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嫁个好老公_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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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着热水,洗干净后,清醒了不少,早晨的空气还真是好啊!尤其是这个时代山里的空气没有污染,麻利的挽起袖子,要给大伙做早饭了。秦墨负责烧火,熬稀饭,王小安简单的做了些包子,剁陷、擀皮,不一会包子就上笼了,腌好的酱黄瓜,洗干净,切好,滴上几滴香油,装盘,刮好土豆皮,做了个酸辣土豆丝,差不多七点了,早饭好了,秦墨弄了热水,两个小家伙自己擦擦头上的热汗,李寒自己也清洗了一把。

  吃了饭,王小安开始炖排骨汤了,家里有孩子,还是练武着,营养什么的一定要跟得上,宝宝贝贝以后可一定得长个大个子!!!

  李寒在整理仓库,等十月份玉米下来了好有地方放,秦墨忙着后院的菜园子,宝宝贝贝在院子里写字看书,李寒和王小安都指望不上教宝贝念书,就王小安那一手字,也只是留个大家能看清楚写的是什么的名头,至于李寒说武是游刃有余的至于文倒是比王小安强,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宝贝的书字什么的都是秦墨制定了计划,交给两人,两人每天早上学习那么两个小时,这启蒙教育也就是娃他爹能做到了,再长一岁,明年就可以送到村里的私塾了,说实话,刚开始听说去私塾王小安着实不放心了一把,万一再把宝宝贝贝教成酸臭书生怎么办?幸好,李寒说,村里私塾那位老师是一位辞官归隐人士,王小安也就不说什么了,起码清高比酸腐好的多!但愿是王小安多想了!

  炉子上炖着排骨汤,王小安闲着时间没事干,就拿起这几个月来断断续续写的小说,马上就结尾了,趴在石桌上,和宝贝一般,写写。

  这次王小安的新作是自己写的,以前虽说借鉴自己在现代的名家的小说,但是故事大概情节是记得的,具体什么的都是王小安自己加工润色的,所以对于写小说王小安这次决定自己试试,现在的自己已经没有当初那般的急迫需要钱了,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慢慢来。

  这次的故事是写着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尽管焰国不是盛行男风但王小安还是想尽自己的一点力去改变一些人的看法。

  故事名字叫做决策天下,背景是架空的时代,这个时代是以武功盛行的天下,武功厉害的便可纵横江湖,权势倾天,没有武功的只能是最底层的小老百姓被人欺压任人鱼肉,故事里,武功天下第一的南宫打败了所有像自己挑战的武者,独具天下,权势一时倾天,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位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年轻人秦天,秦天聪明机智,善于策略机关,两人最初相遇时,南宫看不起不会武功病怏怏的秦天,秦天对自大骄傲大男人主义的南宫也是谢绝不敏........战争爆发了,此刻的江湖也掀起了波涛,谁也没有功夫在比较谁是武林第一,因为有可能在顷刻间自己就将会成为亡国奴,秦天用自己的计谋,策划着军队的作战,南宫放下与秦天个人之见的矛盾,成为了军中的大将,听从秦天的指挥.........当战胜后,两人在一起出生入死,间隙消除,恍然间,秦天这家伙长得真是清秀........南宫还是很有男人气的........

  最后,秦天用自己的计谋赢了天下,而南宫也过够了江湖生活,两人一同归隐山林。

  写完最后一字时,王小安松了口气,虽然故事内容很是大众,放现代肯定是狗血的,但是搁在古代不怕,不管狗血不狗血,这样的励志小说王小安还是很喜欢的!至于故事中秦天的原型有点墨哥的影子,一样的善良,淳朴的性子愿过着恬淡的日子,很坚强,至于南宫多少影射着东方笥那个‘大混蛋’,起码自傲、大男人、刚开始没有人情味.......

  明天就是宝贝的生日了,两个小家伙六岁了,前几年秦墨怕东方笥还不死心再加上孩子还小就一直是在村里过,从未出去过,这对小孩子来说是不好的,两个小家伙从小就没有离开过牛梁村去别的地方,好不容易王小安说服墨哥趁着孩子六岁生日在外面过,让两个孩子可以好好的玩,这几天宝贝整天把着自己问什么时候天才黑呀!时间过得好慢呀!之类的云云,墨哥看着宝贝开心兴奋的样子,只好答应明天的一起去镇里,本来秦墨自己是意思小安和李寒带着孩子一起去,自己就不去了,心底还是怕......不过宝贝又是缠又是磨的,看着两人小脸上的期待,秦墨实在是不忍心拒绝,笥应该放弃了或者是早都忘了自己.......想到这里秦墨也不知道自己是该伤心还是高兴。

  夜里,宝贝喝了鱼汤,就兴奋的去房间睡觉了,只要睡上一晚明天就回快快的来了,以后再让吴小毛说自己没去过镇里,整天显摆自己去镇里玩了什么?有什么好看的玩意.......不得不说两人还真是双胞胎想法到一起去了,不管平时再怎么老成的贝贝如今都是兴奋模样,看着这样的孩子,秦墨对明天去镇里也多了一丝期待。

  第二天一大早,宝宝贝贝就醒来了,虽然还是在练功但是小眼神透着欢快,练功都特别的带着劲,李寒看到小家伙们这般高兴也就放松一下,毕竟今天这两个小家伙可是最大的!基本功练完了后,李寒边说今天休息,要知道以前就算是下雨下雪的都是照练不误的,李寒对于练武要求是很严的,今天这样算是天大的好消息了,小家伙们开心的蹦蹦跳跳的跑到王小安和李寒的卧室,边跑还嚷嚷着,“安叔安叔~~~”

  王小安在两个小家伙练武时就醒了,毕竟今天不同以往,想偷懒也是不成的,再说了两个小家伙过生日王小安可是真心的开心,对于宝贝王小安和李寒可是当做自己的孩子一般照顾的。

  看着围在自己身边的小鬼头们,王小安一手一个,到了院子,“宝宝贝贝,你们去房间收拾一下,看手绢、水囊还有路上要带的什么小东西都装到自己的小包包去。”王小安拍着贝贝的屁屁,小家伙不好意思的笑笑,欢快的拉着宝宝去了自己和宝宝的卧室。

  王小安去了厨房,李寒早已经对好了热水,洗了手脸,早餐今天吃的稍简单点,好不容易等带着宝贝去镇里,当然要尝尝镇里的美味了。

  李寒驾了牛车,就看见王小安和秦墨带着宝贝站在门外等自己了,锁了门,上了牛车,宝贝卸下自己的小背包放在自己怀里,晃晃悠悠的向镇里出发。

  今天走得早,李寒也就赶得慢点,约莫两个小时后八点多到了,绑好了牛车,先去了镇上最大的酒楼,点了小菜清粥鱼汤包子什么的,先吃着,等会自己先去墨香把书稿交给老墨再回来一起逛,严博秀认识秦墨两人是不能见面的,尽管今天墨哥还稍作修饰了自己一番但难保认出。

  吃的差不多了,王小安拿着书稿自己先走了,李寒本想陪着小安一起去的,王小安不放心墨哥便让李寒留下照顾了,李寒又点了些糕点,等着王小安回来。

  王小安去了墨香这次居然奇迹般的没有再碰到宋清尔,是老墨接待了自己,钱什么的还是照以往的规矩来,王小安好奇也就顺口问问宋清尔今天怎么没来?从老墨口中得知严博秀带着宋清尔去拜访好友了,好友好像姓东方.......

  知道两人没在,拿了钱,王小安就匆匆的走了。

  到了酒楼,宝贝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一个劲的张着脑袋往出看,街上那么热闹!那红红的圆圆的是什么啊?

  王小安看着迫不及待想出去玩的宝宝贝贝,坐在凳子上喝了口茶,吃了几口点心,便对着秦墨说,“墨哥,今天咱可以痛快的领着小家伙们玩一场了,刚去了交书,老板说,严博秀带着宋清尔去东方家拜访了,现在这里没有人能认识你了........”

  秦墨听到这消息心底松了口气也同时有那么一丝失望,看着宝贝,卸下自己刚才一直戴在头上的帽子,那帽子很大,戴上去都遮住了一半的脸,自己戴上这帽子时宝宝还问了好久呢!现下自己可以好好地陪着宝宝贝贝了,自己是多久没有见到这般繁华热闹的集市了?

  付了钱,李寒一手搂着王小安的肩另一手抱着贝贝,秦墨抱着宝宝,三个大人带着孩子开始逛街。

  宝贝见了这般热闹场景哪能再让大人抱着,闹着下来,秦墨嘱咐了两人不能瞎跑,贝贝要好好的看着宝宝,又给两人买了糖葫芦,一人一串的走在三个大人前面,乖的不得了,就是小眼睛这看看那转转的,很是逗趣。

  秦墨有六年没出来过市集,刚开始还是很担心一下看到这么多人有些不习惯的,慢慢的,也许是被宝贝那天真开心的模样感染的,兴头来了,遇见自己好奇的也会停下脚步看看。

  不自不觉的玩到了中午,孩子也累累的,抱着孩子去了一间还不错的客栈,要了一间上房,点了饭菜说是送到房间里,顺带着要了一些热水,都擦洗过后,孩子简单的吃了点,本来集市上的小零嘴就吃得差不多了,现在又是累的迷迷糊糊的想睡觉,秦墨抱着孩子上了床,哄着睡下后,才同着李寒王小安一起吃了午饭。

  三人吃了午饭,秦墨和孩子在一张床上躺了一会,李寒和王小安便在客房里那张小床上小睡了一会,李寒在外面是根本睡不熟的,看着小安累了,便抱着小安眯着一会。

  休息了一中午,宝贝劲头又回来了,拉着秦墨又是跑跑跳跳的,秦墨看着都到了这会时间了估计不会在出现什么岔子,便给李寒说让他带着小安自己转,不用陪自己和宝贝了,自己会武,不会出事的,李寒想了也是,一般人不会是秦墨的对手,便了然的点点头,拉着王小安的手自己去逛了。

  三人越好两个小时后在门楼集合,便个自己玩去了。

  秦墨带着宝贝,走走停停的,也不觉得无聊,看着一家摊子上的玉石,一个泪滴状的,以前,笥就送自己一个和这个差不多的,说是自己是他的认定之人,这便是定情之物,谁想到,有一天,那个女人拿着一模一样的玉坠,说是笥送给她的,自己原是不信的,直到......怎么又想以前了?

  “爹爹,那个人老是盯着爹爹看.....”贝贝小声的说着,那个叔叔看了爹爹好一会了。

  秦墨好一会才回过神,转过头,看着贝贝所指那处,那人赫然不是自己刚才所想的那人------笥,东方笥。

  第二十章 心悸 误会

  东方笥从来不知道与秦墨的见面会是如此的局面,六年前,那个贱女人谎报自己的意思还对秦墨下了追杀令,当自己知道时秦墨已经不知所踪了,恨极了,杀红了眼,那个贱女人不是想当东方楼的主母吗?哼!那就先让全楼的男人尝尝她有没有什么本事吧?灭了贱女人的全家,更让她生不如死的送到最下贱的妓馆去.....

  整整六年,自己找了秦墨六年,当下手报告说秦墨已死时,自己根本就不信,他的秦墨怎么会死呢?

  纷乱的人堆,热闹的集市,这本是自己最讨厌的地方,结果因缘巧合的碰到了他的秦墨,这次见面自己绝不会在放手了。

  吵闹的人声中,自己第一眼便认出那在小摊边低着头,认真的侧脸,专注的眼神,在外人看来是平淡的五官可是在自己心里那容颜已经让自己梦了六年。

  初次见面的东方笥眼里只有一个秦墨,完全忽略了秦墨身边有两个小鬼头紧紧的拉着秦墨的衣袖。

  时隔六年再次见到那个让自己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秦墨也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样的感情,看着一如六年前的眼神,秦墨脑子轰的一片空白,心跳不争气的加快了,怦怦怦怦.......

  少爷.....默默地在心底呼唤这个被自己刻在心里的名字。

  两人这算是相对无言,好像隔了很久后,东方笥走进秦墨身边,“秦墨跟我回去”。也不管眼前的人同意是否,拉着秦墨的手。

  还是那般的武断,或许自己在他眼中永远是听话的,逆来顺受的,本还方寸大乱的秦墨此刻算是镇定下来了,抽回被握在东方笥的手,“回去?”干什么?楼里不缺伺候少爷的人,回去看着少爷和那女人亲亲我我吗?

  “你?”东方笥从不敢相信从前那个听话的乖巧的秦墨居然会拒绝自己,那样的眼神分明是不满质问。

  ..........

  秦墨本来还抱着丝的期待,就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期待什么,不过当听见少爷还一如以往的那般,好像这六年就不用给自己一个交代,自己失踪六年,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凭着一句跟我回去就可以往事尽散了吗?真是凉透了心.....

  “爹爹!”宝宝有些怕怕,为什么爹爹见到那个叔叔就和平时不一样了,都不笑了,宝宝是怕这样的爹爹的。

  “爹爹?”这个孩子叫自己的秦墨什么?爹爹?

  接收到东方笥质问的眼神,秦墨肯定的说,“没错,宝宝贝贝是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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