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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相逢未晚_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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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建看着儿子精致漂亮半点烟火气都没有的脸庞,失笑道:“就你那水平,不怕别人吃中毒?”

  爸爸还有心情开玩笑,证明他没有彻底绝望,林墨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

  老太太眉梢透着得意:“我乖孙手艺好着呐,今天下午的饭菜全是他做的,我到现在肚子都还涨着呢。刚刚你喝那碗粥味道好吧,全是我乖孙熬的。”

  林建下意识咂巴了一下嘴,刚才那粥味道确实不错,这么好的味道也就缓缓还在的时候,吃到过了。

  “墨墨怎么突然会做饭了?”他记得明明三天前,儿子煮的青菜还有股焦糊味儿。

  “是缓缓托梦给他,教他做的。”

  林建顿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怎么可能?!”

  老太太很迷信,当即唬着脸说:“怎么不可能,缓缓心最善了,她能舍得你们爷俩受苦?那你自己说说,如果不是缓缓,我乖孙怎么就突然开窍了?我乖孙做出来的菜,我吃了,跟缓缓做的完全是一个味道。”

  林建今天受得刺激实在太多了,眼睛泛红,嗓子嘶哑:“林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墨没想到自己信口胡诌,现在竟然变得骑虎难下,他也没想到自己做的菜会跟老妈是一个味道的,现在只能咬死这事儿。他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的说:“就是我妈托梦给我,让我好好照顾爸爸和奶奶,嗯,还有小书。”

  “还有呢?”林建看儿子的神色不像是作伪,竟信了三分。

  “妈妈教了我好多菜,她说现在家里困难,她也没别的办法可以帮我们,只能把这身本事传给我,让我帮家里脱困。”林墨说得极认真,连他自己都有点相信,他能重生说不定真是他老妈保佑的缘故。

  林建想起亡妻,眼中泛着泪光:“缓缓的本事多着呐……”

  林墨伺机劝慰道:“爸,你别难受了,要是让妈妈在天上看到你这样,她该难过了。”

  泪水顺着林建的眼角缓缓滑落,泪眼朦胧中,他看着儿子极肖似亡妻的脸庞,竟有种缓缓又回到他身边的错觉,喃喃道:“你说的对,我不难过,不难过。”不管儿子说的真话还是假话,这一刻,他选择无条件相信。

  林建这才刚做完手术,精力不济,受到的刺激太多,很快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大概是受了林墨的影响,他梦里还真梦到程缓缓了,一觉醒来,他已经记不起亡妻在梦里跟他说了些什么,但此后,他再不怀疑林墨突然多出来的本事。

  晚上,老太太以老年人觉少的理由,坚决要留下来守夜,林墨拗不过她,就先行离去了。虽然他满口答应老太太直接回家,但出了医院,拐个弯就溜去了夜市。

  晚上十点过,一个胖护士过来查房,胖护士鼻子很尖,一进病房就闻到了香菇粥已经淡得不行的香味儿,吸溜着口水问:“大娘,你们吃的什么啊,怎么这么香?”

  老太太笑道:“没什么,就香菇粥。”

  胖护士检查好了,却磨磨蹭蹭没走,一双大眼睛盯着保温杯,贼亮贼亮的。

  老太太忙说:“幺妹子,保温杯里还剩了点粥,本来是给病人喝的,里面的都是没倒出来过的,你要不嫌弃就拿去喝吧,你们大晚上熬夜也挺辛苦的。”

  胖护士知道这样不好,可她薄弱的意志没经受住美食的诱惑,胖手不好意思的搓搓:“这怎么好意思。”

  老太太把保温杯送到她手里:“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一会儿记得把保温杯给大娘还回来就行。”

  胖护士从善如流:“好。”

☆、第十三章 夜市

    尽管天气不太好,锦城的夜市依然热闹如昔,卖小吃的,卖服饰的,卖小百货的,卖古玩的等等应有尽有,还有表演民间杂耍的,整条街上人声鼎沸,熙熙攘攘。

  林墨嗓子的炎症刚消,不敢吃夜市上口味很重的小吃,他晃了两圈,准备在地摊上买了些换洗的衣物。这次来得太匆忙,他们祖孙三人除了身上穿的这身,压根儿就没带其他衣服。刚才在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咨询过医生了,以林建现在的情况,就算要转回L县的医院,至少也得半个月以后。怎么着,他们也不能半个月不换衣服吧。

  锦城的商贩们进货渠道比L县的商贩们,多多了,地摊上的衣服质量肯定好不到哪儿去,但是价格却比L县那边便宜了三成不止。林墨选了家衣服质量款式看起来还不错的小摊,跟一众大妈大娘拼杀一番后,终于成功‘抢’到四套衣服。作为一个好哥哥,林墨怎么可能落下宝贝弟弟呢。

  冬装材料在那儿管着,价格偏贵,这四套衣服林墨把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砍成一百五十块钱成交,还问老板娘要了两双袜子做添头。回过头来,就有人跟老板娘掰扯,凭什么他买的就那么便宜,不行,这件衣服最少还得再便宜五块。老板娘卖林墨已经觉得自己亏大发了,张口就说‘凭那小伙子长得俊,我乐意算他便宜,这件少了三十不卖,你爱买不买。’那人犹豫再三见确实砍不下来价了,才掏钱把买下。

  光有外套还不够,林墨转了几圈,又去另一个小摊上买了些换洗的内衣袜子之类的,还给奶奶买了双保暖鞋,若不是钱不够了,他还打算给自己买双运动鞋。

  夜市上生意非常火爆,林墨想着还要在锦城呆十多天呢,今年春节在一月底等回L县又该快过年了,不可能就一直坐吃山空吧,要不他也弄个小摊到夜市卖点小吃?夜市只开到晚上十一点,睡一觉白天去医院照顾爸爸正好,就是要一直累着奶奶守夜,怕是不太好。林墨思前想后,决定先去问问市场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告诉林墨,夜市上许多摊子都是固定的,但是也有一些短期流动摊子,就是位置没那么好,入场费一天5到20块钱不等,得看占地面积,具体位置由管理人员安排。

  林墨特意去那几个流动摊点看了下,大多数处在偏角处,灯光不好,人流相对较少,生意马马虎虎,多是些卖小饰品的。有几处位置稍微好点,价格估计要贵些。

  夜市上各式各样的小吃都有,林墨觉得如果自己要卖的话,多半也不能脱俗。他们在锦城呆的时间不长,不可能去大肆购买工具,海叔那儿有现成的大铁锅,阳台上还扔着一个大蜂窝煤炉子,小区守门大爷那里好像有辆小三轮车,晚上他用不上,问他租用一下付他租金,他应该会答应。

  新颖美味的小吃,林墨脑袋里装了不少,但是要制作简单快捷又符合锦城人口味的,还真不多。林墨首先想到的就是狼牙土豆和香辣孜然小土豆。土豆的受众最广,既易于烹制,又易于保存,只要能够把味道调好,就能非常出彩。

  夜市上没有卖小土豆的,只有些卖锅巴土豆的,两者做法相似,都需要先将土豆煮熟剥皮,在进行油炸调味,但是小土豆味道明显更香更细腻。同样的,小土豆的剥皮过程很慢很繁琐,他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弄。

  至于狼牙土豆,本来就是一道风靡锦城的小吃,不光夜市上卖的人多,学校周边卖的也多,不稀罕。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道大众的小吃,更容易在短时间里打开市场。而他相信自己调出来的味道绝对不比任何人差,从别人手里掠夺一些客源应该不难。更何况,夜市上卖的狼牙土豆,只看到有麻辣味道的,味道和菜品都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拿的东西多,雨渐渐大了起来,林墨没委屈自己,叫了一辆三轮车送他回住的地方。

  林墨回到家,痛痛快快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新买回来的衣物全部洗了晾上,这天气若是不放晴,没个三四天别想穿上干衣服。

  晚上林墨一直想着摆摊的事情,整晚都睡得不踏实,早上五点过就醒了。他边穿衣服边暗暗嘲笑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想当初并购价值几千万的会所都没像现在这样失眠过,一个卖小吃的摊子而已,真没出息。

  转念一想,这可是自己白手创业的起·点,起·点,能不激动吗?

  林墨慢吞吞的刷着牙,看着镜子里面粉嫩嫩的少年厚颜无耻的想,劳资现在才十五岁,激动一下有什么不正常?呼噜噜吐掉嘴里的泡沫,就着冷水洗了把脸,扒拉扒拉土兮兮的发型,镜中的少年露出一个中二气息浓重的灿烂笑容,看着那口白晃晃牙,他自己反而受不了了,撇撇嘴,笑容又变成了那种陌生而熟悉的从容优雅。

  老了就是老了,换身新皮,也不可能真正变回少年时的单纯无忧,更何况,至十五岁后,他的人生就变得光怪陆离,而他的心境也没修行到返璞归真的境界。

  就这样,也挺好。林墨用手指碰了碰镜子上的脸颊,笑容消失,那张精致的脸上只剩下冷冽和漠然,眉间比以往多了几分为家人而存在的暖意。

  这才是真正的自己。

  昨天买回来的鸡和棒子骨都还没处理。林墨想着爸爸和奶奶好像都挺喜欢香菇鸡肉粥,就将小母鸡生扒掉皮后煮上,水发几朵香菇,准备一会儿熬粥。

  等整只鸡煮到八成熟,他扒掉鸡肉,将大腿骨焯掉血水后,放入生姜,少许米酒,以及其他调料,和鸡架一起丢进大锅大火煮,等水开了一会儿后,转小火慢炖。爸爸的腿伤非常严重,初期阶段不能吃油腻的东西,应该以清淡饮食如蔬菜鱼汤为主,这锅骨头是用来熬高汤,方便之后做菜的。

  林墨选了些鸡大腿上的肉,和发好的香菇一起,撕成细丝,一会儿熬粥用。

  鸡皮是好东西,有人不爱吃,也有人爱吃的不行。林墨打算留着做个粉蒸凤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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