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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扫墓_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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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笑置之,这等社交场合的陈腐恭维话,前世我不知对多少名媛淑女说过,只没想到,轮回做人,竟然也有幸听闻旁人说我。我举起奶杯,喝了一口,学着淑女的模样,有板有眼地说:“谢谢您的恭维,先生,但妈妈说,不能随便相信陌生男人的胡话。”

  他楞了半秒钟,继而哈哈大笑,指着我说:“您真是太可爱了,我亲爱的朋友,”他笑了半天,忽而朝我伸出手掌,郑重地用中文说:“敝人陈成涵,很高兴认识您。”

  “简逸。”我同样伸出手,轻轻握了一下他的手指,笑着说:“初次见面,谢谢款待。”

  第 14 章

  这天晚上我们相谈甚欢,应该说,是我很久没有试过,与人如此畅快地交谈了。我所知道的东西无需掩饰,所不知道的东西,却也无需不懂装懂,我心里明白,过了今晚,出了酒店,我便仍是那个星斗小民简逸,是住在华富村公屋的十七岁少年仔,无权无势,平平常常,与这些大人物再无交集,我索性放开,畅所欲言,谈到尽兴。

  无可否认,陈成涵是个极好的聊天对象,同时也是审时度势的高手。这种人,天生地知道什么时候说些俏皮话活跃气氛,什么时候静静聆听,微笑赞同。我们交换了各自对很多事物的看法,也很能取得共识。上一世,我与他出身相类,教育相类,交际圈也彼此重叠,想要找到话题并不难;不过,在与此人的交谈中,我却一再感到,我们两人的区别:在上一世,我为林家独子,他却是陈氏三公子,据说上面两位兄长,个个人中龙凤,非等闲之辈,想必他自小竞争极大,摸爬滚打练出来的本事,也当厉害得多。因而虽同为世家子弟,但他收放有度,从容自若,风度潇洒而具有技巧性,与我当日瞻前顾后,抓襟见肘自是不可同日而语。

  到得夜深,我便不好再赖着不走,遂起身告辞。陈成涵眼中露出不舍,看着我,目光温柔如水,微笑用法语说:“累了吗?是我疏忽,你身体未好,我却拉你说到现在,作为赔礼,可否让我送你回去?”

  他的话中已取消了敬语,相当于将我视为相熟的朋友了,只是我谙熟上层社会的游戏规则,深知与这等人无法真正做到亲厚。不过,他如此亲切,我仍是高兴,微笑着答:“不用了,今天麻烦你的地方已经过多,我坐计程车回便可……”

  他打断我,拿了外套搭在臂上,说:“这么晚了,请让我送你回去,不然我不放心。”

  “先生,”我笑了起来,戏谑着说:“您忘了这座城市号称不夜城的么?您再坚持,让我觉得自己该带着睡帽躺到床上,身下垫着十二床鸭绒被才是,而不是来这里与您度过如此美好一个夜晚。”

  他的眼睛亮了,笑说:“不知在十二床被子下放一颗豌豆,是否能把你的皮肤咯青?”

  “绝对不会,”我一本正经地说:“只会让那颗豌豆发芽。”

  他低笑起来,伸出手,迟疑了一下,握住我的手,说:“今天晚上真愉快,我送您下去?”

  我回握了他,如老朋友一般摇了摇,随后放开,笑说:“好吧,我不能总阻止您成为一个绅士,我们走吧。”

  他笑着打开门,让我先行,又引我穿过走廊,走向电梯,到了电梯门口,我忽而担心起来,若夏兆柏命手下就守在大堂,我这一下去,岂不自投罗网?

  陈成涵似乎看出我的疑虑,温言说:“这个钟点,一般人应该都回去睡觉的。”

  我心中一跳,抬头看他,他的目光柔和体恤,微笑着说:“不过,你是我们特殊的客人,今天我们搭乘另一部电梯吧。”

  他转身往前走,我忙跟上,心里渐渐明白,陈氏看来已经收购了这家酒店。以陈家三公子的谨慎和老道,可能我昏倒那段时间,他早已摸清我从哪里跑出来的,与夏兆柏在十五楼走廊内的推搡挣扎,只怕他也早调出监控录像,一清二楚。若是一般人,只怕早已生疑,或恐得罪夏兆柏,将我交了出去。但难得的是,此人真好涵养,不仅一句不提,且还替我着想,为我遮掩。想来,大抵我给弗朗西斯科那个卑弱的印象也影响了他,在他们心里,已自动将我归入被有钱子弟欺凌,又遭不轨富商胁迫的纯良又有好教养的少年。陈成涵受了多年的西方教养,那等人道主义立场应该也具备了些,不动声色地解救一个无助少年,对他来说,不过举手之劳。

  然话虽如此,我心底对他,却还是感激。不是每个人都会在别人的困难面前伸出援手;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处处顾及被帮助那一方的感受和自尊。我随着他一道走进另一边的员工通道,搭乘电梯直达一层,到得那边,他又领我从酒店另外一侧的偏门走去,亲自替我开了门,一股夜晚的清凉空气,顿时迎面扑来。

  “谢谢你,我在这里搭乘的士便好。”我微笑着道谢,想了想,又说:“你先上去吧,不用管我。”

  陈成涵却没有动,微笑着说:“我看着你走。”

  他唤来一名大堂侍者,低语了几句,那人便跑开,不一会,一辆红色计程车自前面那边开了过来,陈成涵替我开了车门,看我坐了进去,忽而手抵车门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简逸,类似今晚这么愉快的交谈,我希望能有下一次,不知道能否有这个荣希?”

  我淡淡苦笑,有很多时候,人的交会,可不会因为你此刻主观愿意怎样,便会怎样,然而,对着这样一双亮闪闪却又蕴藉柔和的眼眸,我做不来当面拒绝,只能含糊其辞地说:“有缘的话,自然可以。”

  他眼睛微微一眯,似乎闪过一丝利光,随即却轻轻笑了,微笑若水波荡漾,一层层沤染整张脸,温柔而坚定地用中文说:“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再见,简逸。”

  我不以为意,朝他摆摆手,他关上车门,笑着目送我的车离去,车离开好远,我转头望去,似乎还见到他伫立的身影。

  这天晚上夜凉如水,我半开车窗,四月微润的空气流淌而入,霎时间将你带进一个水状的心境中。今晚发生的一切,如今想来,均恍若一梦,无论是那富丽堂皇的星级酒店;还是夏兆柏被我绑在床上,冷峻而狠厉的脸;抑或陈成涵柔声细语,体贴入微的声调动作,在此刻,均随夜风,吹散开去。

  半生荣华,半生操劳,到头来,又剩下什么?繁华如梦,到底此刻,我方真正明白,这如梦二字,何等沉重,却又何等无可奈何。我张开双手,眼前这双少年的手漂亮得宛若整块羊脂白玉雕就而成,然而,却又无比疏远,仿佛与我,全无干系。

  夏兆柏问我,林世东怎么说他,林世东的心目中,对他到底有什么看法。其实我的回答,只是一半。只有我知道,在我的内心,夏兆柏这等人,便如天敌一般,会令你恐惧害怕,但是,却又令你由衷钦佩,因为他总是一往无前,想要什么不择手段。他拥有着我前世今生,永远也不敢怀想的力量和欲望,贪婪与野心,这种种一切,汇聚成那存在感极强,天生便令人感到压迫臣服的气场。夏兆柏大概怎么也想不到,其实林世东有多羡慕他,因为他便是被人蒙骗,遭人背叛,只怕也能东山再起,咸鱼翻身;因为他那样的人,总会有办法解决困境,一往无前;因为,若今日重生在简逸体内的人是他,他绝不会如我这样, 张开双手,除了两手空空,还是两手空空。

  我回家的时间已接近凌晨,这一次简师奶并无等我,而是早早熄灯安歇。我进屋换衣服洗漱,便是再轻手轻脚,三十几平的房子里,也仍然惊动到她。我冲了凉出来,便见到简师奶打着呵欠,端了杯热牛奶过来,说:“仔,今晚玩得开不开心啊?”

  我接过牛奶,道了谢,笑说:“还算可以啦,对了,吃了龙虾,叫什么布列塔尼龙虾。”

  “什么又是布又是塔,鬼佬就是喜欢乱整,海鲜的甜味都被芝士奶味给弄没了。”简师奶一脸鄙夷地说:“叫我说,海鲜就清蒸最好,味道锁住了才好吃嘛。”

  “是啦是啦,妈子煮饭最厉害了,”我笑了起来,赶她去睡觉,说:“早点睡吧,我饮了牛奶也睡了。”

  简师奶点点头,转身要走,忽然回头说:“仔啊,你哪里来的这套西装?借人家勇哥那套呢?”

  我猛然想起,穿去赴宴那套老旧西服,早被我脱了扔在夏兆柏的套间里,现在穿回来的,是林世东生前的西服。我忙说:“那个,妈咪啊,人家说勇哥那套太旧了,不适合在那种大场合穿,然后就送了我这套。”

  简师奶摸着那套西服,啧啧摇头说:“作死喽,这种衣服,要一两万吧,你那个朋友真是二世祖,这么贵的衣服,说送人就送人啦?真是败家仔,只识花钱不识赚钱,你以后不准跟这种人来往了,知不知道?”

  我心里发笑,简师奶还真是没说错,Savile Row出产的手工西服,还真是一两万,不过是英镑,而且有价无市,向顶级裁缝预定,有时候你得等上一年。我点点头,说:“我也觉得大家阶层差得太多,我们又不需攀龙附凤,不用粘有钱佬的光,以后还是跟他们保持距离好点。”

  “乖啦,”简师奶赞许地点点头,说:“勇哥的西装呢?”

  我说:“忘了拿回来了。”

  简师奶笑着摇摇头,了然地说:“你也觉得老土吧?故意没拿?明天去拿回来。”

  开玩笑,让我问夏兆柏要回来吗?我忙上去摇简师奶的胳膊,笑说:“妈咪,你刚刚不是不让我跟他们玩了吗?勇哥的西装反正也这么旧了,我们把这套赔给他好了。”

  简师奶摸摸我的头,忽然有些伤感,黯然说:“仔仔,你是不是觉得,阿妈没用,不能给你买那些贵格东西,心里很委屈?”

  我吓了一跳,赶紧说:“没有的事,简师奶,你看多了连续剧啊,乱想什么?”我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肩膀,亲热地说:“我就算穿上龙袍都不似太子啦,要那些贵东西干嘛?再说了,他们是有钱,那又如何?他们妈子可不会亲自下厨,为他们煲汤煮饭哦,我觉得一家人安安乐乐,开开心心最紧要,别乱想了,啊。”

  “阿妈知道你最乖了。”简师奶不知为何,竟然有些呜咽,强笑了下,摸摸我的脸,说:“早点睡吧,勇哥的西装我去说,赔给他们就是。”

  “嗯。”我点点头。

  结果勇哥勇嫂,却坚持不用我们赔,还说一套旧西装,本来都没好意思送给我,丢了就算了。简师奶万分抱歉,最后还是买了生果(水果)篮,登门道谢了事。至于我穿回来那套西服,因为林世东身材比简逸要高大,所以并不合身,简师奶找了街边裁缝,拆拆改改,弄成适合我穿的尺寸,郑重收在衣橱里,说是我日后有些场合,就能用上。

  她作母亲的心思,是全数为儿子考虑,尽量在有限的环境里,让儿子吃饱穿暖,有书读,有体面衣服穿,含辛茹苦的盘算,是我无法拒绝的。这等被人从头到脚光顾着的感觉太好,好到我觉得,自己已经蜕化成稚龄孩童,反正吃穿一切,都有妈咪照料,自己无需动脑。至于这具身体时不时的低烧,眩晕,反复的易感脆弱,就更加不用操心,见着简师奶的脸,我便有种可以放心生病的感觉,虽然在理智里,我会尽量不为她添加额外的麻烦。

  那一晚的风波很快便消散在我平凡而琐碎的日子里。我又如常到海鲜干货铺打工,某个周一,果然有附近中学的女孩三两,跑了过来,其中有一位,在被其同伴推搡了好一会后,终于腼腆上前,塞给我一个粉色信封。我一愣,不明所以,但下意识地微笑道了谢,那女孩红了脸,忽然大声说:“鲍鱼王子,我锺意你。”

  我承认,在那一刻,我完全当机,不知发生何事,直到勇嫂忍不住噗嗤一声低笑,我方回过神来,深觉这世界何等奇妙。原来我也有一天,会被女孩子如此告白,原来,现在的女孩早已不复我以前认知中的贤淑高傲,冷淡有礼,而是热情活泼,直白可爱。我笑了起来,看着那个不过十来岁的女孩子,心里暗叹,若林世东未死,若他早早遵命成婚,只怕这么大的女儿,也能生出来吧?我尽量温和地说:“谢谢你,你很可爱,但是,我可能不能答应你。”

  “我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那女孩撅着嘴说:“可是我真的好锺意你。”

  “谢谢,”我含笑看着她,说:“你值得全心全意喜欢你的人,而不是一个,像我这样的陌生人,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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