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重生之扫墓_第23章

吴沉水Ctrl+D 收藏本站

  他笑得更厉害了,偷眼看了杰西卡一眼,又忍不住笑出声来。我们因为说的是法语,所以杰西卡听得一头雾水,但看这情形,也知道我在编排她什么话,俏脸一沉,咬牙说:“简先生,我忽然想起来,今天晚餐吃我亲手做的咖喱饭好不好?”

  我一听,立即苦了脸,杰西卡手脚麻利,却对厨房的活一窍不通。某日看到简妈为我送来的汤水饭菜,极度垂涎,央求着简妈教,简妈自然好为人师,两人嘀咕了半日。隔天杰西卡带来成品,便是咖喱鸡,诚邀我品尝,我是向来不忍拂人心意的,便尝了一口,那等怪异滋味,真是毕生难忘,从此以后,杰西卡姑娘的咖喱饭遂成梦魇。我一听之下,立即用英文对陈成涵说:“陈先生,难得相遇,若无事,陪我吃饭可好?”

  陈成涵笑眯眯地看着我,点点头说:“荣幸之至。”

  “你请。”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他呵呵笑道:“当然,只是医院餐厅,难有好东西,你又病着……”

  “无妨,这里有很好味的三明治。”我说,他眼睛微亮,想是与我想起上次吃三明治的经历,那次相谈甚欢,大家彼此都留下很好印象,如今想来,也是乐事一件。

  为了摆脱杰西卡魔女的禁锢,陈成涵极具绅士风度地在医院餐厅请我吃了一客套餐。这人的优雅是入骨的,举着寻常刀叉,吃着寻常食物,却仍给人置身星级酒店,高级会所的错觉。这顿饭我们仍旧吃得很开心,聊的话,也相当自由。他看着我的目光炯炯有神,倒像这盛夏傍晚的余晖,全集于他的眸子之中。

  我暗地里观察这个男人,他的牙齿雪白,笑容完美无缺,脸上的表情,恰到好处表达了重逢的惊喜、对他人身体的关心体贴、对未来友谊的期待和着重。亲切而不热络,礼貌却又透着欢喜,如此拿捏得当,实在是一种需要磨练的本事。我不得不承认,这种上流社会的社交模式,其实也是我所熟知且深入骨髓的,只不过,陈成涵身上又有美国文化中率性真诚的表象,使他看起来,远要较林世东当年更为洒脱自如,更为可亲可近。若我这具躯壳内不是藏匿一缕三十几岁的灵魂,若只凭着简逸十七岁半的阅历,恐怕不出几招,便会对这男人掏心掏肺,视为知己良朋。

  只是我有些费解,陈成涵待我,有些过了度的迁就。按理说,他如此高超的社交伎俩,真当引名媛为之钦慕痴迷,引盟友为之鼓舞欢欣,引敌要为之迷惑扰乱,实不该浪费在我这样一个,不过一面之缘的平凡男孩身上。

  我一面与陈成涵交谈,一面颇觉有种奇特的不真实感。我的观念中,真正的上流社会其实与一般的有钱人泾渭分明,他们都有各自固定的社交圈,有固定的朋友和往来对象,彼此的感情中牵绊着休戚相关的利益,当然也有各自熟悉的话题和娱乐方式。那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很少会有浪漫小说或烂俗电视剧所允诺的那种,富人与穷人之间跨越阶级出身的爱情发生。这是因为,那个圈子的每个人,都被规训得很好,在温文尔雅,讲求礼仪的面具下,小心地隐藏自己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对他人的轻蔑,这样的心境之下,很少有人会真心平等看待这个圈子以外的人,再加上本性中的警惕和狐疑,使得这个圈的大多数人,亲民角色演的真假难分,狎玩包养视为风雅之事,但很难正式接纳一个“非我族类”的人作为朋友或伴侣。

  所以当年夏兆柏犹如黑马闯了进来,才会处处遭人冷遇,处处被人暗地里取笑。便是今日,哪怕他富可敌国,众人对他都无可奈何,可是,对他的恭敬或客气也不过是一种权宜,私心里,我敢打包票,怕是该瞧不起他,还是瞧不起他。

  不过夏兆柏又怎会在乎?他犹如狩猎野兽,窥伺一旁,见哪家公司疲弱无力,即会伺机而动,将之蚕食殆尽。他有令人胆寒的手段,而恐怕,他也很是享受这一过程。

  我忽然想到,夏兆柏若是猎豹,那么陈成涵是什么?他花时间精力与我打交道,到底,为的是那般?

  还是说,其实,是我自己思维太过刻板,陈成涵这种美国华裔商家出身的,到底与老派港式世家出身的人,差别很大。至少此刻,灯下看着他这张赏心悦目的帅哥脸,眼底眉间,一派明明白白的真诚。

  我哑然失笑,我已不是林世东,旁人何须对我曲意奉承?我连住这个医院的钱,都是夏兆柏垫付,有空想哪个,倒不如切实享受下这顿愉快的晚餐来得实惠。今晚食物不错,倾谈对象也合我心意,既不让我惧怕,又不让我抗拒,我开始觉得,陈成涵一张俊脸,看起来也格外合我眼缘。我今日精神甚好,药物也按时服下,例行检查,各项指标也臻于正常。简师奶打了电话,说忙着上工培训,过几日,便去超市上班。一切都显得那么顺利,大概过几日,就可以出院,回复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中。

  “在笑什么?”他挑了眉毛,说:“就像一只储备够了粮食,心满意足准备过冬的鼹鼠一样。”

  我呵呵低笑,说:“是,我还有美丽的黑天鹅绒袍子,不过缺一个拇指姑娘。”

  陈成涵笑容温暖,定定地看着我,低声说:“你若愿意,这里有现成的拇指先生。”

  我微微一愣,陈成涵已经笑开了,岔开话题说:“我小时候,学校也排演过拇指姑娘。”

  “哦,你演鼹鼠大人?”我问他。

  “不是,”他摇摇头,神秘地说:“你猜。”

  “不会是拇指姑娘吧,”我笑了起来,打量他高挑的身材,说:“你也太巨型了。”

  陈成涵略有些赧颜,说:“当然不是,我演的是背景。”

  “啊?”我吃惊,继而闷笑:“就是站在主角后面动也不能动的那种?”

  “是啊,穿着傻兮兮的大麦服装装成一颗麦子,”他忍着笑,说:“越想越不忿,凭什么我不能演小王子,要演这个,于是我故意摔倒,哇的一声在舞台上大哭起来,其他小朋友都呆了,也跟着莫名其妙地哭,整个演出都让我弄砸了。”

  我哈哈大笑,问:“你多大?”

  “五岁不到吧。”他与我一同笑了起来,说:“实在是人生最初的一个败笔,最可恨是我的妈咪,还将之录了下来,每回家庭聚会,便要放一遍给大家看。”

  我笑着摇摇头,说:“你童年看来很幸福。”

  “还好吧,”他盯着我,问:“你呢?小时候可有糗事?”

  我么?我想了一下,林世东的童年基本上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简逸的,少小贫寒,且性格自闭,应该也没有。我微笑了一下,说:“我记不得了。”

  “怎么?”他皱眉看我。

  “以前出过车祸,”我淡淡地说:“有很多事情,都记不得。”

  气氛一下有些沉闷,陈成涵伸出手,轻轻搭在我手背上,微笑说:“也许没了些记忆,是为了腾出空间,来安放更好的。”

  我实在喜欢他如此善解人意,便是没有失忆的痛苦,可却也能因为这三言两语,而心里热乎起来。我抬头冲他感激一笑,他目光深邃,专注地看着我,半响才说:“而且有种说法:人在临死前那一刻,你的整个一生会在眼前过一遍。不过这是无法确证的,人死都死了,你怎么知道,他临死前那一刻在想什么……”

  我心不在焉地听,却想除非有人跟我一样,移魂还阳,方有发言权,只是,便是有我这样的人,又怎肯说出自己乃借尸还魂,重生于世?

  我一抬头,正撞进他柔柔的目光中,周遭气氛不知何时变得有些暧昧,我前世今生,从未有人,带着如此满盈若水的目光,欲说还休地看着我,我的脸颊不由自主有些发烫,忽然意识到,他搭在我手背上的手,不知何时,变成了轻轻握住。我勉强一笑,想将手抽回,却被他一把攥紧,我微吃惊,说:“陈先生,你这是……”

  陈成涵只是深深看着我,一言不发,呼吸有些急促,说:“简逸,我……”

  他尚未来得及说完,却听一旁有人讥讽而慵懒地说:“真是了不起啊,所谓的后生可畏,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脸色一变,那把优雅如大提琴一般的低音,慢慢地靠近了过来,似乎还带着笑:“这位,应该是陈三公子吧,不错不错,果然够份量,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玩拖手仔(拉手)。”

  第 22 章

  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狂风暴雨抽打在脸上身上的疼痛,仿佛看不见的鞭子,鞭鞭见血。

  然后,在重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刮风下雨,我都会止不住地全身疼痛,即便将自己埋在棉胎中,即便服用止痛片,按摩,擦药酒,做理疗,用上一切能用的方法,但疼痛仍然无处不在。我于是明白,疼痛的馈赠,不仅来源于简逸脆弱的身体,还根植于,我的灵魂深处,那里由于曾经的剧烈疼痛生生撕开一道裂缝,只要刮风下雨,寒气便自四面八方侵蚀而入,我的身体,用不可逃避的疼痛,复制前世那最后一场雷雨之夜的恐惧。

  再然后,我花了很久很久,来适应作为简逸的身份,说服自己接受简逸的命运,我无法将属于林世东的恐惧驱逐出体内,于是,我只好将它封存在某个角落,不为人知,渐渐的,也不为自己所知。

  我以为,我终于不再是林世东。可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我不过是因为,没有看到他,没有看到,我前世昵称为“小清”的男人,没有机会重温,由这个男人带给我的灭顶之灾。

  “怎么,简先生,不认识我了?还是不肯赏脸?给个机会大家下嘛,怎么说,我们都有一位共同的朋友不是吗?”

  那声音带着嘲笑的口吻,又再响起,我微微闭上眼,僵硬着背脊,手心无法抑制地颤抖。忽然手上一热,却被陈成涵的双手包裹握住,他担忧地看着我,小声用法语说:“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