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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偏差_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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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二对他的无稽之谈表示嗤之以鼻,还在那儿纠结吃还是不吃呢。陆讷忽然站直身子,瞧着不远处两眼发直——

  那个穿着红色蝙蝠衫,牛仔裤,身材高挑而窈窕的姑娘,不是杨柳又是谁?夜市两旁晕黄柔和的灯光打在她细瓷一样的皮肤,浅淡的笑靥中,陆讷真有一种“蓦然抬头,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这会儿杨柳也看到陆讷了,脸上露出微微惊讶的表情。陆讷一个激灵,连忙将手中的啤酒看也没看地塞到苏二手里。

  苏二没防,啤酒倒出来淋了他一手,又淋到毛衣下摆——

  “哎呀,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小心,跟个小孩儿似的,你看都湿了!”陆讷还恶人先告状,一边装模作样地拍着苏二衣服上的啤酒。

  苏二要气疯了,狠狠地瞪向陆讷,结果陆讷压根就没看他,两眼儿就盯着前面仨姑娘中最高挑的一个,一副小色狼的样儿,“哎,你也在这儿呢?”

  杨柳微微一笑,“是啊,刚做完实验,听说这里的宵夜挺好吃的,就跟同学一起过来了。”

  陆讷连连点头,“这边儿烧烤挺有名的,不过你们女孩儿怕上火的话,可以尝尝汤川儿,秋天干燥,吃这个败火儿——”陆讷还想多跟杨柳聊几句呢,最好顺便再请她吃个宵夜什么的,结果杨柳女神没给机会,就微微一笑,说:“谢谢你了,那我们先走了,再见。”

  陆讷只好怏怏地说了声再见,依依不舍地瞧着人家走远了,回头就看见苏二的脸阴沉得跟乌云罩顶似的,还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

  陆讷想起自己做的好事儿了,赶紧从烧烤桌上抽了一大卷卫生纸给给他擦衣服,一边说:“刚刚对不起啊,唉,你不知道,才不久前我还跟人说我戒酒了,这不就让人姑娘看见,还以为我这人信口胡说来着,多不好呀!”

  苏二黑着脸一把挥开陆讷的鸡爪子,自己掏出一Burberry的手帕,细细地擦完手又擦了擦衣服,才很不屑地撩了下眼皮,说:“真出息,不就是喝个酒。”

  陆讷还在惆怅呢,闻言斜睨了他一眼,“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不了解女人,男人和女人在对待个别事物上的看法有着与生俱来的差异,女人在大多数时候是比较苛刻的。这不是喝酒的问题,这关乎诚信。”

  苏二用鼻子哼哼,“一柴禾妞,就那身材,空前绝后。”

  陆讷一听就不高兴了,说:“你怎么跟陈时榆似的?”当初陈时榆也把杨柳给批判得一无是处,难怪两人能勾搭上呢,一路货色,“我那是看重皮相的人吗?我是有内涵的,就算是36C又怎么样,说白了,就六七斤肥瘦相间的东坡肉。”

  苏二拧过头来问:“谁是陈时榆啊?”

第十五章

  陆讷自己也没想到就那么顺口带出陈时榆了,其实他已经挺久没想起他了。晚上回了出租屋,看见床头苏二的那半包高档烟,抽了一根叼嘴上,又用苏二的那只特制打火机点了火,站窗口一边儿看着楼下的灯火辉煌,市井烟火,一边儿玩着打火机,想着下次见面就把打火机还给人家。

  还没等再见苏二,陆讷那个都市轻喜剧的本子就要拍了,演员导演都找好了,加上后期制作,快的话刚好能赶上贺岁档。陆讷想大电影公司就是牛逼啊,说拍就拍,这效率。心里面有点儿羡慕。

  那天剧组在一郊区的农家大院吃土家菜,把陆讷这编剧也给叫上了,人说得挺谦虚,让陆讷给提点儿意见。那地方在圈内还挺有名的,关键是地偏,狗仔队基本找不着。

  一桌人,导演是女的,叫方君,三十五六,斯斯文文和和气气的,先前拍过一部电影,评价不错。演女主角的演员是一个二线明星,长得不算漂亮,但有观众缘,见着陆讷就叫陆老师,把陆讷给寒碜的呀——他算什么老师呀?不过这世界游戏规则就这样,名头喊得比事实大,混迹这个圈子的人都默契地遵循一条规则,衷心地给予那些事实上的牛逼最为尊敬的态度,也尽量给那些自认为的牛逼友善的态度,保不齐哪一天他就从一傻逼变成牛逼了。

  娱乐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地方。

  吃到中途,陆讷上洗手间,进门就听见一小隔间里,有人给吐得昏天暗地的。陆讷瞧了一眼,挺同情的,这年头,谁都不容易——

  放了体内的水,拧开水龙头,正洗手呢,那隔间传来冲水的声音,门打开,那人走到洗手台前边,拧开陆讷旁边的水龙头,漱了漱口,又用冷水扑了脸,狠狠搓了搓,搓完脸就撑着手,定定地瞧着镜子中的自己。

  陆讷顺势瞧了一眼,然后就愣住了——旁边的人挺年轻,穿着咖啡色的毛衫,格子衬衫的领子从里面翻出来,一张俊秀而苍白的脸,眼眶周围泛着粉粉的薄红,眼睛充血,一些被水打湿的头发柔软地贴在脸皮上——这既不是曾经那个孤傲干净的少年,也不是多年后那个众心拱月一举一动都能风华绝代引无数少女少妇尖叫的大明星,但他是陆讷记忆中的陈时榆,还没有红起来的陈时榆。

  陈时榆也愣住了,傻瓜似的瞧着镜子中陆讷,然后像电影慢动作似的转过头来,声音有些飘忽,不敢置信,“陆讷?”话音刚落,他忽然转身冲进一个小隔间,扶着马桶又吐起来。

  陆讷连忙跟过去,蹲下身,一下一下地抚着陈时榆的背。

  陈时榆胃里早就没有什么东西了,除了酸水,什么也没吐出来。手脚发软地靠坐在马桶边,一张脸青白得跟鬼似的,只有眼角通红,还挂着生理性的泪水,他抬起胳膊随意地抹了下嘴巴,说:“怎么是你啊?”

  想问的事儿太多,反而一下子不知道该先说什么,又是这样一幅场景,只好通通压下了,只是担忧地瞧着陈时榆,“还好吧,怎么喝成这样?”

  陈时榆的酒量一向不怎么样,一喝就眼睛红,跟兔子似的。就算后来红透半边天了,酒量也没练出来,只是那时候,已经不大有人能灌他了。

  “没事儿!”陈时榆摆摆手,“你怎么在这儿,来吃饭?”

  陆讷点点头。陈时榆软软的一拳捶在陆讷肩上,眼里带上了真实的欣悦,“这么多年没见,一见面,就让你看见我这样,真是——”

  陆讷虎起来脸来,“你还说呢,要不是看你现在这怂样,我照脸就先给你一百耳刮子!”

  陈时榆笑起来,却又很快收了笑容,强撑着站起来,陆讷赶紧扶了他一把,他坚持自己走,“我出来太久了,得回去了。”

  陆讷一听就有点生气了,“你都这样了,还回去?”

  陈时榆拧开水龙头,重新洗了把脸,“不回去不行,好不容易得的机会。”他也没说是什么机会,转身对陆讷道,“今天挺开心的,遇见你,就是没法儿跟你好好聊聊,下次一起吃饭。”话虽然这样说,他却既没留电话号码,也没约时间地点,就那么转身出了洗手间。

  陆讷没吭声,看着陈时榆慢慢地挺直脊背,若无其事地推开一个包间的门,脸上已经挂了面具似的笑容,隐约看见包间里头不少人,乌烟瘴气的,一长得跟村干部似的男人笑着招呼陈时榆。

  陆讷的饭局结束得比较早,他却没有马上离开,坐在他的三轮摩托上看着农家大院门口高挂的红灯笼,一边抽烟,一边等人。他想着上辈子的他和陈时榆,一穷二白地闯荡S城,说一句相依为命也不为过,虽然后来两人渐渐走远了,但那是以后的事——

  大概十点左右的时候,一群人哗啦啦地涌出来,陈时榆走在后面,等着看那些喝高了的孙子一个个上了大奔奥迪吉普,最后剩他一个人站在门口,黄色的灯光水一样倾泻在他身上,他脸上的笑终于消失了,面无表情的他显得特别疲倦而冰冷。

  陆讷走到他面前时,他还有些迷茫,直愣愣地看着陆讷。

  “看啥呢,走了!”陆讷拿手在他眼前挥了挥手。

  他微微张大嘴巴,然后扭过头。陆讷知道他感动了,陈时榆其实特别心软,对他好一点儿他就记在心里面,跟后来很不一样。

  那地方是真偏,一路回去那叫一个月黑风高,整一杀人越货卖*淫*嫖*娼的好地方。陆讷的摩托突突地响着,震得陈时榆的屁股都麻了,他一颗心也麻麻痒痒的,像泡在温暖的羊水中,被酒精侵占的脑袋在夜风的吹拂下也熏熏然的,这么多年了啊,第一次有种安心的感觉。车子开到老城门根儿的时候,陈时榆忽然说:“陆讷,我想吃烤番薯。”

  陆讷还想说我上哪儿给你弄烤番薯去,抬头就看见城墙根站着一卖烤番薯的,摊主是一外地男子,裹着一件破夹克,因为没生意,耷拉着眼皮靠在城墙上。陆讷将车停在路边,下车给买了两个,装塑料袋里,回头递给陈时榆,自己重新跨上摩托。

  番薯刚出炉,烫手,陈时榆左右换着手,好不容易拿住了,手心被烫得通红,但那种灼人的温度让他觉得熨帖。他把烤番薯对掰开来,橘红的瓤冒着热腾腾的香气,跟他们小时候吃的那种白芯燥实的不一样,咬一口,湿而甜,甜到心里面去。

  陈时榆将另一半递到陆讷嘴边,陆讷低头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烫得嘶嘶直吸气。陈时榆笑了,眼睛浅浅地弯起来,低头啃番薯,听到陆讷问:“你今天跟什么人吃饭呢?”

  “一电视剧剧组的导演,原来的男三出车祸了,得重新找,我托了很多关系,转了不知道几道弯儿才请到人家。”

  “那成了吗?”

  “哪儿那么容易呢——”陈时榆的语气淡淡的,低头啃着番薯。陆讷想,陈时榆依旧是走上了上辈子的那条老路,他记得上辈子跟陈时榆重逢的时候,他凭着出色的外形签了一家挺有名气的电影公司,成了一名练习生。但他一没人脉,二没后台,性格又算不上圆滑,并不得重视,为了养活自己,经常瞒着经纪人外出接些私活儿。

  一路上,两人胡扯着些各自的事儿,这些事儿很多陆讷其实早就知道了,再听一次,心里面闷闷的,脸上却笑得没心没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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