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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民国影后_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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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的那帮家伙也知道陆秀的价值,但终究还是无法跳出这个时代的固定思维,认为唱通俗小调的歌女没资格享受京剧名伶那样的待遇。这个价码在他们自己看来,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但在已经被杜雪怀的财大气粗养刁了的陆秀眼里,实在有些不够看。

害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张若玮向公司方面隐瞒了陆秀是他亲妹妹的消息。当时开会的时候,听到他拼命为陆秀争取利益,甚至还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了不少阴阳怪气的话,让他气得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拍桌子。

想起当时的场面,张若玮甚至都有种自己成了历史上被御史围攻的倒霉皇帝的错觉,自己在公司的根底果然还是太浅了。要不是自己跟他们还在同一条船上,他都有冲动劝妹妹别理这帮白痴,干脆去投奔胜利算了!胜利那边肯定会乐得合不拢嘴的!

想想emi总公司那边对自己寄予的厚望,他终于还是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他的想法是,等他收拾完公司内部的那帮杂碎,再给妹妹补偿也不迟。没想到,妹妹那边的反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既然是这个价,那么四哥,我们不用谈了。胜利唱片公司刚刚有人来找过我,问我有没有兴趣跟他们签长约。”陆秀嘿嘿一笑,伸出了一根手指,“他们给的是这个价!我现在很缺钱,你可别怪我亲兄弟,明算账。”

她笑得奸邪无比,张若玮又再度产生了怀疑这到底是不是自己亲妹妹的诡异感觉。短暂的错愕之后,他立刻露出了满脸笑容。既然胜利都已经掺合进来了,他不信公司的那帮家伙还会坚持己见。

《夜来香》和《夜上海》如今已经传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百代那边当然不可能蠢到真的不明白陆秀的价值,那帮家伙不过是看张若玮跟陆秀走得近,借此给他一个下马威而已。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大家对空降兵总免不了有种天然的排斥。

陆秀这边拿出了胜利作为筹码,那边当然只能乖乖提价。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张若玮的存在,遇到这样的事情,陆秀肯定已经毫不犹豫投奔胜利了。难怪胜利会后来居上,那边给出的条件的确相当诱人。

虽然看在张若玮的面子上没有跟百代撕破脸皮,但陆秀对百代的观感却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只答应了唱片的再版,却不客气地否决了趁热打铁出新唱片的请求。

她倒是有意再出新唱片,却不是在百代。

“四哥,你有办法让我在英国出唱片吗?”身边有这么好的关系不用白不用,何必跟这边浅滩里的虾兵蟹将计较。

百代原本是一家法国公司,被emi收购后,因为百代这个名字早已耳熟能详,所以才没有改名。百代如今不过是emi旗下的子公司,陆秀虽然跟百代签了约,但如果在总部那边出唱片,绝对算不上违约。

“英国?”张若玮果然被妹妹的野心勃勃吓到了。

“我手里有两首不错的英文歌,觉得欧美那边应该会喜欢。”应该是保守说法,陆秀确定的两首歌是《我要你的爱》跟后世大火的《nobody》的英文版。《nobody》还从来没唱过不清楚,但百乐门的那帮老外对《我要你的爱》却是喜欢得不得了。虽然他们是美国人,但既然都是白种人,口味应该差不多才对。

“四哥,我连艺名都想好了,就叫marysue。”她的这个大胆的想法是从之前的译作中来的。反正只是唱歌又不是拍电影,根本不用露脸,声音又听不出种族。至于这个艺名,倒也不是纯粹只为了恶搞。她实在想不出比这更琅琅上口跟好记的英文名了。

后世marysue这个名字为什么会从国外同人圈传到中国,一夜之间被所有人记住,成为某种经典形象的象征?还不是因为它好记!

“你想进军英国市场?”张若玮惊得目瞪口呆。

“音乐又不分国籍!只要好听,我就不信英国人会不识货!如果怕我黄种人的身份会受到歧视的话,那就隐瞒下来好了,反正是英文歌。”

张若玮已经因为妹妹野心勃勃的计划呆滞了。

他果然是绝世好哥哥,竟然真的趁着录音棚没人的时候带着陆秀去录了清唱版的样片,寄回了英国总部。至于陆秀的身份,只说是一个自己无意中遇到的神秘女子,因为一直戴着面纱,他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

样片中,陆秀一口特别训练过的伦敦腔英语,不信那边不上钩。

之所以选英国,不是没原因的。虽然六十年代异军突起的披头士乐队会让英国摇滚音乐响彻全球,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英国的本土音乐却被美国爵士乐冲击得很惨,几乎没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作品。陆秀确信,自己的两首歌绝对会让英国人眼前一亮。

这个时代的信件主要靠海运,样片寄出去后,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回应。陆秀录完,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

想起之前去上大时那位阳光少年提到的《日出》,陆秀特意去买了一本《小说月刊》,想见识一下这篇原本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小说会是什么模样。

林大文豪的笔力果然还是如陆秀印象中那样雄厚,大概因为立场的关系,此时再读到,她却已没了当初萝莉时代的那种拜读大师杰作的激动之情。看完之后,她倒是的确激动了,可惜,却不是因为小说太好看而激动的,而是被气的。

看完,陆秀怒气冲冲地把新买的《小说月刊》狠狠扔在了地上,气得整个人都在颤抖。原因无它,这篇小说竟然是以他自己的爱情故事作为原型的。如果是以客观的立场来写还好,偏偏小说的倾向性实在太严重了。

小说盛赞了白莲花小三的温柔体贴,高贵优雅,那绝世的美貌,那文雅的谈吐,那渊博的学识,林凤麟恨不得把这世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都用在她身上,简直把她夸得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而以张瑞云为原型的原配,却被污蔑为大字不识,粗鄙又愚昧的乡野村妇,每天只会关心柴米油盐,偶尔甚至还会摆主人的架子欺压下人。拿簪子刺贴身丫鬟啦,虐打说错了话的仆人啦。那形象简直比后世小说中的恶毒女配还遭人恨。

虽然这位恶毒的原配最后红杏出墙,跟着奸夫私奔了,但她那帮同样恶毒的家属却并没有因此放过可怜的男主。不仅污蔑男主害死了原配,原配那邪恶的父亲甚至还动用关系,将男主一家整得欲仙欲死。

这背景,这故事,简直可以写一篇以男主为主角的重生逆袭文。在这艰难的岁月里,唯一支撑男主坚强生活下去的就只有他跟白莲花那纯洁的爱情。

白莲花可不是陆秀的污蔑,连林大文豪自己都这么觉得。这是小说里的原句:“你是污浊的水塘之中开出的一朵白莲花,我堕入污泥,只为亲吻你的脚跟。”

也只有他能够写出如此恶心的句子。见过无耻的人,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他竟然自比天上的明月,以明月落在水塘中的倒影暗喻如今糟糕的处境。

明月如果知道自己被这么糟蹋,肯定会气得从此再也不愿出现在天空中!

陆秀原以为做了抛妻弃子这样的事情,他好歹会有一点负罪感,没想到他非但没觉得自己有丝毫内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摆出了一副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他的架势。偏偏他文笔太好,又把他自己洗得太白,如果不了解背景,连陆秀都会忍不住同情他。

她已经可以想像得到读者看到这篇小说后的反应了。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陆秀深吸了好几口气也无法平静下来,终于还是忍不住铺开纸笔,写了一篇杀气腾腾的檄文,揭露他无耻又伪善的真面目。挑了一家印象中跟林凤麟不睦的报纸,寄了出去。感谢她脑残萝莉时期对风流倜傥的林凤麟的迷恋,才能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家在所有人都舔跪林大文豪的时候,依旧坚定不移地跟他作对的报纸。

当初她还觉得那家报纸无耻,现在,那家报纸在她眼里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害怕被林凤麟顺藤摸瓜找到,更害怕再出现不小心被人扒掉马甲那样的事情,她不仅故意写了一个错误的寄信人地址,甚至还改变了自己的笔迹。确定没人能找到自己后,才放心地把那封信寄了出去。

第40章

随着唱片的再版跟电台的不停点播,那两首歌的影响力渐渐开始扩大。因为陆秀坚持没有用自己的照片做唱片的封面,不少人开始好奇她这位神秘的原唱者到底长什么样。得知原唱者在百乐门驻唱,热情的粉丝纷纷蜂拥而至,只为一睹她的真容。

这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简直好得令人难以置信。不仅男客盈门,连女客都是纷至沓来。这个结果令陆秀始料未及,她当初之所以拒绝,不过是因为嫌弃这个时代的照片像素太低,无法百分百还原张瑞云的美貌而已。当然,就算能她也没这个胆子放出来,要是被张家或者林家的人看到,那可就麻烦了。

粉丝是这世上最可爱的生物,他们一旦喜欢上你,就会觉得你无论做什么都是好的。同时,他们也是这世上最可怕的存在,会自动把你想象成世间最美好的形象,稍一不符合他们的期待,便会炸毛,甚至粉转黑。

虽然对张瑞云的这张脸很有信心,但面对不停涌来的狂热粉丝,陆秀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不仅演唱比以往更加用心,甚至还画了大堆的服装设计图,拜托六叔赶制了一批全新的演出服。

为了让慕名而来的粉丝能够满意,陆秀可谓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少女风,熟女风,清新自然,成熟美艳……各种风格,各种形象,变着法的来。张瑞云的身体如今也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因为生了孩子,兼有少女的清新,跟成熟女子的妖娆,竟然每一种风格都能完美驾驭。

善良的粉丝果然因为她那天籁般的声音把她脑补成了世间罕有的大美女,还好,在陆秀的拼命努力下,并没有让大家失望。不过,因为她那多变的着装风格,不同时间过来看他的粉丝对她的印象却截然不同。令陆秀哭笑不得的是,不同派别的粉丝竟然还在报纸上打起了嘴仗,纷纷维护心目中偶像的形象。

不少报纸的记者纷纷希望能够有幸刊载陆秀的照片。因为身份的关系,陆秀当然不可能同意。

可惜,这并不能阻挡这个时代狗仔的热情。如果记者们真的有职业道德这种东西,著名影星阮玉英也就不会因为人言可畏而死了。

陆秀不同意,但人家可以偷拍,舞台上光线充足,就算不开闪光灯,曝光度也足够。陆秀欲哭无泪地发现自己的舞台照竟然出现在了好几家小报的版面上。

所幸这个时代的照片像素真的很低,同一个人不同角度拍出来的照片都能弄得像两个人,更何况是偷拍的照片了。因为陆秀形象百变,对方偷拍的距离又远,明明是同一个人,却硬是被他们拍出了不同人的效果。

确定连熟人都不可能从照片上认出自己后,陆秀才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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