀,夏瑾抬头——再抬头——尼玛还是看不全马腹上面的东西,只能平视着那一条条修长笔直的马腿。

  “你觉着在不给我脚垫的情况下我要如何才能把脚放到跟我脑袋一样高的脚蹬子里?”

  西北大营的马因着混有西蛮野马的血统普遍长得比京中常用的马高大些,对于旁人而言或许是可遇不可求的好物,但对于不到八岁的夏瑾而言,那绝对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高哇。

  林航看了看夏瑾,又看了看一旁的马,最后指了指马车道:

  “只有一辆马车,车里坐着我亲娘,你要么上去,要么进去。”

  林航本想再好好利用一下老娘的光辉形象尽一切可能地折腾夏瑾,可还没来得及验收成果呢便被人在肚子上狠狠揍了一拳,林航痛极弯腰捂肚子,却被人拽着衣服将他当成树杆子一样蹭蹭蹭往上爬,直至被人成功踩在背上,碾一脚,脚尖儿一蹬——背上压力陡然消失。

  林航狼狈地直起身子怒瞪夏瑾,而后者已经跟没事儿人一样稳当当地坐在高头大马上了,只见那人衣着得体发丝严整地骑着马,一手拉缰绳一手扯衣摆,整理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身边还有林航这么个人,随后极为吃惊地看了他一眼带着些疑惑地道:

  “早些时候便催着上马启程了,你怎的还在此处闲晃?”

  林航:……

  “你属猴子的么,蹿得这么快为何一开始不去爬马腿,非得要从我身上踩过去!”

  夏瑾跟看傻子一样看林航,用马鞭子指着他道:

  “马腿能乖乖在那儿等着让我爬?等闲你这脑袋是小时候被马腿踢过才长这么大的?”

  “难道我立在这儿就是乖乖让你爬的!”

  “那你为何在此处站着?”

  林航挥起手中马鞭子要去抽夏瑾,夏瑾踢了踢马腹直接跑开了。秋末冬初的天气本就干燥,地上的尘土早就积了许多,此时在四蹄踏溅之下还不逮着机会争先恐后扬起,直逼得林航掩面而逃。

  “一会儿到王府之时我定要让所有人都离你一丈远,看你如何下马!”

  夏瑾头也不回地骑马走了,只留林航一人在原地跳脚。

  正所谓,既然已经把人得罪狠了,那就不要大意地继续得罪吧。

  反正他不可能更恨你了。

  **

  林航所预想的夏瑾下不来马的局面终究还是没有发生,因为王妃早一步下了马车,看见夏瑾乖乖巧巧地坐在马背上木着一张俏脸看人时瞬间激动了,一把下去便将夏瑾拽下了马鞍跟拎林航一般甩着甩着便进了王府。

  所以说,如果有得选他宁愿同林航斗,毕竟跟一个小屁孩儿比起来他还是略占优势的,可一旦摊上小屁孩儿的亲娘某人就完败无疑。

  更何况这个王妃没准儿还是个穿越的!

  夏瑾可没漏听,之前在梅园旁边的亭子里林航叫王妃可是叫的“老妈”,夏瑾敢用脑袋担保林航没那胆子将王妃同老嬷嬷一般叫法,既然不可能是这个世界别的意思,那么……夏瑾扶额,有的时候老乡见老乡可不全是因为激动而两眼泪汪汪,如果哪天他见着王妃时难以自抑地哭了,不要怀疑,那一定是给虐的。

  定远王府因着正主一直缺席的原因布置并不十分完整,好在到底是按照亲王的规制配备的,是以大面儿上该有的还是有,只比起永宁侯府那样久在京中驻扎的人家而言到底还是少了些意趣。不过定远王一家都不是在意这些的人,在军中大大咧咧惯了回到京中哪里会计较这许多,某种程度而言林家人还是比较好养活的。

  “绣阁的人一会儿便到,你先在我这处吃些点心选选布匹颜色,等那边的人来量还尺寸便能拿下去做了。正巧前些日子我得了一张上好的白虎匹,趁着今儿个一道拿去同你做一件披风,你身量小,省下些料子还能做两副手捂子,现下这时节虽用不上可也近在眼前了。”

  坦白说王妃对夏瑾还算是大方,吃穿用度皆参照林航,甚至比林航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这一切都能继续保持的话夏瑾不介意给王妃一个好评,可是……偏偏这个世界上有种人总会得一种病,名叫间歇性黑化综合症。

  王妃就是病入膏肓的典型患者。

  “王妃厚爱瑾铭记于心,只恐……我这身子笨重,王妃拎了这半天可会手疼?不若让瑾自个儿下来走走,参观了大半日的院子,总让王妃拎着瑾难免心有愧疚。”

  夏瑾跟鸡崽子似的被王妃拎在手里甩来甩去满院子晃荡,花园、小厨房、书房……特么的连茅厕都去参观了一下,敢不敢把他放下来再去啊混蛋!

  他发现了,王妃有个几乎偏执的爱好:手里爱拎东西,而且这个东西还比较倾向于人这个类别,以前夏瑾没来的时候王妃应该是拎林航居多,现在夏瑾来了……悲了个催的,感情拎他不用收费么!

  “瑾儿真是懂事,你且宽心,我手上还受得住。以前拎着航儿出入战场刀里来剑里去早习惯了,若非我片刻不离身地拎着也留不下他,如今他大了日子好过些了我这毛病等闲也再改不过来,只那小子长得飞快便是我拎久了也手酸,似哥儿这般身量的……”

  王妃将夏瑾拎到眼前,逼得夏瑾不得不正视那张放大了数倍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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