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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骨之人_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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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对于流窜之寇,只追不拦。

——前部乃精锐,若拦,他们反而置之死地而后生;

——后部乃残兵,若追,却能得到大部分流寇剽掠来的辎重。

可承远殿中的浩繁卷轶中,却从来没有提过:

流寇究竟是如何从一十八骑,一冬之间就过了万?

又如何从过万,两月之间便过了十万?

又究竟是怎么做到,每每在守军报上匪数后,来清剿之朝廷军队,永远赶不上流寇新发展的数量?

大明天王究竟是如何做的?

……这世上,从未有人敢记载下这样的学问,因为这是诛九族的罪过。

可典不识这卷书中,寥寥几字间,却明明白白地写了——“大明天王”一点点壮大的过程。

典不识看不出来,因为他手中只有七巧板中的这一块,却没有其他的六块。

而古骜之所以一看便与之前所学一瞬间全部贯通,豁然开朗,乃是因为剿匪与起义乃一体之两面,古骜研究透了一面,另一面自然一点就通。

竹简上墨迹黑字,对于典不识只是简单的叙述,

可是对于古骜来说,目所及处,却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如何一步一步实施,赫然在目,分条缕析:

所谓“天王既临,开仓振民与军,军民携粮而走,满目欢欣。”便是在说流寇不自务农,生存之要,在于剽掠粮食,既要剽掠粮食,便定有一村一地,谓之剽掠之地。

又有“天王每至于一地,必杀世子,挂于城头以警。”

这便是说剽掠的第一步,要害在于必须将‘剽掠之地’中人等划归为两类,比如分为士族与庶族,比如分为富户与黎民,又比如分为恶霸与百姓……

行军至后,或杀士族,并令庶族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富户,令黎民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恶霸,使百姓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

如此一来,这些原本的庶族、黎民、百姓等良民便与流寇共担了灭九族的罪过,等流寇撤军之时,同谋者因惧怕朝廷清缴,便会跟着一起参军,所以才有言道:

“天王既行,民参军跃踊,王过一村,一村偕空,王过一郡,郡中再无男丁。”

通过如此行军,携裹所过之地百姓而前,很快就能到如此境界:

“十万成军,千万成帅,浩浩汤汤,天下军旅,莫能我及。”

那如何令天下子民心甘情愿与流寇同谋呢?

那便是早早地打出口号,比如:“天王既临,分田均地。”

又如:“开城迎天王,从天王,不纳粮。”

可即使这样,如果还是有人不愿意同谋如何办?

文中亦清楚地指明:

“天王言:成军之要,在于神,若有神助,莫不顺心!”

“苍天已死,天王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也就是通过鬼神之说,令众人相信,剽掠分产并非不义,却乃上天授意,谓之均贫富。

王朝之军,所有甲士,其身后运送粮草者,驻守驿站者,总共需十人以供一人。

然是流寇却不然,他们行至何处,食至何处,并且食光当地之粮后,还将当地几乎所有青壮年之劳力携裹而走。

如此滚雪般地步步高攀,如遇到富户怕被清缴而主动投靠,毁家起义,流寇便又得到了读书人的指导,补充其为将领,从此更加壮大……

这便是所谓十八骑至于一万,一万至于十万,十万至于席卷天下……如此看来,倒真一点也不是难事了!

更何况流寇军只过境不用守境,朝廷每得一处,要分兵把守,流寇却能流动作战,不以城地为得失。

且流寇过处,落难百姓多为流寇亲人,通风报信,敬军供粮者甚多……

古骜越看越是惊心动魄,顺目而下:

只见里面不仅记载了‘大明天王’起家的过程,也记载了他败亡的过程。

“累世经年,剽掠宝物,倚叠如山。”

“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天王视之,亦不甚惜。”

“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广修宫殿,宫女三千,后宫夜宴,日夜不辍。”

“二子争权,天相冤死。”

“四大天将,分兵以出,尽皆陷于太尉。”

古骜的目光随之落到了行文最后,笔触墨尽残竹断简:

——“大明天王征天下战行记,校尉司马,典彪记。”

读毕,古骜握住竹简的掌心已然浸满了细汗:

经过这五年的皓首穷经,古骜早已知道,想通过朝廷,或者通过世家,根本不可能匡合天下,前任足迹血迹斑斑,自上而下想要除旧布新,是一条死路……

可是……

究竟如何才能解开这乱世之局?

究竟如何才能破而后立?

究竟如何才能让天下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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