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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扫墓_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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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得更是愉快,拖着这个病弱身体爬山上来的疲累,也仿佛在此刻获得缓解。真是不错啊林世东,我对着照片里那张熟悉的脸说,你活着没有给人带来什么乐趣,想不到死了,倒能让我笑出眼泪来。这么一看,你的死也不是毫无价值,至少,让恨你那两个如愿以偿,从此步入幸福人生;至少,让我这个路人甲,开怀一笑,也算不枉我今天瞒着母亲,转了三趟公车,千辛万苦跑来看你的坟。

  还有,花了我两餐饭的钱,给你买了包三十九块的骆驼烟。

  “你还别嫌弃,”我对着林世东的照片说:“这骆驼烟四十块有找,省着点的话,这可是能解决我们家一天伙食。想不到吧,还有菜有肉有鱼,加上我的精心烹调,绝对令它物超所值。你当年一两万一顿饭不在话下,可那又如何,还不是殚精竭虑,落下胃病?你约个名媛淑女,拜见个世伯长辈,花在礼物上的钱不计其数,可谁他妈真心送过你一样东西?所以啊,你就知足吧。”

  我拉长袖子,给他擦擦墓碑上的照片。那照片上的男人,依旧微微浅笑,宛若和风细雨。我歪着头看着他,摇摇头,说:“林世东,我现在忽然觉得,你长得也不是那么难看,脾气也算好,学识也不差,家底更是没话说,为什么,除了管家七婆,就没一个人真心对你好呢?”

  他当然答不出来,我叹了口气,安慰地拍拍他的墓碑,这才注意到,这整个墓建造得颇为华丽,连墓前雕刻的两个小天使,古典大气,风格很像南欧乡间作坊的手工制品。石料雕工都属上乘,造价不菲。港岛虽西化历史久远,然民间仍颇为迷信,商界更是讲究风水格局,偏偏港岛却寸土寸金,陵墓位置,贵得吓人,死人住处的价格比之活人公寓,毫不逊色。这个时候我忽然注意到,林世东墓的朝向方位,都相当不错。我虽不懂,可也看出是那种所谓的贵穴,便是一般富商达人,也不一定能买得到。

  这种事情若发生在林公子未破产之前,当然毫不出奇,可问题是,林世东死的时候,已经宣告破产,又出了那等丑闻,恐怕昔日往来那些人避之唯恐不及。怎会有人有这等闲钱,为这可怜可笑的男人收敛装裹,还买这么贵的墓地来安置他?我百思不得其解,记忆中,我明明将最后一笔财产,转到服侍林家多年的老管家七婆名下,并撒了一个拙劣的谎话,哄骗她老人家回台湾养老。那天晚上,我跑去找我亲爱的堂弟之前,书房里已经备好一把上了膛的手枪。我身无分文,且背上巨债,名声更是不堪至极,我去看他,只是想最后瞧一眼,我所心爱的孩子,我所心爱的人,然后再静静离去。

  可是,当我用备用钥匙,自后门而入,来到我很久以前,为这个孩子购下的山顶别墅时,在那里我听到他与那个人几句对白,看到他们迫不及待扯开对方衣服,在我为那孩子亲手挑选的宽大沙发上翻滚交 媾,我已经崩裂的世界,在那一刻化成灰烬。

  虽然只听到只字片言,可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再一想那些平日忽略的蛛丝马迹,我明白了,其实我早已掉入一个并不高明的圈套中,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两,都恨我。

  不错,我就是那个原该躺在坟墓里的男人林世东,可我又不是他。那是因为,林世东的身体确实摧毁在那辆水泥车下,而他的灵魂,却不知怎么回事,重生在一个少年的躯体中。

  我如今,就是顶着一具少年的皮囊,装着一个百孔千疮的灵魂,飘飘荡荡的,来跟我前世的坟墓,做一个近距离接触。顺带着,总结一下,林世东的一生。

  看来总结得还不错,至少我能令自己愉快地笑了出来。我又点燃一根烟,放在林世东坟头,对那个遥远的自己说:“哪,能抽就抽,你说,我们是不是欠了谁的呀,当年你买得起骆驼,却非得装模作样不抽它,现在我一是买不起,二是肺不好不能抽,你说,我们怎么就不能痛快地活上一回呢?”

  那个傻子依然冲着我露出他招牌的傻笑,我低头也笑了,轻声说:“行了,就先这样吧,我现在的妈挺在乎我的,至少比你那时候好多了,家里穷点,我也知足。你,咳,你反正也在这,我有空再来看你吧。”

  我拍拍大腿,掸去尘土,站了起来。起得猛了些,忽觉一阵头晕。我忙单手支着墓碑,待这阵眩晕过去,这也是车祸后遗症之一,就在我闭眼的时候,忽然听见一个低沉不乏威严的男人嗓音说:“你是谁?来这干嘛?”

  我浑身一僵,这个声音,便是过了三年,我仍然认得清清楚楚,那是梦魇深处的魔鬼之声,这个声音,在很久以前,曾经扮演过挚友,扮演过合伙人,后来又成为商敌,成为伤害和丑闻的始作俑者。我刹时间,只觉手足冰凉,仿佛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往上爬。

  上帝,我已经交付了自己的生命,付出了曾经所有的心血和希望,甚至交出了作为人的尊严,对曾经发生的一切,我真的不恨,我只求你,不要让我再见到这个人,如此而已,为何,你总也听不到我的祷告?

  “你是谁?到这里想干什么?”那声音见我迟迟不答,骤然严厉了起来。

  第 2 章

  午后光线柔软而朦胧,那个人站在逆光处,我有瞬间无法看清他的脸。可是单凭那个高大魁梧的身材,已经相当具有压迫感,我从前听人说过,此人乃黑道漂白发家,此刻看来,果然煞气十足,便是站在陵墓这等阴寒之处,也不损他一丝一毫的震慑力,至少,我便在瞬间觉得犹如泰山压顶,腿脚发软,拼命忍着,才压抑住想拔腿狂奔的欲望。

  这样的人,当初林世东怎会觉得笃信可靠,怎会以为本性纯良,林世东,你真是,脑子进了水,活该被骗,活该枉死。

  “喂,问你话呢?你从哪来的?在这鬼鬼祟祟干什么?”见我面露惧色,旁边有一黑衣走狗上前一步,代他主人厉声询问。

  我避无可避,只得僵硬着,对着那个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忍不住本能的害怕,颤抖着说:“先,先生,我是圣玛丽中学的学生,我,我曾经受过林世东先生的捐助,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他,顺便说声谢谢??????”

  一句话还没说完,却被人猛地抓住手腕,我一声惊呼,踉跄着被扯到那巍峨如山的男人面前,有人反手将我两只胳膊扭到身后,同时迅速上下搜索一番。我懵懂未知,只顾着手疼得紧,好一会才明白,这人是在检查,我有没有携带武器。真是奇怪,什么时候,这个毫无畏惧的男人,竟然也需要如此防范别人?更何况我此刻相貌,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瘦弱少年?下一刻,我被一只强劲的手捏住下巴,被迫抬起脸,正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倒是他妈的好命,与三年前相比,脸庞仿佛瘦了些,衬着那脸型更加硬朗,轮廓犹如刀锋般犀利。此刻大概做惯了上位者呼风唤雨,神情之间,带了睥睨的高傲和不可一世的霸气。可不知怎的,我倒是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这人要比现在年轻,神情中,保留着从内地带过来,还没有被港岛这个大染缸污染过的腼腆狷狂。那是多久以前了?林世东死了三年,他在我身边布局两年,打压整垮林氏花了两年,原来,我认识这个男人,前前后后,加起来,居然已有七年。

  七年啊,足够一个孩子,从婴儿变成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足够一个青年,从腼腆狷狂,变成杀伐决断,说一不二的男人;也足够一个傻瓜,如前世的林世东,从世家子弟沦为一名不明,最终枉死车下,变成累累白骨。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一刻不停,唯有这样,才能消弭对他的恐惧。托我胡思乱想的福,我忍受这男人不动声色的打量。他的目光太过锐利,我感觉几乎能透过这具皮囊,看透那内里的灵魂。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由侧过脸去,看向别处,可他并不满足,强硬地板过我的下巴,逼迫我正视他。粗糙的拇指摩擦着下颌稚嫩的肌肤,犹如砂纸一般令人隐隐生疼。

  我忽然觉得一股怒气冲了上来,猛地扬起头,如他所愿直视他,心里想着,他妈的,就算老子上辈子不积德,载在你们手里,那是老子蠢,老子认了。可林世东死都死了,我现在是另一个人,又何必怕你?我使劲瞪了他一眼,这才发现,这个人,居然有一处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原先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今斑斑驳驳,夹杂不少银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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