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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穿越记事_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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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重顿时大悟,拍了拍脑袋,“倒是把这茬给忘了,多谢王爷提醒!”

“想谢我,便请我喝酒。”封焕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要天香楼里的琼浆酿。”

庄重瞪大眼,“王爷您这是打劫啊!卖了我也喝不起那的酒啊。”

封焕斜了他一眼,“刚领了两千两的悬赏,你现在跟我哭穷?!”

庄重这才想起,有些尴尬道:“这不是第一次收到这种钱吗,到现在也没觉得是自个的。啊!”庄重突然想起什么,“之前两次喝的酒可都是我请的,你一点就点最贵的,量还那么大,这是劫贫济富啊。”

封焕这才想起好似有那么一回事,平时他出门哪里用得着自个出钱,压根就不记得这么一回事。十分鄙夷道:“才多少银子就让你惦记到现在,你好歹乃堂堂侯爷之子,至于这般吝啬。能请到我是你的福气,多少人真金白银铺在我面前我都不屑去。”

庄重翻了个白眼,“那是别人有求于你,又人精钱多,自然如此。”

封焕挑眉,“这般说你无事求我?那把玉佩拿来,明日大理寺也不用去了。”

“给我就是我的了!”庄重赶紧把腰间玉佩捂好,讪笑道:“今夕不同往日吗,走,不就是什么桂华楼的琼浆酿吗,我请了!管饱。”

庄重望着一桌子美酒佳肴,那叫个肉痛,原本以为只是京城第二的酒楼,里面的饭菜应该会良心价一些,哪晓得价格依然贵得令人发指!刚到手的两千两白银,一下子就凹下去一个大窟窿。

封焕瞧不得庄重这模样,“不就些银子吗,一个大男人怎像妇人一样磨磨唧唧。”

庄重咬牙切齿,“您还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可知这一顿饭要花掉普通人家几年开销!你说有这钱干什么不好,非要这般糟蹋,这些东西就算好吃可还能吃成神仙来?”

封焕不以为然,却也不欲争辩,只道:“你若不吃那本王就不客气了。”

庄重赶紧拿起筷子,“钱都花出去了,不吃岂不是更浪费钱。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好玩意,竟好意思收这么多钱!”

庄重气势汹汹的将筷子伸进菜盘里,夹了一口菜放入嘴中,顿时眼睛眯起整个人都软化了,“这鱼怎么做得这般鲜嫩!我从未曾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封焕失笑,“文渊侯可是雅致之人,对于这些最是挑剔,料想府中美食亦是不一般,你至于这样?”

庄重摆摆食指,“心境不同自然嘴里味道不同,在侯府里总有吃白食之感,被人讨嫌,本就坐立不安又如何能吃得安心,这嘴里的味道原本十分至多也只能剩下六分。而现在吃着自己的,还是花了大价钱,若不肯定必是更觉得这钱花得不值,让自己更是后悔莫及,所以即便是六分也得吃出十分来,心里才能舒坦。”

“你的大道理倒是一套一套的。”

“话说回来,这里的东西价格如此昂贵,竟依然门庭若市,京城里的人还真是有钱人多。”庄重感叹,也庆幸来到这样的地方,若是乱世,也不知道他能活几日。

封焕笑道:“我大佑国运昌盛,繁华富饶,京城更是之最,有何奇怪的。”

两个不同社会背景,生活环境中长大的人,在这种问题上又如何能说得明白。庄重也不白费这个劲,看风景品美食,既然钱出了,就要痛痛快快享受才划得来。

一俩精致的马车停在天香楼下,庄重下意识多看了两眼,看这马车的规制马车中的人必是权贵人家家眷。车帘被掀起,一双白皙柔荑从车中探出,一名身段婀娜带着帷帽的女子从车中走了下来,虽未能见如何长相,仅凭这身影亦是觉得必是美人。而车中又下来了一个,不似第一个女子般轻柔窈窕,而是风风火火从车子上跳了下来。脸上无遮物,异常妩媚俏丽的面容,令路过之人为之惊艳。一身火红,更是张扬。

只见帷帽女子赶忙从车里拿出一顶帷帽,欲让红衣女子戴上,女子却并未接下,并道:“我又不是小偷,为何要这般遮遮掩掩。”

声音宛若莺啼,婉转入耳。

大佑民风开放,女子亦可上街游逛。只是富贵人家的女子多会带上帷帽遮掩,以防登徒子调戏,坏了闺誉。这红衣女子看这穿着绝非一般出身,却行为大胆,根本不顾别人目光,我行我素,被人盯着瞧也毫不在意,倒是与京中其他名门闺秀有所不同。

“看什么呢?”

庄重回过神来,尴尬笑了笑,“欣赏美景。”

封焕顺眼望去,眼底闪过一丝恼怒,语气不善,“不过是两个乳臭未干的丫头,瞧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庄重怎么觉得被说成个恋-童癖的色狼似的,这两个女子虽美对他而言确实太幼-齿。“哪有你说的这般,不过正好瞧见而已。”

封焕意味不明道:“那红衣女子乃礼部尚书之女,年芳二八,若你瞧上了我可为你做媒。”

庄重啧啧道:“她若年芳二十八我尚且还会考虑,这般年纪娶回当闺女养呢。”

封焕望着庄重的眼神都不对劲了,“看不出你竟是这般口味。”

“说说而已,我乃出家人,不思凡尘事。”庄重说这话时正在那夹肉喝酒。

封焕摸摸下巴,“做和尚好似也挺不错的。”

“噗——”庄重将嘴里的酒一口喷了出来,“王爷,您别吓我。”

若封焕一时想不开出家,查出罪魁祸首是他,他还要不要命了!

封焕未搭理他,拍开酒坛子封泥,重重的放至庄重眼前,“喝!不醉不归!”

庄重这次是真喝多了,回到太学脑子还有些晕乎。

江逊也在屋子里,庄重愣了愣,“你回来啦?元兄的后事办得可顺当?”

江逊与元良骏是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又一同考入太学,关系自然更加不同。元良骏遇害,江逊自从身子骨恢复,一改平日独来独往不管他人事的作风,后事都是他协助元良骏家人操办的。后来更是与元家人一同扶灵回乡,不管是为何,倒也让人刮目相看。

江逊比之前更加消瘦,眼神却恢复了神采,不似疯魔之后那般空洞。

“嗯,只白发人送黑发人,难免……哎,即使抓到真凶也于是无补。”江逊眼底闪过一抹苦涩,随即摇了摇头,道:“听闻你破了四海钱庄盗银案,元兄的案子亦是瞧出你不一般,如今看来果然不同。此乃大佑之幸,少些冤魂才能世道太平。”

庄重明显感到经历这场风波,江逊与以往有了很大变化。不再愤世嫉俗,为人也宽和了不少。若是从前,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凡事尽力而已。”

江逊笑了笑,“你无需谦虚。从前我只以为你是草包,总觉得富贵人家子弟就知游手好闲,每次瞧见就忍不住明嘲暗讽,如今才知大错特错。其实不过我心胸狭窄,总觉得老天不公,才会行事偏激,落了下乘。”

庄重诚恳道:“江兄如今醒悟也不晚。”

“我命由我不由天,嫉恨他人有的,不若想想自己能争取的。”江逊说完这话,眉间阴郁已是散得一干二净。

庄重虽之前对江逊不喜,见他这般心里也十分高兴。江逊很有才华,若非钻进了死胡同,以后必定是个有所作为之人。现如今看他似乎已经有所不同,却也是件好事。谁没有傻逼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到了死还是那么傻逼,若中间幡然醒悟,依然是条汉子。

可庄重现在只觉得头晕欲裂,便道:“今日喝多了,我先躺一会,醒来我还要上书,必是要将那狗官拉下马!”

“你说的可是官大威?”

庄重已躺在床上,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回答,“是,就是他。这糊涂官在那位置一天,就会有更多人受害。哎,我这文笔不成,醒来可得好好琢磨怎么写才行,还得寻其他人一起,哎,可我又不是太学生,也不知别人是否买我的账……”

庄重说着说着就睡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不知今夕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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