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天价经纪人_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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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退赛吧。”他耸耸肩,把背包里的换洗衣物全部拿出来,“反正就算真的参赛也未必能红,何必倾家荡产去赌?我们继续回酒吧唱歌,说不定遇到好一点的唱片公司,出一张好唱片,一样能红。”

  “如果你遇不到好公司,或者出了唱片也红不了呢?”黎锦问。

  “那就……回家嘛。”骆飞扬起脸,扯出一个巨大到虚伪的笑,“又不是只有当明星才能做音乐,在家里也可以啊。在家里也可以抱着吉他唱歌,对不对?实在技痒,就去KTV跟朋友High一下,也很好嘛。”

  “然后到老了,坐在摇椅上的时候,你要跟你的孙子说,你实现梦想的方式就是去KTV点唱台按按钮是吗?”黎锦几步跨到骆飞面前,几乎使上全身的力气,把他手里那件可恶的衣服抽出来,狠狠扔在地上,“别开玩笑了!在酒吧唱歌?你真的想唱歌给那些只想买醉的时候有点伴奏而根本不关心你唱什么的傻瓜听吗?你在台上扭着腰唱《浪花一朵朵》的时候难道不想把吉他狠狠砸在所有人脸上吗?”

  “有本事你就不要把这张卡片牢牢抓在手里从早晨到晚上看个一百遍啊!”黎锦高高扬起通过卡,用力甩在床上,“回家,现在就回家去!好好听妈妈的话,去读书工作,每天应付做不完的工作加不完的班,好不容易有个机会跟同事K歌,却发现他们把好端端一首小情歌唱成信天游。对,不会有人在乎你懂不懂音乐会不会唱歌,他们甚至不知道你在一首歌里升了3个Key,高音用的是美声唱法。他们只会扯着脖子声嘶力竭,如果你没办法像他们一样,就是不合群。他们懂什么音乐?当你在家里弹吉他的时候,他们只会叫警察来投诉你扰民,他们不会有哪怕一秒钟来听听你究竟唱了些什么!骆飞,如果你甘心就这样回家,让上帝赐予你的音乐天赋白白浪费,像任何一个普通人那样庸庸碌碌过一辈子的话,我会当那个在舞台上发光的人已经死了。”

  他微微仰起头,深深地吸气:“我会当,那天答应我,为梦想奋斗到最后一秒的那个人,已经死了。”

  “我也不想啊。”骆飞伏下身,小心翼翼拾起通过卡片,将每个褶皱展平收好,仿佛这薄薄一张纸,就是他最后的梦想,“可是我们有什么办法呢?五十万,我们从哪里弄?小锦,也许这都是命,我注定不能站在舞台上,给很多人唱歌。”

  命吗?

  黎锦闭上眼睛。

  多么简单轻巧的一个字。

  “命”。

  当你无论怎么努力都做不到,当你就快要成功的时候却功亏一篑,当你被突如其来的打击击垮,你就可以用这个万能的字来安慰自己。

  这都是命,是上天的安排。

  可是我不服啊,我不服!

  凭什么我的命是这样!凭什么那个被命运选择的小可怜要是我?!

  凭什么有些人就是可以一生顺遂,而我却命途多舛?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成功,那我的命,绝不是被这些混蛋挫折打垮,我的命,不过是比别人绕得更远些,跑得更快些,付出得更多些。

  所以……

  “骆飞,你想留下来参加比赛吗?”黎锦睁开眼睛。

  骆飞的眼睛红通通的,他不好意思地揉了揉,眼泪沾在手指上,反而愈发明显。

  “我想,”他回答,“非常非常想。”

  “那就把你的信用卡给我。”黎锦伸出手。

  骆飞愣了一下,乖乖从包里掏出信用卡,交到他手上:“你要干嘛?”

  “我去想办法让你留下来。”

☆、第二十章

  黎锦在另外的包里翻找,把他跟骆飞所有的银行卡都揣进口袋,接着大步走到门口。

  “小锦,你要去哪儿?”骆飞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放心,我不是去抢银行。”黎锦把手机关机,远远地抛给骆飞,“等我回来。”

  驷马路是这座繁华城池中最熙熙攘攘的所在。

  这里似乎昼夜不眠,即便凌晨两三点,也依旧人潮鼎沸,灯火通明。全球各大奢侈品都在这里常驻专卖店,LV、Lancome、Hermès……巨大的广告牌仿佛层峦的山峰,在人们头顶耀武扬威。随处可见手拿星巴克咖啡的人们匆匆而过,每张面孔都行色匆匆,似乎一丝不苟的精致着装下是超人的红蓝制服,他们赶着找一处电话亭,好内裤外穿,拯救世界。

  黎锦站在巨大的GUCCI标志下,怔怔望着那略显黯哑的金色LOGO。

  他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也不用再走这一步。

  直到站在这里,他才知道,曾经的自己有多么天真。

  这是他唯一的办法。

  临近正午的日光仿佛有某种蛮横的力量,将本来深沉的金色照耀出跋扈的光线,刺得他双目生疼。

  唉,他忽然自嘲地叹了一声,果然年纪大了人也开始磨叽起来,瞧瞧当初,自己挺身而出的时候哪里犹豫过一时半刻。

  抬脚走进门去,门内装修典雅大气,一脸微笑的导购小姐淡妆相宜,迎上前来,热情道:“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我要去参加酒会,麻烦您,帮我出出主意。”他回之灿烂微笑,笑容夺目,不啻《时尚先生》杂志新一季封面男模。

  导购小姐礼貌应声,将他细细打量片刻,然后闪身扎进商品间。黎锦好整以暇坐在沙发喝茶,顺便翘着二郎腿欣赏新出刊的《财富》杂志,不过十分钟光景,从上到下,一整身男士西装已然预备妥当。

  “多谢。”他放下茶杯,扬着嘴角向导购小姐道谢,进试衣间换下POLO衫牛仔裤。这世间,最合衬男人的果然是燕尾西装,尤其GUCCI本季新装设计师倡导法式风格,每道裁剪之处染尽法兰西百年浪漫情怀。

  黎锦推开试衣间大门,径自走到镜子处,镜子里的男人西装笔挺,身形修长,活脱脱高档写字楼内的白领精英男。他皱着眉头将自己上上下下看了三四个来回,仍不满意,随手扯下脖子上的蓝灰条纹领带。衣领处扣子没有扣好,这样的动作一扯,扣子也随之松开,露出一小截突出的锁骨。

  导购小姐轻轻咽了口口水。

  她也没有想到,自家衣服竟然有如此魔力,能将一个进门时还仿似大学毕业生的男人瞬时包装成外企精英。

  黎锦信步在店中逡巡——白灰格子领带?不好;纯黑领带?过于沉重;红色条纹?他取下这条领带,立起衬衫衣领,手指翻动,打一个漂亮的领带结。

  “好看吗?”他歪过头,对导购小姐微笑。

  “好……好看。”导购小姐声如蚊讷。

  当然好看,黎锦本就一张俊脸,腰窄肩宽,身材正好,一身纯黑西装仿佛为他定做,穿在身上,就连人人抱怨的收腰设计都纹丝合缝浑然天成。何况,如今哪个男人还会打领带结?又有哪个男人打领带结时嘴角微微上扬,仿佛这是恋人内衣搭扣,每次手指飞动,都浸染着无数暧昧味道。

  导购小姐轻声喟叹,这店中来来往往,富家子弟不少,样貌优秀者更加比比皆是,哪个与面前人物可比?

  黎锦将领带打好,又换下脚上那双从地摊上50块钱一双拎回来的廉价皮鞋,在店里柔软地毯上走了一圈,却仍旧觉得哪里不足。

  究竟是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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