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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荣耀1989_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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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林耀一口答应,眼见得小贩还想反悔,冲上前从他兜里取了出来“您说是雍正爷的东西,也只是【您说】!这上边可没刻字,两串珠子就算原料不错能值个八十万?都能换帝都三套房了!”

  

  好说歹说小贩终于松口,但林耀身上没带那多现金,人也不认支票,只好收拾收拾同他一路去取钱,钱货两讫又一路送他回潘家园,那小贩还附赠了林耀一本佛经,说是同这珠子一同收来的,时时吟诵能让人平心静气。

  

  林耀难得耐烦蹲在房里念颂几日,竟然莫名安心不少,其实也是他自己平静下来有想开,总归事已至此,即便世界如何荒谬,即便家人不再,这里还有他的爱人,焦躁不过徒惹郑少荣为他担心伤神,因而又恢复了平日模样安心做导游,但多少沉稳了些。当京城被走马观花逛得差不多的时候,什刹海那边传来消息,说是已经弄好了,他们总算可以搬出去。

  

  新宅子门前胡同挺宽,车能直接开进去,早先林耀就同他们说好要做个隐蔽车库,施工队照着整体的风格给开了个小门,院子里头移来些草木花卉,硬装整个都是仿古风格,暗红的门窗新上了漆,至于软装,两人跑了几趟潘家园弄来些老家具摆设布置上,很有那么些前朝朱门模样。

  

  住惯都市,偶尔感受感受帝都老风情,郑少荣还是很喜欢的,刘大爷听说他们住进去了,带来只小鹩哥算是乔迁之礼,郑少荣算是彻底过上了遗老遗少的生活,给它起了个小妖怪的名字,整天教它说话,偶尔会提着鸟笼子和来串门的刘老在门前树下学下棋。

    

  隔壁院子里有个票友,每日天刚亮就在院子里吊嗓子,幸好两人都起得早,不算打扰,林耀京戏听得太多,没了什么感觉,郑少荣倒是觉得挺新奇,经常跑隔壁去看,学了满口京片子回来。票友难得见个香港艺人喜欢国粹,真是有什么教什么,家里有着全套行头,又是个喜旦角的,有一日兴致起来,给郑少荣扮上妆,穿上戏服,教了几个身段手势,让他走一段,弄完出来自己反给吓一跳,直说他扮相是少有的清秀出彩。

  

  郑少荣给夸高兴了,走完一段兴致还没尽,衣服行头也不还,直接跑回隔壁家里,就在院子里给躺椅上逗鸟的林耀演一段,林耀看得呆愣愣都说不出话来,唱功暂且不说,毕竟郑少荣只是初学,从老一辈男旦走后,天朝基本上没几个学旦角的,让男人演旦角那是封建余孽,他小时候看的旦角不是老的都是女的,他单知道郑少荣扮戏好看,前世也在电影里头看过了,可他不知道真人扮出来在眼前会有这么大的冲击力,走戏的时候那小眼神,步伐,手法,真是说不出的风流。。。

  

  他身边那只林耀怎么教都不搭理的小鹩哥从看见郑少荣起就一直在笼子里头飞舞蹦跶,等郑少荣唱完走到他身前的时候,煽动着翅膀就想往他肩上飞,可惜被笼子给挡住,急的不住扑腾,嘴里不断重复着方才学来的唱词“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何聊生。。”

  

  林耀敲敲笼子,训斥小妖怪“这可不是什么好话,教点吉祥的总学不会!”

  

  “大王~大王~”鹩哥在林耀伸进笼子的手指上啄了一嘴巴,飞到笼子另一角去继续卖弄“大王意气尽!”

  

  “真是出息,和只鸟较劲。。”郑少荣用道具剑敲了林耀背部一下,拿起旁边小桌上的茶壶倒杯凉茶喝了,取下小妖怪的笼子,扔进去两颗鸟粮“同我合作过的李姐从香港打电话来,她有部小说讲戏曲行的事,让天朝某导演看中了改编成剧本,邀我做主角,只是还没找着投资。”

    

  “什么剧本?”林耀拿起郑少荣刚放下的剑,抽出来挥两下,挽了个剑花,可别是他想的那部。

  

  “她在电话里说的含糊,那编剧现在就在帝都,明日会送剧本来。”郑少荣边说着边入内室拿出相机丢林耀身上,走到暗红色雕花窗前拿起剑摆了个姿势“上回在苏州有拍过,这回也给我拍张。”

  

  林耀看看日头,从屋里拿出张白纸充做反光板,换了个角度摁下了快门。  

32

32、人生在世如春梦 ...

  第二日才九点,那编剧就敲门来了,名字挺有趣,叫芦苇,见着郑少荣也不怯场,递上剧本就乘着两人看剧本的空当在院里溜达,不时赞叹两声。

    

  郑少荣坐在院里石桌旁粗浅翻了翻,把剧本放到一边,他终于知道为何李碧花不肯在电话里同他详说,只说是戏曲行里的故事,实在是题材太过敏感,没有看到剧本前,若是直言是同志剧,他怕是会回绝。但不得不说李碧花同他合作日久,对于他的性子有些把握,刚才稍翻所见的一些片段,极为精妙,一时间竟让他有些犹豫,两指敲击着桌面陷入沉思。

  

  “您坐”林耀倒茶招呼还在到处逛的芦苇坐下,从见到芦苇开始,他就确定了剧本是记忆中的那部无疑,郑少荣不认识他,林耀可认识,霸王别姬剧本作为北影的教材之一,前世芦苇还曾给他们这些导演系的学生们讲过课,从私人角度来说,林耀是不赞成郑少荣接这部戏的,毕竟于当前的世俗观念是一大挑战,可林耀知道自己的弱点,他不适合拍文艺片,郑少荣天生带有的忧郁清贵气质偏生又最为适合文艺片的主角,且《霸王别姬》是郑少荣曾有的代表作之一,所以到底如何取舍,只能听从郑少荣自己的意见。

  

  林耀与芦苇坐那聊天,天南海北的胡侃一通,茶泡过了三道,芦苇正吃惊于林耀对天朝的认识程度时,郑少荣忽然站起身来应了芦苇“这戏我接!”他又推推林耀“有人愿意出资投拍。”

  

  芦苇得了演员与投资方的好消息,乐颠颠跑回去通知导演CKG,林耀等他走远才好开口问郑少荣“荣哥真要拍?以现下天朝的风气,于你前程怕是会有影响。。。”

  

  “经过年初那许多事,所谓舆论我早不放在心上,你也不要顾虑太多,大不了继续回美国做寓公。”郑少荣不是不知道影响,然而这一切都在塑造全新的经典角色,追求艺术上更多的可能性与挑战前被击退了“拍了它,或许会后悔一时,若是不拍它,我有预感会后悔一世。”  

  

  郑少荣心意已决,林耀只好无条件支持,借着他揣摩剧本的时间调集资金与设备给剧组,他怕演员抱团欺生,决定身兼制片人好就近照顾,拍摄地点就选在北影场一条街,那里有现成的民初场景不必如南京一般现造,两人也能每日赶回家里休息。

  

  到十月份一切就绪,大戏开拍那日,片场不光有主创人员,还聚集了一批帝都的京剧名人,他们消息灵通,知道CKG要拍这部片子,不满他放着正经从小学戏的演员不用,反挑了个香港人来演陈蝶衣,所以特意赶来看郑少荣与CKG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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