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改造混账领主_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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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耕土地时清理那些藤蔓简直费了老鼻子劲的萨琳娜一下站了起来,从付友光手中接过草鞋翻看起来:“真的诶!这东西居然能做鞋?”

  “我也是刚发现的。哦,这是老兄编织的。”付友光说着,用大拇指比向丹尼尔。

  “哇,我还没有听说过地蔓也能起到作用,教我教我!”第六侍妾立即很感兴趣地站了起来,她出身于北方雪狼族群,在种族战争中脱离了兽人王国的雪狼族是少在大陆上行走的种族。以游牧为生的他们人口稀少,生活资源也相对比较匮乏。压根不喜欢异族女性的西格·弗兰迪,当年是抱着收集珍奇物种的心态娶她的,代价也仅仅只是向她的族群提供了百来车粮食。

  就个人的审美来说,付友光对这种脸上有兽纹的异族女性也有点儿敬而远之;不过就工作伙伴而言,雪狼族少女南希是个不错的好姑娘。

  第六侍妾南希几乎是弹跳着冲向丹尼尔的,这姑娘冲动起来就有点收不住;丹尼尔面无表情,也没见他动,但就是硬生生平移了好几米,瞬间躲得老远。

  “噢,抱歉,我又激动了呢。”南希连忙捂着嘴道歉,“我就是想知道为什么地蔓也能弄成鞋子……”

  “没关系没关系,来来我教你们……”对年轻女性的失望没办法无动于衷的付友光连忙挺身而出,把另一只鞋脱下来就当场拆解。

  不过呢,有些事儿不是有勇气承担就能做好的;比如说,一个手残试图挑战对他来说太过复杂的编织工艺。

  原本兴致勃勃的女士们,眼看着被拆开的茎秆再也没法儿像之前那样漂亮的编回去,而伯爵大人额头上的冷汗越来越多;纷纷不忍地移开了视线。本体版伯爵大人西格·弗兰迪泪流满面,自己的一世英名算是尸骨无存了。

  丹尼尔无语了好一会,总算是肯走上来替伯爵大人解围。好吧,人总是有不擅长的事儿的嘛!付友光歪在高背椅上,伤心地想着。

  动手能力强的南希只看丹尼尔演示了一遍就差多不多明白了,美丽的大眼睛瞪得圆溜溜的感叹:“真不敢相信,我们牧民最讨厌的地蔓也能这么利用。要是早些年知道这个就好了,夏天热的时候,穿着皮靴真难受。”生命力顽强的地蔓要是蔓延到草场上,对游牧民族来说确实是灾难。

  “只有放错了地方的原材料,没有真正无用的垃圾。”感觉心很累的付友光随意接了一句。

  丹尼尔默不作声,而女士们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纷纷点头。不愧是伯爵大人,懂得真多。

  不得不说,在编织工艺上女士们要优秀多了。第二天女士们不但穿出了各式各样的编织草鞋,还别出心裁地做出了不同花样。有的编得跟普通鞋子一样乍一看看不出来;有的款式简单就像是现代女士凉鞋;还有的点缀了装饰品显得颇为可爱。至于手最巧的第六侍妾南希,她将地蔓编织出鞋底以后,鞋面用彩色带子裹上地蔓编织;穿起来不但脚背不会被刮得难受,看起来还挺美观。

  付友光没有刻意地去推行,而是靠着人们的好奇心理和模仿心理渐渐地将这一事儿推广开来。一方面避免有可能的逆反心理;另一方面,也是他对自己脑袋上顶着的巫术名头感到蛋疼。动不动被巫术巫术的叫,他觉得自己简直百口莫辩了。海得赛领地内部传传也就算了,要是扩散出去,他可就真得随时准备跑路了。正面硬抗教廷,和小米加步枪去打核弹有毛区别。

  虽然付友光完全想歪了一点——农场里面,人们对他的各种神奇之举已经统一口径成神术了——但是呢,殊途同归,这种流言出了海得赛,他一样要面临跑路的困境。

  而现在呢,付友光是注定要失望了。人们惊诧地得知随处可见的地蔓竟能做成鞋子来穿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愧是伯爵大人呢,神术真厉害……

  随处可见的地蔓居然也能弄成鞋,工艺还挺简单(排除手残),这事儿很快就辐射开来,甚至传到了城里。

  农场附近村落的自由民中,也终于出现了付友光所期望的“思想进步”的家伙。

  这家人的男主人在农场里打零工,听说领主大人的“神术”能将地蔓变成鞋子后,立即上了心。附近的村民都知道,无所不能的领主大人不但神奇无比,而且从不藏私;在农场里打零工的人家要是积极些,也能学到很多东西。

  比如说腌制咸菜,原以为这种“神术”领主大会保密,谁料腌制的现场就设置在毫无遮掩的广场上。他被好奇心驱使凑过去看热闹时,留意到他的领主大人不但没有赶他走,反而主动跟他搭话;不但提议他自己家的青菜也能这么弄,还给他讲解细节。

  这名农夫当时就觉得,领主大人果然是神明之类的吧,不然怎么会这么慷慨呢?把自家菜地里的青菜也制成咸菜后,农夫往农场跑得更勤快了。

  本身就柔韧十足的地蔓,编织起来并不难。付友光还刻意鼓动女士们在午休时当着人群的面像是游戏一样进行编织工作,吸引了大批人群来观看学习。这种非强制性的教学明显比强制性的效果来得好,不少人看懂了以后不用催促就自己开始动手。

  这位自由民也是最早学会的一批人,但是在编织完了家人的草鞋后,他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编织了整整一板车,拉到镇上去卖。

  镇子离这儿可比安普城还远,但这位思想进步的农夫做出的选择是正确的。城里的人,哪怕是最低层的那一批,瞧他们这些乡下人时鼻孔都是朝天的,不见得肯来花钱买。而镇上不同,比乡下农夫只稍微宽裕那么一点的镇民们很少有那种莫名其妙的自傲,也舍得花几个铜币买一双看起来还不错的草鞋。

  草鞋刚出现时,安普城的居民们不但不以为意,还嘲笑着“乡巴佬们穿野藤子鞋,刚好合适。”等到附近乡镇都盛行起来,进城的农夫们几乎人人穿着时,这些人才肯把那不知打哪儿来的优越感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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