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兽世之搜食记_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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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秘密

不再是秘密

两个人出了村子,没走出多远坤就变作兽形。丁笑再一次感受了老虎尾巴的有力,安安稳稳地被放坐到自家大老虎的背上。其实坐习惯了之后感觉是很不错的。虎背上不软不硬,还有相当舒适地老虎毛,最关键的是这个世界坐上去暖暖的,至少软硬程度和温度上都不是现代那些车辆可比的。他现在已经不再只是硬邦邦的大劈叉一样的呆坐着了。其实以虎背上的宽度自己只要掌握好平衡,加上坤不是飞速奔跑,坐稳当了就行,姿势神马的完全没有硬性规定。看起来这玩意儿就是个熟能生巧的过程。

“一路向西就行?”把竹篮背好,丁笑一边摸着坤的老虎毛一边问。心里还感慨着,手感还是这么好。不知道这家伙到了春天是不是也有换毛?

坤回答:“去竹林是直接往西面走的。还有想去的地方么?要是想四处看看,我可以绕路走。时间很富裕的。”

“还是别了。先去竹林看看吧,等到了你说的苦水湖再说。万一那个真的是盐湖,我还想多熬一些盐带回来呢。”其实竹笋挖出来是要新吃的,以他们俩的手段是没有任何保鲜技术可言的。除非是腌咸笋,所以挖竹笋什么的必须是回来的时候去做的事。

决定了方向,两个人默契地都闭了嘴,坤哥抬起虎爪,背着丁笑往竹林坡的方向跑去。虽说是跑,可他们的速度却没有多快,至少没有让丁笑觉得是之前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也不用非得趴在坤的背上免得被风呛到。丁笑估算了一下,大跟六七十迈的车速差不多吧。反正基本上距离远一些的植物他还能走马观花的看一下。只可惜地上的绿色还只是贴着地皮的那么一点儿。

按照坤的话说,以他们现在这个速度,穿过桃花山再到竹林坡有两个时辰左右也就差不多了。不过如果中途走走逛逛再去捕个猎物,吃个中午饭,怎么也要将近三个时辰。换算了一下小时,丁笑突然觉得琼阿爸的说的也没什么错。有雄性在,可不就是桃花山西面不远处么。要是坤全速前进,估计到地方最多两个小时。

原本丁笑是想先走一走的,毕竟是出来“旅游”嘛。“嗖嗖”的到了地方不就少了踏青的乐趣。可临出家门前坤说的那句话,让他立刻有了必须要把天眼的事跟坤说出来的决定。于是才想着要尽快离开村子附近,免得无意中被人听到。好吧,他也知道自己是多虑了,有坤在,任何人或者是动物靠近他都会感觉的到,只是丁笑觉得离远一点儿,自己的心理会更舒坦一些。

“坤,我想跟你说件事。”拍了拍大老虎的后背,丁笑示意坤慢下速度,然后说道。

坤哥赶紧缓下脚步,其实他是十分乐意让笑笑在自己背上多待的,所以肯定是越慢越好了。背上软软的感觉就甭提多舒服了(好猥琐的赶脚--)!“嗯?什么事?”

组织了一下语言,丁笑决定从头说起。“你还记得我之前吃了京捡到的石头,然后晕倒的事情吧?”

坤一边慢慢地往前迈着虎步,一边点了点庞大的虎头:“当然记得!当时很吓人,幸亏你没有事。”

虽然对方看不到,但是丁笑还是笑了一下:“其实我当时就是觉得那石头特别香,然后不由自主地把它给吞下去了。这我之前都跟你说过了,就是有一点没提。其实我在吃完那块石头之后,不但身体不再酸疼也不发烧了,而且还多了个本领,就是看到什么东西,就可以而知道那个东西能不能吃,有没有毒,吃完了对身体能有什么好处这样。之前冬市的时候我是想跟你和阿爸说的,但是我怕你们不相信,所以就试探着开了句玩笑。没想到你记住了,还真的信了。”

说不吃惊是假的,但是坤原本就相信丁笑有这样的本领,所以也只是对吃了石头才变成这样的事有些诧异而已。所以大体上他都是秉承了一贯淡定的处事风格,没什么太大的起伏。“你只要告诉我是真的,我就会相信。所以你有啥话都可以直接跟我说。笑笑,什么东西都能看得出来能不能吃?”难怪之前说可可石能吃了。

丁笑点头:“对啊!所以我才想画一本《搜食记》,把我看到的能吃的东西都记录下来。这样别人不用有我这样的能力也可以知道什么能吃,吃什么有什么用了。我想老天……应该说是兽神吧,他让我来到这里,又给了我一双可以看清楚食物的天眼,总是有他的用意的。既然我这双眼睛可以给大家带来更好的食物更多的美味,我想分享这些东西让所有人都过得更好,这样才不糟蹋了这种能力。你说对不对?”

坤停住脚步,前腿弯曲爬在地上,示意丁笑下来。

笑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让下就下呗。只是他刚下了老虎背,还不等整理好衣服和背包,坤就已经变成人形把他抱了起来。“你干啥啊!快放我下来!”

坤看着丁笑的眼睛,慢慢地露出了笑脸。“笑笑,祭祀说得没错,你果然是兽神赐给我们的使者。不过我会保护你,永远在你身边。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有这个能力。答应我,不要再跟任何人说。”

这是丁笑第一次无法回避坤的眼神,明明跟自己一样的黑色眼睛,却有着自己从来没有看过的坚定和包容。他用力地点了头:“嗯!我也知道这件事不能跟人说,所以本来是打算连你也不告诉的。不过要是不告诉你,我心里也不安稳。呐,这是我唯一的秘密了。以后你也不许有什么事情瞒着我,知道不?”

坤亲了亲笑笑的嘴唇:“我永远都不会骗你也不会隐瞒你的。”

丁笑满意地回亲了坤一口:“这可是你说的啊!得了,你快放我下来。我告诉你我有恐高症的,脚不在地面上踩着我心不踏实!”其实被坤抱着,即便双脚离开地面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危险,反正他就是觉得这么个姿势有一种自己还是小孩子的感觉。凭什么脸对脸,自己的脚丫子才到坤的膝盖!诶?等等!!“坤,你是不是偷偷长个了?!”

坤点了点头:“我门雄性要到五十五岁才彻底停止长身体。我还能长五年。你们半兽人就能长到三十岁。你也还能长五年呢。”

丁笑马上就不平衡了:“凭什么啊!你们就够高的了,还长?!”

坤笑着蹭了蹭笑笑的脸颊:“五十五岁之后主要是长兽形的,没关系,不用担心这件事。大家都是一样的。”

什么大家都是一样的?丁笑被坤说的话弄迷糊了。不过他是谁啊!他是穿越过来的现代版半兽人幼崽丁笑啊!从“不用担心”这四个自上,他没多一会儿就反应过来坤话里的含义!

尼玛!这黑老虎怎么这么流氓啊!老子这就是为了身高太挫而忧伤罢了!跟那个什么什么没有半毛钱关系好不好!!!

关于身高和那个什么体积差的郁闷被丁笑很快就从脑海里驱逐出去了。两个人开始选择漫步闲游,一边儿聊天一边看看这个瞅瞅那个,很是有郊游的范儿。

“笑笑,那个黄色的草能吃吗?”坤指着一颗槐树下长出来的嫩黄色野草,问道。

丁笑扫了一眼:“没毒是没毒,不过也没什么可吃的。除非味道不错,不然你试试?”实际上大多数植物都是无毒的,而且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属性。但并不是没毒的东西都可以吃。有的是味道问题,有的是口感问题,而有很多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效果。因此上野外的植物想要拿来当食物是要精挑细选过的。至少丁笑现在还没有想过要尝百草,他得首先把有用的又美味的东西写出来。当然还有最重要的是要搜集起各种有毒的植物模样,他们半兽人还有雌性可是不能很好分辨动植物毒性的,就算是雄性也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辨别出来。

坤走过去弯腰揪起草叶子放在嘴里,嚼了两下就赶紧吐了出来。“咬不动,味道很奇怪,难吃。”

丁笑笑了:“是吧。所以我都是挑吃了对身体有些好处的那些就好了,最少也是能顶饿的东西搜集的。森林里的植物这么多,也不用就着没毒的就不放过啊。不过这些槐树的嫩叶子是可以吃的。还有啊,等过俩月开花了,槐树花做饼和团子味道可香了。槐花还能伴着吃,做鱼吃,煮粥吃什么的。泡水喝味道也是相当不错。”不可否认,他从小就很喜欢槐树花的味道,小时候还爸爸还摘过槐树花给他,拽出花中间的那部分放到嘴里吸,会有一点点甜甜的花蜜。只可惜长大之后,街边的槐树虽然一如既往的多,却都是打了药不能再食用了的。

听到槐树叶子也可以吃,坤立刻询问:“我去摘一些槐树叶么?”

丁笑赶紧摇头:“别了。我做不好槐树叶子,还是等花开了之后我给你做槐花蒸鱼,槐花糕吧。对了,咱们什么食物都没带,你去打猎的时候我跟着你么?”

坤也摇了头:“我会找到安全的地方,你在哪里等我就好。我不会猎大的野兽,走不远。有我的气味,不是特别大型的猛兽是不会靠近的。”虽然他们这六天五夜去的地方不近,可总归还是在安全区附近徘徊,这个季节大型的猛兽是不会出现在这边的。不然他也不会冒险带着还不会捕猎和在森林中自保的幼崽伴侣出来。

丁笑撇了下嘴角。其实本身他是很想看看坤是怎么捕猎的,有时候他看着捕回来的那些狼虫虎豹什么的心里既好奇又很担忧,曾经也做过几次坤和阿爹和猛兽对峙的梦。也许是见他们狩猎回来很少带着伤,就算有伤大多时候也只是化了两道子,或者是蹭破一点儿皮。最严重的那次就是见到峰那么长一道伤口。所以那也并不能算是噩梦,最终都是惊出一身冷汗之后,猛兽就被消灭了。“那万一有蛇呢?蟒蛇也是很危险的!”

坤拍了拍笑笑亲手制作给他的腰包:“这里有雄黄,洒在咱们住的附近小蛇是不会靠近的。蟒蛇能感觉到雄性的气息,他们本来也不会靠近。”

原来还知道雄黄可以驱蛇呢!算了,反正相信坤绝对不会让自己有危险就对了。唉!回去还是赶紧好好努力的学习狩猎吧!这样在森林里自己最起码能有自保的本领。不然将来还怎么让坤带着自己游历兽世,详写《搜食记》呢!

当天中午坤捕到了两只黑榛兽。一个冬天过去,刚刚从地下钻出来的黑榛兽明显毛色没有秋季捕捉到的时候光亮。好在并没有消瘦多少,看个头,一只怎么也有四十来斤,去了皮和骨头,应该勉强够今天中午和晚上的食物了。

在溪水边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坤堆了个简易的石灶。拿出打火机十分熟练地把火给点燃了。说实话,坤哥觉得这个打火机实在是好东西,不过他研究好几次都没有办法用火石做出这么方便的东西来。所以对于笑笑那几个打火机,他可是非常珍惜的。“笑笑,那边有两个土螺,你给我做吧!”

丁笑皱了下眉头。这四天家里几乎每天至少有一顿是有咖喱味道的菜,他再喜欢也不想天天吃,非得吃到上火才甘心啊!没想到到了外面坤还是念念不忘。算了,既然自家大老虎喜欢,做就做呗,不过一会儿得让他多吃点儿泥菜,尤其得逼他吃他最不喜欢吃的苦菜。不清热败火是绝对不行的!

黑榛兽的肉无论是从口感还是味道都更趋近于羊肉,加上咖喱来去膻的话肯定会比之前单纯用姜更好一些。

把黑榛兽的排骨肉剁成小块,让坤在溪水里让流水清洗一会儿,等血水差不多干净的时候,直接就放到锅里开炖了。没办法,他手边没有甜甜的水果,装了四个梅子又太酸,只能用糖来综合味道的。所以还是先炖着排骨肉,而后再把土螺泥和糖放进汤锅里。

想了想,丁笑还是让坤剁了一把泥菜叶子,等把泥菜真的剁成泥之后,他又把这个放到了锅里。虽然泥菜没有什么味道不能综合土螺的辛辣味儿,但却可以给这道菜增加植物纤维,更重要的是新鲜泥菜的口感很软糯,弄成泥之后带有粘性,这就能让汤汁很是粘稠浓郁,也抵消了没有提前炒咖喱酱的不足。反正这三样东西的性味并不犯冲,放在一起吃也没问题。

除了炖肉,丁笑还炒了两碗泥菜肉片拿来当主食。至于苦菜丁笑就近采了一把,洗干净之后焯了水,直接用盐和糖拌了一碗,并且命令坤必须把这碗吃下去!

坤哥看着自己最不喜欢吃的苦菜,又想了想自家笑笑对这一碗苦菜又摘又洗又泡又焯又拌的,这么麻烦的做出来,又说是为了自己好,味道不喜欢也得吃啊。“吃这个真的有那么大好处?”

丁笑用力点头:“真的!你不是说我说什么你都相信吗?干嘛还问那么多!”

坤夹了两片拌好的苦菜叶子,嚼了两口,突然眼前一亮。虽然也很苦,但是比以前被阿妈逼着吃的好了很多。而且咸味儿和甜味儿综合了苦味儿,变得没有那么难入口了。感觉还行!果然还是自家伴侣最好了!知道自己不喜欢吃苦菜,还这么努力的弄得好吃一点儿给自己。就是……吃了这个真的可以让自己的毛色更鲜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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