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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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枫也很诧异,愈发肯定他就是一个少年。

  ......

  披霜冒露走了一个时辰,来到一个小村子。邺和尚的手下早就前去踢门,等夏枫他们到的时候,村庙大开,一众僧人跪伏在地。

  这村庙,就是今晚的歇息之所了。

  天亮之后,不知那圣司祭身上是否愿意沾上几根纱。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如果看见,真不介意吗?

  对于这些宗教问题,夏枫永远也没法理解。

  所以,早上起来的时候,邺和尚依然是天作衣衫地作履,赤光光而立。

  印度也没有剃毛的习惯,一个差不多已发育完全的少年......可想而知,那魔性的画面对华夏人来说是何等的震撼。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辟谷,晚上到现在只喝了几口水,便立在村庙的祭台之下打坐,等着其他人进食。阳光泼洒在他身上,根根汗毛都清晰无比。还别说,他缄口闭目打坐的时候,倒真有几份活.佛的样子。虽然夏枫没见过,私心里认为反正并不多。

  唐轩之隔着八米远都能闻到异香,经脉依旧闭死,如一扇*的石壁门,知道出口在哪,就是找不到开启的机关。邺和尚这副德性......唐轩之自言自语:“咱们就当他真是婴儿吧。”

  夏枫歪了歪嘴:“没办法,佛曰,□□,空即是色。心无所想便无所见,善哉。”

  唐轩之双手搓额,苦笑道:“没看出你的适应能力比我还强。”

  饭后,继续出发。

  邺和尚要看紧了他的“法器”,几乎与唐轩之并立夏枫左右。他好像走路都在冥想,夏枫两人趁这机会加快步伐,把他甩在后面。不消一刻钟,他又会追上来,跟牛皮糖似的甩不掉。

  夏枫浑身毛孔都被迫张开了,她从未见过有人用如此坦荡的眼神看女人的身体,尽管她裹得严严实实的,但人家那目光就是让人觉得他看光了你。而且是一分淫.邪,九分欣赏。

  “看吧看吧,老娘真要成了你的法器,就不姓夏!”

  唐轩之神色一动,暗道:咱俩想法一样啊。邺和尚看了多久,他就气了多久,时不时的伸手摸摸胸口,疼啊。

  【正妻与贵客】

  邺和尚还酸溜溜道:“神主的宠儿就是宠儿,竟然能得震旦高手相护左右。瞧瞧,他还恼人看你呢。哈哈哈......”这笑声让人直掉鸡皮疙瘩,他指着唐轩之:“你可知,被我邺多看几眼,就是值得全族欢庆的大喜事。”

  唐轩之冲到嘴边的话生生咽了回去,他本想问这淫.僧是否知道尊重二字。转念一想,无异于对牛弹琴,罢了。待到了海得拉巴完成遗愿以后,老子不把你撕成肉渣,老子就不姓唐。

  ......

  走了一天,夏枫尽量不去管那死和尚,已经习惯了他赤.祼的目光,坦然处之。现代人,就得有个现代人的样,这样一想,她马上就释然了。不扭捏作态,说不定反倒叫那和尚少了兴致。男人嘛,就是这样,你越害羞他就越有乐趣。

  邺和尚一点也没觉得无趣,却道夏枫甚和他意,德里的女人都如她这般爽利坦荡么?那有机会真要去看看,珍贵的花儿可不能流落在外。

  夏枫无语,无论怎样做,这邺和尚一如既往地露出淫.光。唐轩之性格倔强傲气又有侠情,真怕他忍不住拼命。

  唐轩之何尝不知夏枫的烦躁,他再次深吸一口气,这两天他总感觉空气不够维持他的生命需求。悄声对夏枫说:“君子当识时务,徐徐图之。”拽完文,又道:“有人欣赏你表示我眼光不错,要是男人都不屑看你一眼,不就证明只我一个人眼瞎吗?大明有句糙话,胀死眼睛饿死毬,馋死他。”

  “......”夏枫惊诧之极:“你真是古人?”这话岂止是糙,明明是低俗。马上将他与曹雪芹笔下的薛蟠连系在一起,什么“女儿乐,一根xxxxx。”大家子弟?

  “又来了,什么古人今人。”唐轩之不以为然。

  夏枫冷汗直冒:我古代宫廷偶像剧看得多,古书读得少了,是我的错啊。

  邺和尚虽然碍眼,但有这尊活.佛开道,路途确实极为顺畅。别说要饭的,就连路边劳作的人都是能藏则藏,不能藏的就趴在地里一动不敢动。甚至,连蚊虫蛇虫鼠蚁都惧他。加之熟悉道路,走到哪都有免费住处跟食物,好处真是不少。

  只是他性格非常古怪,说一不二,夏枫吃什么不吃什么也是他说了算,不准她进食肉食。真的把她当成囊中之物,现在就在“喂养”他的法器了。

  唐轩之拿着饼子手直抖......

  夏枫狠狠嚼着庙里精细的水煮青菜:忍吧。

  队伍走出奥里萨,过几天就到海得拉巴了,真要去见韦希莎吗?临城在际,夏枫开始头痛了。这几天心乱如麻神经时刻紧崩着,智力不够用了。

  唐轩之又劝道:“管他的,如此甚好;与其偷偷摸摸寻人,不如当面见她,反正她没自保之力。界时,把药下了,让她丈夫看见她跟人苟合后,再休掉她。鬼欲之花又无人能解,咱们的事就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夏枫朝邺和尚的方向瞥一眼:“你想到办法脱身啦?”

  “借力打力,他不是急着找庞杜吗,到时诓他说我们知道庞杜的下落,这样便可以和他玩玩了,纠缠之中自然就有办法脱身。”

  男人的格局就是比女人大,就这样办吧。夏枫嘱咐姜戈把最后一小罐砂糖保管好,到了那什么凡狄家,是要派上大用场的。

  ......

  海得拉巴阿米塔布.凡狄的府邸,韦希莎正在酿造高粱酒,临时搭建的酒坊烟雾缭绕,没闻到酒香,只有高粱的蒸汽味。去年她还实验过香膏,结果臭了一旬才消失。

  让下人们最吃惊的是,韦希沙夫人竟然也懂粮食谷物,她说稻子可以人为授粉进行杂交,产量会高十倍。结果,她的那块实验地去年颗粒无收。

  仆人们早已习惯自家夫人近段时间频频出入后厨房,夫人就是这点好,一旦失败了,便不再糟蹋东西了。但是这次不同,她已浪费了三车高粱,还乐之不疲,说非要酿出高粱酒不可。

  凡狄城堡的少主人阿米塔布,在第一位正妻阿妮娅夫人出事以后,不久又续娶了一位。那位正妻进门不到一年,竟重复前任的老路,居然和阿米塔布的表兄私通,如今关在地牢里日日受刑。从那以后,少主人便没再娶正妻了。连侧妻也没娶,就韦希莎夫人一个妻子。

  夫人要酿酒款待大少爷的座上宾,他们这些仆人只能配合。酒乃肮脏之物,使人意志消沉,神所不许。但是,听说东方古国的大明却不是这样的。

  几个黑漆漆的女仆目光灼灼地讨论:

  “夫人真厉害,她竟然知道大明人喜欢喝高梁酒。我连高梁酒是什么都没听过。”

  提到大明人,有个圆脸女仆马上接道:“那位尊客的东方客人皮肤好嫩。”

  “呲——你还能看出嫩?”

  “我去服侍时,发现他脸上和手上都没有汗毛,细细滑滑的。”

  又一个说:“我倒觉得客人的嘴巴特别好看,总像在笑。”

  “是啊是啊,他看你的时候,让人像心里暖暖的。”

  一个长脸女仆说道:“夫人陪大少爷去奥萨里寻庞杜大人,人没寻到却救下了一颗珍珠。”

  “这话怎么讲?我们都不知道。”几个女仆同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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