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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枪_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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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间的主人看似是个鞋迷,偌大的房间偌大的鞋架,收藏的那些阿达耐克的限量版跑鞋与各种荣誉奖杯放在一起,跑鞋基本全新,荣誉奖杯五花八门。刑鸣猜测,这是虞仲夜的儿子虞少艾的房间。

少年不知愁滋味,满满写着。

虞少艾偶尔回国小住,美国长大的小青年格外注重隐私,因此菲比只打扫不收拾,擦拭过的物品会原封不动归于原处,刑鸣随手翻了翻留在桌上的一本相册,挺古早的东西,内容多是一个美丽女人带着一个小男孩的合影或是这个小男孩的独照,每一张合影都以歪歪扭扭的字迹标注着一句“我爱妈妈”之类的话,美丽女人是母亲洪霓,小男孩便是儿子虞少艾,可相册里从头到尾没有出现父亲虞仲夜的身影,也对他只字未提,刑鸣敏感地意识到,这对父子的感情或许不怎么亲近。

最后一张照片拍摄于高中毕业典礼,那个小男孩已颇具成年男子的轮廓,与一群白人男孩同框出镜,挺拔英俊,毫不逊色。一眼即能看出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儿,直鼻窄脸冲天发,满面的桀骜不驯浑不吝,但光凭他一双眼睛,就不招人讨厌。

虞少艾五官轮廓都更偏向母亲,唯独一双眼睛像极了虞仲夜,曼妙深长,刑鸣不禁暗暗为这双眼睛叫绝,那老狐狸虽品行不佳,重色不重艺,其遗传基因却是无可挑剔。

忽然听见窗外迸发一声巨响,刑鸣放下手中相册,走出去。

这阵子雨量暴增,别墅前的古槐因暴雨断裂倒地,恰好挡住了前门。菲比出门采买,也来电话说受困于积水一时无法回来,虞仲夜索性便给她放了一天假。

被耽搁的事儿还不只这一桩,原本虞台长与王市长约了登山,这下行程全被暴雨耽搁,吩咐秘书另约时间。

刑鸣听见了,一时忘记了这达官权贵间的纵横捭阖、朋比营私,还真当他们要去登山,小声嘀咕,老年人才喜欢爬山这样的运动。

“有道理。”虞仲夜一本正经地颔首,转脸看着刑鸣,“那就动动你。”

外头天昏地暗,电闪雷鸣,两个赤身裸体的男人被恶劣天气困在卧室里,困在了床上。

勃发的性器抵在轻轻翕动的穴口前,却不急于侵入,虞仲夜俯身靠近刑鸣,手指捏着他的脸颊,强迫他仰起脸,可他不吻他的嘴唇,反倒埋脸入他脖子,舔了舔他因吞咽口水而蠕动的喉结。

此刻的虞仲夜毫无疑问是猎食状态下的雄狮。一般不轻易出击,但一旦出击,便令猎物毫无招架之力。他叼住刑鸣的喉咙,一边以牙齿细细地切磋碾磨他的喉骨,一边为他手淫。

咽喉要害失守,刑鸣束手就擒,如垂死猎物般动弹不得,全身肌肉高度紧绷。他一只手死死揉捏着被单,一只手则抓住了虞仲夜的肩膀,指甲深深嵌入他虬结的肌肉。他越紧张,便越能清楚地感知虞仲夜的牙齿正微微震颤,自己喉咙所承受的咬合力也不断加大。

脖子已经流血了,咽喉仿佛随时可能被撕裂。凶险万分。

直到刑鸣射精之后完全瘫软松懈,虞仲夜才挺身进入,但没顶弄两下,刑鸣又死而复苏,再次紧张起来。他的肛口收缩,腿部肌肉骤紧,抵抗似的钳住了虞仲夜的腰肢。

“老师……太大——”

虞仲夜堵住刑鸣的唇,黏黏糊糊地与他湿吻,轻声哄着,宝贝,放松。

完事以后刑鸣仍软绵绵地陷在虞仲夜的怀里,低头喘着粗气,全身无力。虞仲夜以伤臂环住刑鸣,将另一手的食指伸进刑鸣的嘴里,细细描摹罢他的牙齿,又反复搅弄起他的舌根。

嘴里唾液积压,咽之不下,沿着虞仲夜的修长手指淌出嘴角。口涎直流的样子令刑鸣觉得难堪,侧了侧脸,又将虞仲夜手指上的唾液一点点舔尽。

天边突然一声巨雷,刑鸣想起了自己的《万马齐喑》,急了:“我的画!”

挣脱虞仲夜的怀抱便跳下了床,菲比不在,他不必羞赧遮掩,可以肆无忌惮地光着身子跑来跑去。

特意换了一只藏画用的专属锦盒,哪知锦盒质量不过关,竟有缝隙,好好的一副画湿了大半。刑鸣懊恼不已。

虞仲夜也起身出了卧室,看似不能理解刑鸣的沮丧,揉了揉他的头发,又摸了摸他的脸:“湿了就湿了,一幅画而已。”

翻篇不提这画的价值,光是那份一见钟情的心悸感便前所未有,刑鸣仍垂头丧气:“你又不能给我再画一幅。”

虞仲夜伸手抬起刑鸣的脸,淡淡道:“为什么不能。”

书房里,刑鸣被虞仲夜脸朝下地压在书桌上。

他本就腿极长臀奇翘,这么个折着身子的姿势迫使得他腰腹下沉,屁股高高抬起,后庭那点风光一览无余。穴口尚红尚湿,于虞仲夜眼里许是秀色颇可餐,于他自己,却极不舒服。

皮带造成的伤痕还未完全褪去,背上忽红忽白,绛皓驳色,有些伤痕一直延伸至臀部与大腿连结的地方。虞仲夜的手掌把玩起刑鸣带着血痕的雪白臀瓣,将它们揉来搓去,合拢又掰开,声音听来不无惋惜:“下手重了。”

刑鸣面红耳赤,无法坦然接受自己的后庭被这个男人这样注视,挣扎着打算起来。

虞仲夜以受伤的右臂摁住刑鸣的头,反以平时不常用的左手取笔运墨,说,别动。

第29章

笔尖轻柔地落在后背上,划过一阵过电似的酥痒感觉。刑鸣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自觉地屏着呼吸,弓起后背,随虞仲夜的笔墨游走,他愈发紧绷如弦,背上每一根脊骨都清晰可见。

蘸墨,落笔,出锋,收笔,虞仲夜用笔自如,在刑鸣的背上擦上大片黑色墨迹,再以朱砂随意勾上数笔,一匹奔马便跃然于背。

刑鸣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浴室镜子,而是卧室里的那面窗。他想借那面落地窗探一探自己背上的风景。

雨势不减,外头一片灰蒙蒙,令人分不清白天还是黑夜。猜测这老狐狸画的是马,使劲扭头看了看,果能看见劲健的马蹄与张扬的马尾,屁股和腰上的鞭痕一经泼辣的线条掩饰,早已完美地与整幅画融为一体,还有那些结了痂的伤口,寥寥点缀几笔,便是朵朵落花,猩红惊艳。

窥一隅而知全貌,画得真好。

大概用了某种特殊的颜料,没一会儿看着就干了,刑鸣想把衣服穿起来。

虞仲夜道:“不准穿。”

虞台长说不准穿便不能穿,只得光着屁股遛着鸟,刑鸣觉得浑身不自在,便装模作样地背过身,假装玩弄书桌上的笔墨。他问:“只有画吗,不提个字?”

“提什么?”

“最近这么晦气,讨个好彩头吧。”

想了想,自己提笔落墨,在白宣上留下一句:春风得意马蹄疾。

墨不离纸,几乎一笔而成。粗看字还可以,挺拔流丽,有笔锋有筋骨,但得看跟谁的字搁在一块儿——跟虞仲夜留在一旁的墨宝相比,挺拔处不见挺拔,流丽处不见流丽,一下子呆板了。

虞仲夜瞥了一眼刑鸣的书法,笑了笑:“有点功底。”

“小时候被我爸逼着练过字。”刑鸣垂下头,额发掩住眼睛,毛笔落在宣纸上,认认真真地一笔一划地写,“可那时候拧得很,没好好练。”

“不要紧。”虞仲夜贴身靠近刑鸣,伸手握住了他那只握笔的手,说,“我来教你。”

刑鸣手臂不再用力,交由虞仲夜带着走笔,果不其然,虞台长但凭一只伤手仍能化腐朽为神奇,白宣上的字立刻抻开胳膊拉开腿,变得盎然了,漂亮了。

刑鸣欣喜,回头去看虞仲夜,谁知两人靠得近,才转过脸,唇就碰上了。

两个人都没闭眼睛,任四片唇轻轻相贴,气息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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