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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得意进宝楼_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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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少年正是雁北县衙的衙役王英雄,他娘随女眷撤离得远了,他和苏慕华走一拨。苏慕华领着这一拨人并未往后撤,而是三拐两拐拐到雁北和望北之间的这片林子中。

  这片林子前方有一片在北地简直可以称得上奇迹的湖泊,青山含笑绿水摇,山要靠来水要抱。苏慕华似乎颇为眷恋这里的风水,下令在林子里安营扎寨。做了一根鱼竿,学了姜太公日日去湖边钓鱼。

  王英雄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日不可无肉,入了这片林子看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在流口水。他拾掇了兔子,往悬崖那方向去。王英雄磨着苏慕华给他做了两个兽夹,一个放在林子里,另一个他见山崖上的老鹰毛光水滑起了换口味的歹心。他也不敢爬得高,就搁在林子的尽头,悬崖的下头。指着老鹰半夜睡迷了,一头摘进他的陷井里。

  王英雄走到林子的尽头,果然看见他放了兽夹的草丛里露着一蓬黑色毛绒绒。王英雄喜上眉梢,跑过去一看,坏了,躺在那的是个只穿了底衣的半大孩子。孩子的一只脚为兽夹夹着,半条裤管都染了血迹。

  王英雄看那孩子浓眉大眼得有几分缺心眼,定了定神,粗着气唤了声,“喂。”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偏少,更在一块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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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不动,王英雄又跑过去伸手戳了戳,“没死吧,死了就地埋了!”

  不知道他这个埋字戳中了孩子的什么痛处,那孩子瑟缩了一下瞪大了眼,看着眼前也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颤抖着唇道了声,“痛...”

  “你忍忍,我这就救你出来。”王英雄趴在草丛里摆弄着兽夹,放出孩子的腿来。将孩子月白的绸缎裤腿卷到膝盖,这孩子底衣摸上去滑滑的,不像他的摸上去糙得像砂一般。

  王英雄见他腿上为铁齿所伤,开了五个血洞正冒着血,不免倒抽一口凉气。“你走路也不看路,路这么大怎么偏撞到...”叹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衙门里当差了。很痛吗?”

  那孩子看着王英雄摇了摇头,王英雄倒吓了一跳,心道别是坏死了吧,“真不痛?”

  “有点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装这处机关为了怕鹰挣脱飞走,还顺手抹了些麻药。这会想是麻药发作,孩子不怎么痛苦,等会麻过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来,这荒郊野岭的,我可怎么办啊?他想着飞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裤管,把伤口扎紧,“我叫王英雄,你记住是我救你出来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个字。

  王英雄背着孩子走出几步,想想不放心,又转头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刚好救了你,你别说是被兽夹夹的,就说你是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孩子瞪着眼和他对视,“夹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饶,“肉,夹子。”

  王英雄哄着他,“回去炒兔子肉给你吃,你就别说夹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来是个傻孩子,算了再傻总也不能把他丢在这。

  王英雄回了驻地,那孩子的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来,心知麻药的药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过晒着衣服的横杆,遥遥见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围场那,嘴里先唤开了,“宋小苏,宋小苏。”

  这是一方处于悬崖和森林之间的草地,离水源较近,苏慕华让人将此处围了起来,沿着河滩搭起了帐篷。他这一支队伍不过数百人,虽然比不上孙晟的精兵,却是他从城里百姓中特意挑了来的,有的是原来天盟的人。

  苏慕华身前站了个人,那人穿着鹅黄的裤,身上披着青葱嫩绿的大褂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苏慕华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着根枝条在地上画着,一边低声和他说着什么。不留行站在那,脸上一本正经听着他说着,一双眼睛却是风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乱瞄。

  不留行,原名赵云剑,秦决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间府千里快哉剑赵千云的养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岁开始行走江湖,一身轻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剑得师门真传,三年后在江湖中也渐渐闯出云中一剑的名头。却在二十岁那年为赵千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师门。

  当日河间府赵家庄内,赵千云直斥赵云剑浪子无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盗不留行。赵云剑一语不发,受赵千云三剑而去。七日后,有江湖路人在巫峡看到赵云剑与苗疆拜月教的任情儿深夜泛舟江面。

  据那位江湖路人在酒楼中闲话说,任情儿躺在赵云剑怀中,如何如何不堪,就差在光天化月之下,做出何等何样的丑事来。那任情儿也是七尺男儿,俊俏后生,可惜风流不羁,全无检点,男女不拘,俯仰皆可,风月的造诣偏又让人难忘。

  那江湖路人说,我等到后半夜,不知何时便睡了过去,言下不无恨意。

  这些话不知怎的又传回了赵云剑耳中,他当时正在岳阳楼头,闻言笑道,任情儿对我有心,我既怜惜又岂分雌雄?男儿在世,纵情任性,又不是出家做和尚,整日吃些青菜豆腐,只能以手为妻?

  赵云剑顿了顿又道,尾闾一窍,翻云别有香。

  此语一出,江湖中人倒抽一口冷气,赵云剑破罐破摔,竟一至如此。

  赵云剑言罢,饮尽一坛女儿红,提了笔在岳阳楼壁上留诗一首:

  何物滞我身,俗义阻欢情。

  如今拔屌去,千里不留行。

  他自泛扁舟而去,落得身后江湖一声叹。偏有那么一些大胆的深闺女子,慕他重情豪放,脸红心跳留了窗,盼他夜入香闺做一场风月。

  江湖中人又叹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写西厢记金|瓶梅牡丹亭的都合该炮烙了去。写史书的都合该下油锅,断袖余桃怎可入史。至于聊斋志异,一卷话本竟然有娈童男生子。

  不留行自在江湖风流,他的事原来怎么样也不会惊动都察院。可惜那日,他在两河犯案,偏撞上了秦决意办案,秦决意也就顺手为江湖除害。

  苏慕华听见了王英雄的那声唤,站起身迎了上去,“怎么?”

  王英雄背了那孩童道,“宋小苏,这孩子腿受伤了,我刚将从悬崖那将他救了来。”他加重了那个救字,那孩子已经痛得只剩微弱地惨呼,手紧紧勒着王英雄的背,王英雄见他惨状,也已经无暇和他计较了。

  不留行跟过来解了孩童腿上的缠带,见腿上伤口皮肉翻卷。他检视完毕方抬了头就见到王英雄拼命向着他使眼色,露了一笑道,“这孩子腿上皮肉似为锐利的铁器所伤,幸好没有伤到筋骨。宋师爷你眼睛不便,交由我处理吧。”

  王英雄双手合十,在他身后拜拜。

  不留行让王英雄把孩子背进屋中,为他清理了创口,上了刀剑伤药,再包扎了伤口。

  那孩子刚包了伤口,就一叠声的囔饿。他治伤的时候,王英雄已将兔子杀了拿到锅上去炖,待到炖好了,盛了一半端给他,兔子的四条腿,这一碗里倒装了三条,孩子吃得一只不剩,也不知饿了多久。许是吃了三条腿的缘故,那孩子恢复得快,不过数日就能一瘸一拐得下地走了。问他来历都是摇头不知,王英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小痴。

  说来也奇怪,这孩子跟别人不亲,路还走不稳,就爱整天缠着苏慕华。一回不留行和王英雄一人抓了他一边手,一齐提了起来。不留行嘿嘿笑道,“你的伤是我包的。”王英雄道,“你吃的兔子是我炖的,人也是...我救回来的。”“为何你只粘着宋小苏?”孩子扁了扁嘴,为他们欺负得仿佛快要哭出来,“你们看起来凶...坏,小苏他看起来好,像像...我娘。”

  可惜苏慕华对送上门要给他做儿子的这只布谷鸟,没有流露出多少亲近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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